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有什么?

2024-05-06 08:25

1.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有什么?

1、公务卡由财务处负责组织办理。财务处向发卡行申办,并统一组织全校职工填表、发放。申办成功后,将持卡人姓名、卡号等信息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公务卡支持模块。
2、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财务处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和银行卡管理规定,与发卡行协商设定,原则上信用额度控制在2万元以内。持卡人的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消费支出时,应提前向财务处申请增加信用额度,经财务处与发卡行协商同意后进行办理。
3、组织人事处应及时将职工变动(如新进、调出、退休等)的信息通知财务处,财务处及时将变动信息录入公务卡管理系统。新调进职工所持公务卡与本单位发卡行不一致的,应改用本单位发卡行的公务卡。
(一)公务卡的开支范围
公务卡的开支范围,是指省级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零星购买等支出。
(二)公务卡的支付
持卡人在信用额度内先支付,后还款。
持卡人在办理公务支付支出结算时,具备刷卡条件的,应当使用公务卡刷卡支付,并须取得公务卡刷卡消费凭证、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持卡人在办理公务支出前,应事先按校院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三、公务卡使用的注意事项
1、公务卡和密码均由职工个人保管。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行申请办理,并及时通知财务处。
2、持卡人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特殊情况因公需要提现的,事前须商财务处并报分管校院领导同意,否则提现产生的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3、公务卡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报销手续,校院财务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产生的一切责任。
4、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前3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处报销。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5、持卡人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由持卡人或其所在部门相关人员向财务处提供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流水号和交易金额等信息,办理相关借款手续,经财务处审核同意,于免息还款期之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持卡人返回单位后,按规定时间及时补办手续。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有什么?

2.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该办法为适应预算单位支付结算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卡制度体系而制定。
目前公务卡制度已成为规范公务消费支出、打造“阳光财政”的一项基础性财政财务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基于个人信用且授信额度有限的个人公务卡已不能完全满足预算单位支付结算管理需要,有必要探索推出由单位作为承债主体并能满足大额支付需要的单位公务卡。建立单位公务卡制度,是对现行公务卡制度的丰富和完善,也是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试点地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单位公务卡的持卡人应为预算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持卡人一人一卡,不允许一人持有多张单位公务卡。持卡人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时,预算单位应及时办理销卡手续。持卡人发生变更,单位应注销原持卡人卡片,按照标准申卡流程重新指定新持卡人,办理和使用单位公务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 公务卡管理办法

法律分析:该办法为适应预算单位支付结算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卡制度体系而制定。目前公务卡制度已成为规范公务消费支出、打造“阳光财政”的一项基础性财政财务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基于个人信用且授信额度有限的个人公务卡已不能完全满足预算单位支付结算管理需要,有必要探索推出由单位作为承债主体并能满足大额支付需要的单位公务卡。建立单位公务卡制度,是对现行公务卡制度的丰富和完善,也是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试点地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单位公务卡的持卡人应为预算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持卡人一人一卡,不允许一人持有多张单位公务卡。持卡人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时,预算单位应及时办理销卡手续。持卡人发生变更,单位应注销原持卡人卡片,按照标准申卡流程重新指定新持卡人,办理和使用单位公务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公务卡管理办法

4. 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该办法为适应预算单位支付结算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卡制度体系而制定。目前公务卡制度已成为规范公务消费支出、打造“阳光财政”的一项基础性财政财务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基于个人信用且授信额度有限的个人公务卡已不能完全满足预算单位支付结算管理需要,有必要探索推出由单位作为承债主体并能满足大额支付需要的单位公务卡。建立单位公务卡制度,是对现行公务卡制度的丰富和完善,也是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试点地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单位公务卡的持卡人应为预算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持卡人一人一卡,不允许一人持有多张单位公务卡。持卡人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时,预算单位应及时办理销卡手续。持卡人发生变更,单位应注销原持卡人卡片,按照标准申卡流程重新指定新持卡人,办理和使用单位公务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5. 公务卡的管理要求

