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i9准则是什么

2024-05-04 00:01

1. 银行i9准则是什么

i9准则就是IFRS9,它包括三块主要内容——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金融资产减值、套期保值会计一探究竟。1、金融工具的分类与计量IFRS9继承了IAS39关于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原则,即金融负债仍分为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进入损益和按摊余成本计量两类。不过,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负债,当报告主体由于自身信用风险增加导致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下降时,IAS39将此利得确认于当期损益,于是企业自身信用质量的下降反而成就了企业利润的增加,即所谓“自身信用”(Own credit)问题。这个结果不但逆天而且费解。IFRS9开出应对之方,将报告主体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在2018年IFRS9生效之前,企业无需全盘转向IFRS9即可提前运用这一规定。在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方面,IFRS9与IAS39有天壤之别。IAS39对金融资产的分类是规则导向的,没有就为何某一金融工具属于某一类别提供一个清晰的逻辑依据,其所采用的四分法不仅复杂而且应用困难。在这四类金融资产中(如图1所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包含衍生金融工具)和指定属于此类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与持有至到期投资均按摊余成本计量,只是后者强调持有到期的管理意图且有活跃市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际上相当于“其他金融资产”,前三类放不进去的就归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针对IAS39的复杂与缺乏逻辑依据,IFRS9给出变革良方,对所有金融工具采取同一分类方法,废除了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金融工具的分离核算(若主合同是非金融资产,IFRS9仍要求将其中嵌套衍生工具按公允价值单独计量,围绕“商业模式”和“合同现金流”两条标准,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其计量。2、金融资产减值IFRS9与IAS39最大的不同在于金融资产减值的处理。IAS39采用“已发生损失模式”(如表1所示),直到有减值的客观证据之后才确认减值损失。这种模式本能限制企业建立用于平滑利润的秘密准备,但却会导致信用损失的延迟确认,金融危机期间这被认为是IAS39的一个重大不足。而且IAS39复杂而缺乏逻辑的金融资产分类使得金融资产减值处理同样复杂而混乱。3、套期保值会计套期保值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用简单形象的非正式图解表示,做套期保值若能使被套期项目的价值波动从变为,甚至,则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套期保值之所以能够减少甚至消除风险,在于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之间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矛盾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变动必然反向(但未必等值)。拓展资料:IFRS9的主要变化涉及被套期项目和套期保值工具的资格、套期有效性的测试,以及披露要求的扩展。在被套期项目的资格方面,IFRS9指出非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负债的风险组分只要满足“可单独识别”和“可靠计量”两个条件,也可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IAS39只针对金融项目)。IFRS9的这一变化对意欲对冲非金融风险的报告主体(如前述航空公司等非金融企业)非常有利。在套期工具的资格方面,IFRS9允许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进入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或负债作为套期工具(IAS39只允许在外汇风险套期保值中使用非衍生金融资产或负债)。在套期有效性测试方面,最显着的变化莫过于取消了“80%-125%”这一衡量套期有效性的量化界限标准,代之通过复核风险管理策略来评估套期有效性。IFRS9并未规定评价套期有效性的具体方法,既可采用定量评估,也可采用定性评估,报告主体的风险管理系统是实施评价的主要信息来源。

银行i9准则是什么

2. i9会计准则 机构要求

i9会计准则机构要求如下:
新会计准则在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会计准则是指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发布的,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实施的规定,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新会计准则体系已基本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接轨。2019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6批22项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
基本准则是企业在会计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它们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概念基础,是制定具体准则的基础,是会计准则的应用指南和会计准则的解释,是解决新的会计问题的指南。它们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把握会计准则,还应当注意会计准则具有“四性”:
(1)规范性。每个企业有着变化多端的经济业务,而不同行业的企业又有各自的特殊性。而有了会计准则,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就有了一个共同遵循的标准,各行各业的会计工作可在同一标准的基础上进行。
(2)权威性。会计准则的制定、发布和实施要通过一定的权威机构,这些权威机构可以是国家的立法或行政部门,也可以是由其授权的会计职业团体。会计准则之所以能够作为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的规范和处理会计业务的准绳。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它的权威性。
(3)发展性。会计准则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人们对会计实践进行理论上的概括而形成的。会计准则具有相对稳定性,但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会计准则也要随之变化,进行相应的修改、充实和淘汰。
(4)理论与实践相融合性。会计准则是指导会计实践的理论依据,同时会计准则又是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相结合的产物。会计准则的内容,有的来自于理论演绎,有的来自于实践归纳,还有一部分来自于国家有关会计工作的方针政策,但这些都要经过实践的检验。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会计准则

