新三板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的区别

2024-05-12 03:16

1. 新三板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的区别

您好,先说协议转让,交易之前买卖双方已经谈好价格,签署协议,然后通过股转中心进行交易.
做市是券商直接购买该公司股份,然后在二级市场报价买单和卖单,作为中间商来撮合买方和卖方成交。

新三板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的区别

2. 企业新三板上市后先是做协议交易还是先是做市商?

新三板上市后有三种交易模式:
电子交易,股东与股东之间
协议交易,与有意向购买股权的投资者协议交易
做市商交易,通过软件进行和有意向的投资者电子交易
上市后正常都是协议交易,然后做市商。
手打,希望采纳。

3. 什么是做市商,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及运作方法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是证券公司和符合条件的非券商机构,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三板交易,通过自营买卖差价获得利益。通过新三板资本圈了解更多新三板相关信息。\x0d\x0a\x0d\x0a做市商制度介绍\x0d\x0a\x0d\x0a首先了解一下做市商的制度,做市商是证券公司和符合条件的非券商机构,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三板交易,持有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通过自营买卖差价获得收益,同时证券公司会利用其数量众多的营业部网点,推广符合条件的客户开立新三板投资权限,从而提高整个新三板交易的活跃度,盘活整个市场。\x0d\x0a\x0d\x0a做市商制度,即报价驱动制度,具体流程是:做市商建立、调整做市证券的合适库存并给出股票买入和卖出价,然后接受所报价位上的买单和卖单,即投资者发出卖出指令时做市商以自有资金买入、投资者发出买入指令时用库存证券执行卖出,若库存证券不足,则向其他做市商购买,最后,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做市证券的双向报价。从全球范围来看,采用单纯连续竞价交易的创业板市场共有10家,而单一做市商和混合模式的创业板市场分别为4家和8家。可见,从国际范围看,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创业板市场占了大多数。\x0d\x0a\x0d\x0a做市商制度优缺点\x0d\x0a\x0d\x0a一、采用做市商制度的优点\x0d\x0a\x0d\x0a1、增加股票流动性,保持交易的活跃性。\x0d\x0a\x0d\x0a引入做市商制度,一方面做市商在二级市场上连续双向报价,投资者可按做市商的报价立即进行交易,而不用等待交易对手的买卖指令这对交易量小、交投不活跃的证券和对大额指令的处理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对于较冷门的交易做市商可以用自己的资金介入股票的买卖,组织市场活动,增加报价的吸引力,并进行人为的买进和卖出以造市,有助于活跃证券市场。\x0d\x0a\x0d\x0a2、抑制价格波动,维护市场的稳定性。\x0d\x0a\x0d\x0a证券价格可能由于短期供求失衡而偏离其真实价值,通过以下几点做市商可以很好的维护价格的稳定。\x0d\x0a\x0d\x0a(1)做市场的报价不随供求关系在短期内随意波动,受证券交易市场规则约束,有一个报价上限,这样股票价格的波幅就可以限定在一定范围以内;\x0d\x0a\x0d\x0a(2)做市商能较好及时地处理大额指令,减缓它对价格的冲击;\x0d\x0a\x0d\x0a(3)当买卖盘不均衡时,做市商可以平抑价格波动缓解供求矛盾。\x0d\x0a\x0d\x0a3、有利于抑制价格偏离,使市场价格接近真实价值。\x0d\x0a\x0d\x0a由于做市商在市场中的特殊地位掌握了很多重要的信息,在对信息加工处理的基础上形成买卖报价,使做市商所掌握的信息不仅反映在报价上,而且能够引导投资决策,并反过来影响报价。在此过程中证券价格逐步向其真实价格收敛。\x0d\x0a\x0d\x0a二、采用做市商制度的缺陷\x0d\x0a\x0d\x0a1、缺乏透明度。在报价驱动制度下,买卖盘信息集中在做市商手中,做市商具有信息优势。未成交委托的交易信息发布到整个市场的时间相对滞后,降低了交易的透明度。不利于市场效率的提高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x0d\x0a\x0d\x0a2、串谋垄断,增加股市操纵的可能性。做市商有可能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任意扩大买卖价差,同时也增加了监管部门的难度。\x0d\x0a\x0d\x0a3、增加投资者负担。做市商承担做市义务,投入自有资金,是有风险的。做市商会对其提供的服务和承担的风险要求补偿,获取收益,差价中的一部分被做市商取得,这使运行成本增大,增加投资者负担。