公务卡的报销要求 建立公务卡制度后,学院现行财务管理制度、报销审批程序和会计核算办法不变,但在三个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一、计财处对持卡人申请报销的公务支出,必须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对刷卡消费的信息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才能予以报销。二、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支出,由计财处签发支票等支付指令,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公务卡账户。。三、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要求,公务卡具有先消费后还款的特点,报销的审批等手续等要在“免息还款期”的前五个工作日办理好交到计财处。公务卡的免息期公务卡的免息期为:20到50天按龙卡公务卡出账单日计算:在出账单日前消费的,在出账单后的20天要还款;在出账单日后消费的,可在下一个到期日前还款。如龙卡公务卡的出账单日为每月7日,你在7号前消费的,须在本月份27日前还款;在8日以后消费的,可在下一个月的27日前还款。公务卡实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很多人把公务卡看成是一副良药,可以包治百病,可以完全杜绝一切问题。实际上用公务卡进行公务消费中,仍存在一些问题。1.公务卡仍不能从根本上避免腐败。从公务卡消费的执行过程和目的来说,公务卡消费方式解决了以往易发生的凑票报销、虚开报销发票金额等腐败行为,增加了公务消费的透明度,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但它毕竟只是一种技术手段,还存在一些漏洞:一是实行公务卡消费时,仍可能依然存在虚假开支情况。一些人仍可以在与供应商协调好后,打出与所消费不一致的小票与发票。二是公务消费吃回扣的问题将依然存在,公务卡消费达到一定金额后,一些人仍能得到商家提供的一定比例的现金返还。作为公务卡,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只能从根基上出台相关措施抑制腐败,才能有效抑制此类问题的发生。2.预算外资金不能真正反映出来。按照目前我国的财务体制,政府预算分为预算内支出和预算外支出,预算外的部分几乎完全脱离监管。这部分收入,当地政府既可以用来发展,也可以用于各种招待,其中的自由裁量空间巨大。但仍有一些单位违反规定私设小金库,为某些领导干部进行不正常消费提供了渠道。此外,由于预算外收入的管理非常混乱,监督不严,私建的小金库往往都掌握在各单位主要的几个负责人手中,这又为他们贪污腐败行为的滋生提供了土壤。3.公务卡受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持卡人普遍反映,在许多地方从事公务活动时不能刷卡,只能个人先垫付现金,待报销后再到银行取出。此举不仅占用个人资金,而且将原来仅存在于单位提取现金时的安全风险扩大到了所有持卡人,容易引起持卡人对公务卡推广的抵触情绪。目前我国信用卡刷卡网络系统还不够完善,国内一些中小型城市和小商户的刷卡网点较少。公务卡实行的相关建议为更好地促进公务卡结算方式的实施,需要预算单位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银行系统加强服务和管理,保障公务卡消费通畅,持卡人提高用卡意识。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公务卡结算。结合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完善关于转账结算、公务卡结算和公务卡结算后现金使用规定等管理办法,严格限定单位现金支取范围,以确保公务卡结算内容的统一规范。加强财务人员公务卡结算知识的相关业务培训,增设公务卡结算信息维护专门岗位,合理配备财务人员和设置财务岗位。2.加强银行信息化建设,推进公务卡结算。各银行要按照有关部署,及时完成相关业务系统改造和人员培训,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快公务卡产品开发,提升服务能力,加快POS 机的更新换代,对偏远地区,要加快公务卡使用的相关支持力度,如通过财政补贴和银行共同出资,对偏远地区建立信用卡使用系统。3.持卡人提高用卡意识,积极使用公务卡。各银行机构、单位财务部门应对持卡人消费进行积极引导,要对使用现金交易的弊端和使用银行卡交易的好处进行合情合理的宣传,促使人们深入地了解使用银行卡的便利,从观念上逐步接受信用卡。持卡人应通过学习,了解透支消费的基本知识,熟悉单位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用卡意识,在公务支出中,积极使用公务卡结算。

公务卡的管理要求

6. 单位公务卡使用规定

法律分析:单位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指定工作人员持有,仅用于公务支出与财务报销,以单位为还款责任主体的信用卡。
公务卡包括单位公务卡和个人公务卡两类。个人公务卡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公务支出与财务报销,并与个人信用记录相关联的信用卡。
法律依据:《江苏省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六条 单位公务卡的持卡人应为预算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持卡人一人一卡,不允许一人持有多张单位公务卡。持卡人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时,预算单位应及时办理销卡手续。持卡人发生变更,单位应注销原持卡人卡片,按照标准申卡流程重新指定新持卡人,办理和使用单位公务卡。
第七条 单位公务卡账户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向发卡银行提出申请,由发卡银行予以核定。
每个预算单位的多张单位公务卡共享一个账户信用总额度,试点期间总额度上限暂定为50万元人民币。超过50万元人民币总额上限的,应经单位主管部门核准。核准结果应提供给发卡银行。预算单位可在总额度内,协商发卡银行调剂分配各张卡的卡片信用额度。账户总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临时需要时,预算单位可向发卡银行申请临时调额。临时调额有关情况要报单位主管部门备案。临时调额期限届满,发卡银行应及时恢复其原有额度。