3. 经济资本和I9减值的应用场景

具体回答以下:“中国版IFRS9”有三大变化。一是在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方面,金融资产分类由“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二是对减值的处理方式,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范金融资产信用风险;三是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经济资本是描述在一定的置信度水平上,一定时间内,为了弥补银行的非预计损失所需要的资本。经济资本根据银行资产的风险程度的大小计算出来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2014年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IFRS9),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并取代原有《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IAS39)。据悉基金估值将在2021年初正式实施IFRS9。

经济资本和I9减值的应用场景

4. 银行i9准则是什么

两部分,记减值:摊余成本法估值的基金(货币除外)持有的债券以及ABS,其他所有产品持有定存和非担保回购(个人认为交易所担保回购由于中登担保交收没有违约风险,不用计提减值,此处只针对银行间回购和交易所协议回购)重分类:这个里面包含两点,第一是将使用摊余成本法的债券与ABS科目调整为1112与1113,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券与ABS仍然放在1103与1104项下;第二是讲权证1106转入3102,1109其他投资转入1108;拓展资料一、请问谁知道新会计准则的全称是什么?《企业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准则对加强和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会计规范处理,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起到指导作用。2014年,财政部相继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三项具体准则。二、小 企 业 会 计 准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5. 怎么叫合规?

所谓合规,就是指符合一定的规范,符合一定的标准的做法。 
合规文化就是为了保证一个单位、一个团队里的所有成员都能够自觉做到依法合规,而在单位内、团队里确立合规的理念、倡导合规的风气、加强合规的管理、营造合规的氛围,形成一种良好的软环境。 
银行的合规文化是根据巴塞尔协议规定的合规风险衍生出来的关于银行如何规避此类风险的管理方式的一种界定。  
关于合规风险,国际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定义是这样说的:“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很显然,合规风险的定义与我们比较熟知的银行三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是有所不同的。其主要的不同之处是,合规风险简单地说是银行做了不该做的事(违法、违规、违德等)而招致的风险或损失,银行自身行为的主导性比较明显。而三大风险主要是基于客户信用、市场变化、员工操作等内外环境而形成的风险或损失,外部环境因素的偶然性、刺激性比较大。因此,巴塞尔委员会将合规风险界定为一种需要独特管理技术和专业人员管理的风险,甚至将合规视为“银行内部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但合规风险与信用、市场、操作风险之间又是有着紧密联系的。其联系之处在于:合规风险是其他三大风险特别是操作风险存在和表现的重要诱因,而三大风险的存在使得合规风险更趋复杂多变而难于禁控,且它们的结果基本相同,即都会给银行带来经济或名誉的损失。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它们之间有着某种因果或递进关系。由于国际上对合规风险的认识和防范仅仅只有10多年时间,国内银行更是近两年才破题,过去通常把合规风险视同于操作风险,多注重于在业务操作环节和操作人员上去设关卡,其结果并不奏效,操作风险仍然在银行内部人员中大量存在并不断变换手法。这就说明,商业银行简单地把合规风险等同于操作风险的认识是不全面和不准确的。虽然大量的操作风险主要表现在操作环节和操作人员身上,但其背后往往潜藏着操作环节的不合理和操作人员缺乏合规守法意识。而银行合规风险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发端于银行的制度决策层面和各级管理人员身上,往往带有制度缺陷和上层色彩。

怎么叫合规?

6. 银行工作人员要保守哪些秘密?

