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之后还有责任吗

2024-05-17 17:28

1. 辞职之后还有责任吗

  如果劳动者辞职以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结清了所有的工资以及为其办理了离职手续的,一般劳动者离职以后,是没有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辞职的流程是: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辞职之后还有责任吗

2. 员工离职后还承担公司责任吗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员工离职后还要承担公司责任。员工不愿意承担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3. 员工辞职之后还有责任吗

如果劳动者辞职以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结清了所有的工资以及为其办理了离职手续的,一般劳动者离职以后,是没有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一)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二)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二、员工离职个人档案怎么处理
辞职后,档案问题,需要根据自己找工作情况,可以选择存放人才市场、户籍人事局;或者先找工作,然后让新单位的HR咨询相关的办理流程。如果新单位不接受人事档案,就将档案转移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定期缴纳托管费用即可。离职后员工档案转移的流程:
(一)由县级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接受企业移交来的被裁员工的档案,在30日内将该档案转人被裁员工(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
(二)由县级(含县)以上中国共产党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所(中心)或者人才市场的从事代理机构负责接受转移或者保管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员,包括企业被裁员工的人事档案。

员工辞职之后还有责任吗

4. 没有辞职就离开了公司,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这是两个法律关系。
作为员工,和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员工擅自离职这种行为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这一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当然,要有损失的证据),那么员工需要赔偿损失。在实务中,用人单位一般会提出要求离职员工办理交接手续的仲裁/诉讼请求,仲裁和法院也都会支持。
作为股东,和公司、和其他股东是公司法、合同法等民商法律关系,不是劳动法调整的范畴。如果要退股,要看当初与另一股东签订的合同如何约定,手续要按公司法的规定办,跟离职没有任何关系。(PS,作为股东,难道不要把当初的出资取回来就一走了之吗?我是不太能理解)

5. 离职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责任: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的,受害人可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公司因故未成立,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责任。
一、公司设立失败要承担哪些责任
公司设立失败后发起人参考如下法条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所谓发起人指的就是计划设立公司并实施公司设立行为的人。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公司能否设立成功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公司设立失败的情况下,其要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主要承担两种法律责任:
第一,对公司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4条、第5条的相关规定,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未成立,全体发起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在采取募集设立公司的情况下,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还负有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此项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

离职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的责任有哪些?

6. 公司员工离职,谁的责任你公司的员工离职了吗?


7. 分公司负责人 辞职


分公司负责人 辞职

8. 财务负责人离职了是否还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作为财务人员,只需要把自己离职这个事实,光明正大的告诉税务局就行了。企业税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更换财务负责人而不办理变更手续,那是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既然属于违法行为,那税务机关就有责任去纠正去处罚,作为财务人员,只需要把自己离职这个事实,光明正大的告诉税务局就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财务人一定要明白,财务工作本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会计人员在离职的时候必须要到税局办理好财务负责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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