7. 公务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收到卡片后要及时激活卡片,未激活的卡片不能正常使用。2.公务卡没有初始密码,激活时会提示进行密码设置,请牢记自己设置的公务卡消费密码,如不慎忘记密码,可使用申请卡片时预留的手机或固定电话联系发卡行信用卡服务热线进行修改。3.公务卡可以用于私人消费,但不准转借他人使用,并应及时偿还,以免影响公务消费。4.进行公务消费时,在有刷卡条件的情况下应优先选择刷卡支付,经与供货商沟通可以使用转账支票和电汇进行支付,应避免使用现金支付。拓展资料:银行1、银行(Bank),是依法成立的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2、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 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 国有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3、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等。4、 投资银行:包括高盛集团、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团、富国银行、瑞银集团、法国兴业银行等。 世界银行:用于资助国家克服穷困,各机构在减轻贫困和提高生活水平的使命中发挥独特的作用5、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银行按类型分为: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世界银行,它们的职责各不相同。6、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职责: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机构。7、政策性银行:包括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职责: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公务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8. 公务卡使用范围

根据市财政有关预算管理和国库单一账户支付等文件精神的要求,2012年起,我院对具备公务卡结算条件的公务支出均应使用公务卡支付,且当年公务卡支出金额必须大于现金支出的金额。一、公务卡使用范围(上级文件规定)除政府采购范围的开支使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外,以下所列项目小于5万元的零星购买支出均应使用公务卡支付。经费来源是预算内经费等使用零余额账户支付的经费,教育收费、拨入专款、科研收入、其他收入等专用存款账户收付的经费提倡用公务卡支付二、支付与报销要求1、公务卡报销还款需持发票和签购单(或网上支付凭证),在公务卡到期还款日前15个工作日前至财务处报销,办理当日财务处就报销金额在系统里提出还款申请。2、因公务卡可在额度范围内透支消费,原则上财务处将停止办理公务卡支付业务目录范围内的暂借款业务,停止办理非备用金性质的现金支票业务,停止办理非公务卡卡类报销。3、对不具备公务卡结算条件的公务支出,暂时可采用现金支付,报销现金。此类业务范围归集如下:①差旅费、交通费类:公交车票、出租车费、停车费、过路费、购买公交卡以及暂时不符合公务卡结算条件的火车票开支、出国零星开支。②通信费类:手机充值卡。③学生报销类:研究生课题经费、学生活动的小额零星开支。④小额零星的维修费、购买水果开支。4、除以上业务范围外属于公务卡支出目录的其他支出,应采用公务卡或转帐支付。单张发票大于1000元且有转账条件的支出,应通过转账支付。5、以下支付方式不统一的几类开支,应逐渐统一为公务卡或转帐支付。建议转变方式如下:①水电煤费、电话费:取消委托付款,采用后付费方式转帐支付。②饮用水:请各部门选择可转帐支付的商户。③快递费:请各部门选择可以按月结算转帐支付的快递公司办理业务。三、个人用卡须知1、公务卡还款与个人信用信息相联接。公务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56天。持卡人应在还款日前15个工作日前就帐单中的公务消费至财务处报销,私人消费请自行还款。如未及时报销,银行加计超期利息由个人承担,持卡人未还款记录将记入银行征信系统。建议办理约定还款业务(即与借记卡“绑定”)。2、公务卡提现产生的提现手续费由个人承担。凡学院零余额账户的业务报销均应严格按照本须知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应书面说明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经财务处负责人认可方可报销。综上所述经费来源是预算内经费等使用零余额账户支付的经费,教育收费、拨入专款、科研收入、其他收入等专用存款账户收付的经费提倡用公务卡支付法律依据:《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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