银行工作人员要保守秘密:不泄漏用户及其账户的情况和存款交易情况。据中银协网站7日消息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加强行业自律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中银协近日修订《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下称《准则》),共计七章、五十四条内容,提出十大“严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职业操守方面,《准则》要求银行业从业人员应爱国爱行、诚实守信、依法合规、专业胜任、勤勉履职、服务为本、严守秘密。第三章行为规范方面,其中,行为守法部分对银行业从业人员提出了八大“严禁”:严禁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参与“黄、赌、毒、黑”、非法集资、高利贷、欺诈、贿赂等一切违法活动和非法组织;严禁非法催收:不得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严禁组织、参与非法民间融资: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非法向在校学生发放贷款等民间融资活动;严禁信用卡犯罪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实施伪造信用卡、非法套现信用卡、滥发信用卡等行为。不得为特定客户优于同等条件办理高端信用卡,提供价质不符的高端服务;严禁信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窃取、泄露客户信息、所在机构商业秘密等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泄密事件,应立即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报告。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造成客户相关信息泄露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承担责任。严禁内幕交易行为:银行业从业人员在业务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违规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获取个人利益,或是基于内幕信息为他人提供理财或投资方面的建议;严禁挪用资金行为:不得默许、参与或支持客户用信贷资金进行股票买卖、期货投资等违反信贷政策的行为。不得挪用所在机构资金和客户资金,不得利用本人消费贷款进行违规投资;严禁骗取信贷行为:不得向客户明示、暗示或者默许以虚假资料骗取、套取信贷资金。此外,在履职遵纪部分,《准则》还提出了两大“严禁”,即:严禁非法利益输送交易: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侵害所在机构权益,自行或通过近亲属以明显优于或低于正常商业条件与其所在机构进行交易;严禁违规兼职谋利: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纪规定以及所在机构有关规定从事兼职活动,主动报告兼职意向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应当妥善处理兼职岗位与本职工作之间的关系,不得利用兼职岗位谋取不当利益,不得违规经商办企业。银行业从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参加授课、课题研究、论文评审、答辩评审、合作出书等活动;经批准到本单位直属或下辖单位参加上述活动的,按所在单位有关规定办理。

7. 青岛农业银行 服务规范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塑造农业银行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农业银行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结合农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农业银行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和行员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农业银行的信誉和整体利益,自觉做到思想进步、道德高尚、业务精良、服务规范、纪律严明。

  第三条 本守则是农业银行员工必须自觉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各级行进行员工行为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本守则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努力学习 提高水平

  第五条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

  (一)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

  (二)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识别真伪,区分善恶。

  (三)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学习时事,关心国家大事。

  第六条 勤奋学习业务知识。

  (一)学习经济金融理论,掌握国家经济金融政策,了解经济和银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知识。

  (二)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专业、本岗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各项业务竞赛活动,努力成为本专业的行家里手。

  (三)积极应用现代管理手段,并掌握电脑操作、网上银行等新技术,更新知识结构。不断学习新业务、新知识,努力提高岗位技能。

  (四)拓宽知识面,努力做到一专多能。

  第七条 积极参加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专业证书等自学考试;对单位安排的培训和学习任务要按要求完成。

  第八条 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的原则,善于运用理论和政策指导业务实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自觉、虚心、持之以恒地学习。

  第三章 爱国守法 爱行敬业

  第九条 热爱祖国,以国家利益为重。

  (一)遵守宪法,拥护政府。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顾全大局,维护国家尊严和社会稳定。

  (四)爱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维护国家利益。在特殊环境和突发性事件面前,有义务保护国家财产。

  第十条 知法守法,依法办事。

  (一)增强法制观念,学习、掌握有关法律和法规。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尊严。

  (三)依法维护农业银行的整体利益和个人权益。

  (四)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守法的模范,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凌法,甚至徇私枉法。

  (五)讲正气,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第十一条 爱行爱岗。

  (一)热爱农业银行,认真实践农业银行的办行宗旨和企业精神,遵守农业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农业银行的利益。

  (二)一切言行不得损害农业银行的整体利益和形象。不得散布对农业银行不信任或丧失信心的言论,更不能做跟农业银行离心离德的事情。

  (三)当农业银行利益与个人利益不一致时,应把农业银行利益放在首位,不计较个人得失。

  (四)有主人翁责任感,以农业银行发展为己任,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树立职业荣誉感,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遇到“苦、脏、累、险”工作,不推诿,不延误。

