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是否要承担责任?

2024-05-14 00:24

1. 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是否要承担责任?

入伙时明明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对入伙前的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但还是有债权人找到新的合伙人,要求承担入伙前企业的负债,那可以拒绝承担这笔债务吗?新入伙的合伙人要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因为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入伙协议上约定了不承担债务,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新入伙的合伙人要对债权人承担合伙债务
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外发生债务时,合伙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入伙人对入伙之前的债务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入伙人之所以要对其入伙前产生的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一方面是由合伙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出于保护债权人的需要。
要求新入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不是完全否定入伙协议的效力。这一协议在合伙人内部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新入伙人偿还了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后,他有权依照入伙协议的约定向原合伙人进行追偿。关键还要看新合伙人在入伙时和其他人之间是怎样订立合伙协议的。
新入伙协议的内容
入伙前企业的债务,以及入伙后新增加的债务,是否应由入伙人分担,分担多少比例,要看合伙人之间的入伙协议是怎样规定的。新入伙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地;
(2)合伙人情况;
(3)合伙企业权利义务分配;
(4)合伙事务的执行;
(5)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6)入伙、退伙及出资的转让;
(7)争议解决办法。
即使入伙协议上约定了,不需要承担入伙前的债务,当债权人要求清偿时,新入伙的合伙人仍要承担责任。入伙协议只约束合伙人,新入伙的合伙人在承担债务后,可以根据入伙协议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入伙协议的约定可以决定新合伙人对债务的最终承担,在入伙前,建议咨询合伙债务专业律师,了解承担债务的责任,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侧栏查找合适的律师。
一、合伙协议的内容包含哪些
为了避免发生经济纠纷,在合伙企业成立时,全体合伙人应当首先订立合伙协议,其性质与公司章程相同,对所有合伙人均有法律效力。合伙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合伙企业名称(或字号)和所在地及地址;(2)合伙人姓名及其家庭地址;(3)合伙企业的经营以及设定的存续期限;(4)合伙企业的设立日期;(5)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6)合伙人的投资形式及其计价方法;(7)合伙的退伙和入伙的规定;(8)损益分配的原则和比率;(9)付给合伙人贷款的利息;(10)付给合伙人的工资;(11)每个合伙人可以抽回的资本;(12)合伙人死亡的处理以及继承人权益的确定;(13)合伙企业结账日和利润分配日;(14)合伙企业终止以及合伙财产的分配方法;(15)其他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事项。

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是否要承担责任?

2. 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要承担责任吗

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要承担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合伙人对原有的债务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原有的债务需要承担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要如何承担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具体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同于合伙人个人的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主体是合伙企业,其偿还的担保是合伙企业的财产和合伙人个人所有的财产及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的份额。
合伙企业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组成;
2、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作为其法律基础;
3、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属于合伙关系;
4、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退伙后还要承担对合伙债务吗
退伙之后要外承担债务。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合伙人退伙时对未到期的合伙企业债务,应扣出相应份额,“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对内”不应承担责任。
2、退伙人在退伙时因退伙前的相关业务产生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3、合伙人被除名退伙或擅自退伙,“对外”应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应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退伙无效或不符合相关法律要件,对外承担连责任,对内不承担责任。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退伙,但却因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等原因导致退伙无效,与合伙人入伙无效的道理一样,退伙人“对外”应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对内不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 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要承担责任吗

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要承担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要承担责任吗

4. 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要承担责任吗

法律分析: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要承担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 新合伙人对原合伙企业的债务有责任吗

1,有的
2,合伙企业的性质决定的。 第四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了解合伙企业首先要了解合伙人。合伙人在法学中是一个比较普通的概念,通常是指以其资产进行合伙投资,参与合伙经营,依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或有限)责任的自然人或法人。合伙人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新合伙人对原合伙企业的债务有责任吗

6.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合伙人的入伙行为表明他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及债务状况予以认可,在这种情况下,他理应对合伙企业过去的债务同样承担责任。

7. 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是否要承担责任

是的。
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PS:::上述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77条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83条、84条规定:
第八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八十四条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新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原有的债务是否要承担责任

8. 新合伙人是否要承担合伙债务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合伙协议根据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具体情况约定新合伙人对其入伙前的企业债务不承担责任,也是可以的。
一、什么是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由全体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除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外,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
二、合伙企业加入的条件和程序都有哪些
入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入伙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
1.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入伙使得入伙人取得合伙人的资格,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成为合伙组织的成员,因此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2.入伙人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入伙协议的签订表明原合伙人对入伙人的接受,也表明了入伙人的入伙意愿。原合伙人与人伙人签订入伙协议时,应履行其告知的义务,即告知入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因为入伙人人伙后,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要与原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原合伙人履行告知义务,目的是有利于第三人决定是否入伙。
三、合伙人对外设立的侵权责任是否连带
合伙人对外的侵权责任同样应当由所有的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前提是该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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