什么是做市商,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及运作方法

4. 新三板里做市转让和协议转让的区别

新三板协议转让:买卖双方线下议定价格,通常买卖方直接洽谈,然后通过股转系统(新三板)交易。买方要有比较专业的知识,才能尽可能避免投资失误。
     做市转让:买卖双方通过主办券商(证券公司)报价交易。即证券公司通过比较专业价值评估体系,给出相对合理的建议价格,对于非专业买方有一定的风险规避作用。
      一般来说,为了股价,能选择做市转让的企业都会采用做市转让的模式。

5. 新三板做市商若干问题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以做市商为中介的证券交易制度。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成交。传统做市商制度下,投资者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
做市转让采用集中路由、集中成交的模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1.做市商T+0:
      做市商当日买入的做市股票,买入当日可以卖出。此外,每个转让日15:00做市转让时间结束后,还有30分钟的做市商间转让时间,但该时间段内做市商买入的股票,买入当日不得卖出。
2.做市商最低做市期限:
      挂牌时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和由协议转让方式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的股票,其初始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6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后续加入的做市商为股票做市不满3个月的,不得退出为该股票做市。
3.做市商豁免双向报价的情形:
      为了使得做市商能够获得一定的时间来调整库存股票,继续履行双向报价的义务,给予做市商在一定情形下的双向报价豁免权力.
当做市商库存股不足1000股时,可豁免卖出报价;做市商库存股达到做市商股票总股本20%时,可豁免买入报价。豁免时间为二个转让日。

新三板做市商若干问题

6. 新三板做市商转让是什么意思?

1、做市商制度是证券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三板交易,通过自营买卖差价获得收益的制度。新三板股票转让可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
2、做市板块的市场功能发挥优于协议。1)增强了新三板股票的流动性:做市使得股权快速分散,虽然成交量未必明显放大,但做市交易大大增加了交易频次,缩窄了交易价差,从而大幅提升成交效率;2)价格发现:做市使得原本离散、跳跃的价格开始形成连续的价格曲线,股价的市场公允性大为提升,开始构建估值体系;3)融资:做市公司融资规模更大。
3、《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业务规则(试行)》提出了做市商交易方式,并作出明确规定: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2014年8月25日,做市制度开始实施。

7. 新三板做市商自己可以交易股票吗

  新三板做市商自己不可以交易股票。
  做市商是证券公司和符合条件的非券商机构,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三板交易,持有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通过自营买卖差价获得收益,同时证券公司会利用其数量众多的营业部网点,推广符合条件的客户开立新三板投资权限,从而提高整个新三板交易的活跃度,盘活整个市场。交投活跃会使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大大降低。
  根据《管理规定》,做市商可以通过四种方式获得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定向增发、挂牌公司股份在全国股转系统转让、股份在挂牌前转让,以及其他合法方式。
  根据规则,做市转让方式为传统竞争性做市转让方式,投资者之间不能成交,必须通过做市商进行,而做市商之间的互报成交不纳入即时行情和指数测算,以免做市商通过对倒行为误导市场。  

新三板做市商自己可以交易股票吗

8. 投资人做股权投资,帮助企业上新三板挂牌,如果成功挂牌,需要多久做市商进来,得到收益

新三板做的是中长线投资,买进去最好是能得到转板的收益,如果确实想变现的话,可以像股票一样挂单,现在可能一个流动性相对差,因为能进去的人有门槛,并且之前知道的人也不多,而现在慢慢的知道这一块的人越来越多,并且进到新三板的投资者也不断在增加,后面肯定是不用考虑流动性这一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