  第十二条 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一)要有职业理想和追求,争先创优,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在成绩面前不骄傲;在困难和挑战面前,不退缩;在挫折面前,不消沉、不气馁。

  (三)富有建设性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要冷静分析,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四)拥护改革,积极投身于改革。

  第十三条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不得推卸岗位责任;不得拖延,马虎了事;不得投机取巧;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科学管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四)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五)岗位之间应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第十四条 加强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约,维护社会公德,养成尊老爱幼、相互尊重、勤俭持家的美德,建立和睦融洽的邻里关系。

  第四章 遵章守纪 合规经营

  第十五条 依法合规经营。

  (一)熟练掌握并自觉遵守国家经济金融法规,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农业银行管理制度。严禁违规经营,私设账外账。

  (二)工作中遇到不清楚的法律、法规问题,应及时请示或咨询。

  (三)对违法违纪违章行为必须抵制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或越级举报。

  第十六条 在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做到不越权限,不超范围。领导干部不得滥用职权,失职渎职。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操作。

  (一)禁止逆程序操作。

  (二)不得省略必要程序。

  (三)杜绝随意操作行为。

  (四)正常情况下不得越级请示汇报,不得越级指挥。

  第十八条 真实反映,如实汇报。

  (一)严禁提供或领导授意制作虚假的会计、统计报表。

  (二)不得隐瞒或谎报客户情况(工作敷衍塞责导致汇报情况和真实情况明显不符的,视同瞒报或谎报行为)。

  (三)所有业务活动的记录应该及时、准确、完整。

  (四)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成果。既不能夸大成绩,也不能回避问题,更不能欺骗上级。

  (五)不得隐瞒工作中的失误。如发生失误,必须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 廉洁奉公,勤俭节约。

  (一)廉洁自律,不贪赃枉法。

  (二)公私分明,不化公为私、假公济私。

  (三)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四)艰苦朴素,勤俭办行,不奢侈浪费,不贪图安逸享受。

  (五)上级行员工到下级行工作,要坚持标准,食宿从简,原则上安排在行内招待所;不用公款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用公款绕道旅游。

  第二十条 遵守工作纪律。

  (一)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听从领导的指示、指挥。

  (二)熟悉外事礼仪,坚持外事工作原则,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介绍农业银行情况时,应符合总行对外的统一口径。

  (三)员工要以客户身份办理个人银行业务,不能有任何特权。

  (四)工作中,如与工作对象有亲友关系或利益关系,应主动回避。不得为关系人提供特殊便利。

  (五)员工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自行在其他单位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

  2.不得在外参与经营性或盈利性活动。

  3.工作时间不得炒期货、炒股票等。

  4.不得为亲友介绍工程、承揽业务。
发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
文  号:农银发[2000]30号
发布日期:2000-2-17
执行日期:2000-2-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塑造农业银行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农业银行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结合农业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农业银行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和行员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农业银行的信誉和整体利益,自觉做到思想进步、道德高尚、业务精良、服务规范、纪律严明。

  第三条 本守则是农业银行员工必须自觉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各级行进行员工行为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 本守则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全体员工。

  第二章 努力学习 提高水平

  第五条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

  (一)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的头脑。

  (二)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识别真伪,区分善恶。

  (三)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学习时事,关心国家大事。

  第六条 勤奋学习业务知识。

  (一)学习经济金融理论,掌握国家经济金融政策,了解经济和银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知识。

  (二)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专业、本岗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各项业务竞赛活动,努力成为本专业的行家里手。

  (三)积极应用现代管理手段,并掌握电脑操作、网上银行等新技术,更新知识结构。不断学习新业务、新知识,努力提高岗位技能。

  (四)拓宽知识面,努力做到一专多能。

  第七条 积极参加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专业证书等自学考试;对单位安排的培训和学习任务要按要求完成。

  第八条 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的原则,善于运用理论和政策指导业务实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自觉、虚心、持之以恒地学习。

  第三章 爱国守法 爱行敬业

  第九条 热爱祖国,以国家利益为重。

  (一)遵守宪法,拥护政府。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顾全大局,维护国家尊严和社会稳定。

  (四)爱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维护国家利益。在特殊环境和突发性事件面前,有义务保护国家财产。

  第十条 知法守法,依法办事。

  (一)增强法制观念,学习、掌握有关法律和法规。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尊严。

  (三)依法维护农业银行的整体利益和个人权益。

  (四)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守法的模范,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凌法,甚至徇私枉法。

  (五)讲正气,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第十一条 爱行爱岗。

  (一)热爱农业银行,认真实践农业银行的办行宗旨和企业精神,遵守农业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农业银行的利益。

  (二)一切言行不得损害农业银行的整体利益和形象。不得散布对农业银行不信任或丧失信心的言论,更不能做跟农业银行离心离德的事情。

  (三)当农业银行利益与个人利益不一致时,应把农业银行利益放在首位,不计较个人得失。

  (四)有主人翁责任感,以农业银行发展为己任,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树立职业荣誉感,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遇到“苦、脏、累、险”工作,不推诿,不延误。

  第十二条 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一)要有职业理想和追求,争先创优,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在成绩面前不骄傲;在困难和挑战面前,不退缩;在挫折面前,不消沉、不气馁。

  (三)富有建设性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要冷静分析,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四)拥护改革,积极投身于改革。

  第十三条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不得推卸岗位责任;不得拖延,马虎了事;不得投机取巧;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科学管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四)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

  (五)岗位之间应相互沟通,密切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第十四条 加强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约,维护社会公德,养成尊老爱幼、相互尊重、勤俭持家的美德,建立和睦融洽的邻里关系。

  第四章 遵章守纪 合规经营

  第十五条 依法合规经营。

  (一)熟练掌握并自觉遵守国家经济金融法规,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农业银行管理制度。严禁违规经营,私设账外账。

  (二)工作中遇到不清楚的法律、法规问题,应及时请示或咨询。

  (三)对违法违纪违章行为必须抵制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或越级举报。

  第十六条 在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做到不越权限,不超范围。领导干部不得滥用职权,失职渎职。

  第十七条 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操作。

  (一)禁止逆程序操作。

  (二)不得省略必要程序。

  (三)杜绝随意操作行为。

  (四)正常情况下不得越级请示汇报,不得越级指挥。

  第十八条 真实反映,如实汇报。

  (一)严禁提供或领导授意制作虚假的会计、统计报表。

  (二)不得隐瞒或谎报客户情况(工作敷衍塞责导致汇报情况和真实情况明显不符的,视同瞒报或谎报行为)。

  (三)所有业务活动的记录应该及时、准确、完整。

  (四)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成果。既不能夸大成绩,也不能回避问题,更不能欺骗上级。

  (五)不得隐瞒工作中的失误。如发生失误,必须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 廉洁奉公,勤俭节约。

  (一)廉洁自律,不贪赃枉法。

  (二)公私分明,不化公为私、假公济私。

  (三)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四)艰苦朴素,勤俭办行,不奢侈浪费,不贪图安逸享受。

  (五)上级行员工到下级行工作,要坚持标准,食宿从简,原则上安排在行内招待所;不用公款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不用公款绕道旅游。

  第二十条 遵守工作纪律。

  (一)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听从领导的指示、指挥。

  (二)熟悉外事礼仪,坚持外事工作原则,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介绍农业银行情况时,应符合总行对外的统一口径。

  (三)员工要以客户身份办理个人银行业务,不能有任何特权。

  (四)工作中,如与工作对象有亲友关系或利益关系,应主动回避。不得为关系人提供特殊便利。

  (五)员工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自行在其他单位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

  2.不得在外参与经营性或盈利性活动。

  3.工作时间不得炒期货、炒股票等。

  4.不得为亲友介绍工程、承揽业务。

  第二十一条 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一)遵守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不准擅自离岗、串岗,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间。

  (四)员工工作时间处理私事应按以下要求:

  1.离岗处理私事应事先请假,获得领导批准。

  2.获批准后,要做好工作交接。

  3.在处理紧急工作时,不得请假。

  4.工作时间不应要求同事为自己办理私事。

  第二十二条 严守保密纪律,自觉保守国家秘密、银行秘密和客户秘密。如发现泄密要立即向上级报告。任何人调离农业银行,都不能把秘密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带走。

  第二十三条 强化安全意识,防范银行风险。

  (一)提高业务技能,增强鉴别能力。

  (二)按制度和程序谨慎操作,杜绝隐患。

  (三)坚持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四)时刻保持警惕,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第五章 诚实守信 优质服务

  第二十四条 笃守诚实守信的职业品格。

  (一)为人正直,诚实可靠,守信有约。

  (二)一视同仁,以诚待客,不言过其实、欺骗客户。

  (三)不侵犯客户利益。

  第二十五条 信奉服务为本、客户至上的职业信念。

  (一)强化服务意识,坚持领导为群众服务,机关为基层服务,行政管理部门为业务经营一线服务,全员为客户服务,农行为社会服务。

  (二)以客户为中心,深入了解、努力满足客户的合理需求,尽力解决客户遇到的各种难题,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解释。

  第二十六条 为客户服务要主动热情、细致方便、准确迅速。

  (一)提倡上门服务,搞好跟踪服务。做到时刻为客户着想,主动与客户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动态。

  (二)倡导微笑服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热情解答客户咨询,主动宣传农业银行业务。

  (三)做到满时点服务,按时营业。

  (四)提倡限时服务,做到集中精力,准确、安全、快捷地办理业务。

  (五)遇到不属于本职范围的事宜,不得拒绝,应热情介绍到有关部门或及时请示上级。

  (六)为老弱病残孕服务、遇到客户咨询业务、对单证提出疑问等情况时,要站立服务。

  (七)耐心办好最后一笔业务,不能因为临近下班时间,流露出急躁情绪而敷衍待客或驱赶客户。

  (八)对客户取款存款一样热情,新老客户一样亲切,忙时闲时一样耐心,大宗小宗一样欢迎。

  (九)在办理业务中,若自己发生差错,要及时改正并向客户道歉;若客户发生差错,要耐心解释,并帮助纠正。

  (十)遇到客户提出过分要求或不冷静时,要克制自己,耐心地向客户说明解释,无法说服时要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部门处理,严禁与客户发生争执。

  第二十七条 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服务忌语。

  (一)与客户说话时吐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语气要亲切、称谓要得体。

  (二)使用普通话。确有必要,可使用方言。

  (三)接听电话或与人交谈要热情、礼貌、客气。重要内容应作好笔录,及时汇报或转告。

  第二十八条 行为文明,举止大方。

  (一)站姿挺拔,正视客户,不左顾右盼。

  (二)坐姿端正、文雅。

  (三)行姿稳重,抬头平视,两臂自然摆动。

  (四)听姿认真,并作出积极反应。不要心不在焉。

  (五)员工在公共场合或客户面前,应避免不文雅行为。

  (六)开会应提前入场,会议中不得窃窃私语,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第二十九条 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

  (一)着装整洁、得体。柜台人员应着职业装,佩戴工作牌。

  (二)发型大方,不留怪异发型,不得染异色。

  (三)修饰得体。女员工宜化淡妆,男员工应保持面部清洁。

  第三十条 创造并保持优雅的工作环境。

  (一)室内和桌面应保持整齐有序,不要摆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和资料。

  (二)各类文件和资料应按顺序、分类别摆放整齐,便于取阅。

  (三)讲究环境卫生,坚持每天打扫并定期进行大扫除。

  (四)营业场所要保持柜台整洁、单据整齐、地面清洁,方便客户办理业务。

  (五)遵守有关在办公、营业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六)维护环境安全。若发现任何可能导致危险的潜在隐患,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工作时专心致志,保持安静。

  第六章 平等相处 团结互助

  第三十一条 遵循“平等、真诚、宽容、克制、正派”的基本准则,正确待人处事,努力建立和谐、健康的人际关系。

  第三十二条 领导要尊重、关心下属。

  (一)领导要严于律己,光明磊落,公道正派,为下属作出表率。

  (二)尊重下属的人格、隐私,宽容待人。不在下属面前逞威风、耍权术,不搞独断专行,不搞打击报复。

  (三)知人善任,合理安排下属工作,充分调动下属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搞任人唯亲。

  (四)尊重下属的工作职权和劳动成果,虚心听取下属意见,保护下属的工作热情。

  (五)热情指导下属的工作、学习、品德修养,关心下属的政治进步,多为下属解决实际困难,为下属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三十三条 尊敬领导,维护领导的威信。

  (一)认真对待领导的工作意见,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如实、及时向领导报告和请示工作。

  (二)正确对待领导的批评,不要当面顶撞,更不能采取无理行动。

  (三)严禁恶语中伤、诬告、威胁、攻击领导。

  (四)不得采取趋炎附势、阿谀奉承、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投其所好、取悦领导。

  (五)主动与领导进行正常工作交往,正确领会领导的工作意图,争取领导的理解与支持。

  (六)不回避、上交矛盾。

  第三十四条 同事之间要真诚相处,团结和谐,精诚合作。

  (一)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把团队目标置于个人目标之上,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反对利己主义、个人英雄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二)尊重同事的人格,同事之间不分高低、贵贱;尊重同事的隐私,不背后议论同事是非;员工私下行为应对农业银行负责。

  (三)开展坦诚的交流,平等的对话和友善的沟通,做有利于团结的事。不挑拨离间、造谣生事;不拉帮结派、搞小圈子。

  (四)工作中要主动协作,不能互相拆台;当同事遇到困难时,要竭诚相助。

  (五)谦虚谨慎,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六)敢于承担责任,不诿过他人。

  (七)及时、善意地指出同事的不足,不得嘲笑或鄙视同事。

  (八)上级行员工要尊重下级行员工,不得盛气凌人,颐指气使;不得向下级行员工提出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

  第三十五条 妥善处理内部矛盾。

  (一)同事间相处应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减少摩擦,避免冲突。

  (二)发生矛盾时,当事双方应本着宽容、克制的态度,主动反省自己的不足,互谅互让。

  (三)解决矛盾纠纷应采取适当方式,不要使矛盾扩大化,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冲突。

  第三十六条 与竞争对手要公平竞争,取长补短。

  (一)维护市场秩序,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

  (二)尊重竞争对手,不得在客户面前故意贬低对手。

  (三)注意收集竞争对手的有关资料,善于学习竞争对手的长处。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员工要严格要求自己,熟悉并正确理解本守则的内容,经常自省、自律、自励,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养成自觉行动。各级领导干部应模范遵守本守则。

  第三十八条 对员工遵守本守则情况进行的奖惩,按《中国农业银行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 各级行的人事部门负责员工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有责任对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释。中国农业银行人事部负责本守则的最终解释。

  第四十条 本守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农业银行

青岛农业银行 服务规范是什么?

8. 银监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中所称的合规和合规风险指的是什么?

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使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本指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合规风险,compliance部门负责,compliance部门往往是法务人员构成。操作风险往往是稽核审计运营等部门管理。操作风险,是从操作环节和操作人员方面去防范和控制,而不反省内部制度流程和经营管理的合规性,就会终日忙于发现与纠正错误,而改善效果却并不理想。合规风险重制度,理顺流程,堵住漏洞,贯穿于银行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是银行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声誉风险等多种风险产生的重要诱因。合规,英文compliance,根据《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的定义,是“指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这里的法律、规则、准则,“是指适用于银行业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简单来说,合规,是确保银行的经营活动符合一切适用于银行业的外部规范的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合规部门一般会将其扩展到“一切内外部规范”。鉴于在实际工作中,合规不仅对外也对内,一般都会把合规与内控两个问题一并讨论。在银监会的诸多监管文件中,明确提到合规与内控相关工作的文件主要有两个,即《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下称合规指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下称内控指引)。这两份指引,一份指导对外合规工作,一份指导对内合规工作,彼此相辅相成,构成了银行开展合规工作的主要指导文件。此外,《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办法》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办法》虽然主要涉及案件防控工作,但也对合规体系的建设和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也是合规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