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时对职工宣布,职工入股退休时要退股,是有这样的规定吗?还是欺骗行为。

2024-05-16 01:37

1. 公司成立时对职工宣布,职工入股退休时要退股,是有这样的规定吗?还是欺骗行为。

公司章程有此规定的,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成立时对职工宣布,职工入股退休时要退股,是有这样的规定吗?还是欺骗行为。

2. 公司成立时对职工宣布,职工入股退休时要退股,是有这样的规定吗?还是欺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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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时对职工宣布,职工入股退休时要退股,是有这样的规定吗?还是欺骗行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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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给员工股份,是公司自己的行为,可为可不为,不是欺骗行为,劳动者有入股凭证及相关证据的,那么离职后,可以要求单位退股,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或者上诉法院解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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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能不能要求离职的员工退股

看入股协议书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没有约定,可以拒绝。
1、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和所有人,对公司享有参与管理的权利。
2、股东可以只出资不在本单位工作,大股东要求退股是滥用股东权利,没有法律依据,小股东有权拒绝。
《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能不能要求离职的员工退股

4. 职工股份是否可以退股

问:职工认购了本公司的股份,或职工作为发起人认购了新公司的股份,职工辞职或劳动合同终止后,能否继续保留在原公司的股份或要求退股?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要求职工退股?公司观点:认购的职工股,能否继续保留原公司的股份关键在于公司所制订的关于职工股份的相关规定中是否有这一条款,如果该条款规定离职职工不能继续保留,公司就有权要你们退股。
    答:公司的看法是欠妥的。公司无权单方面要求职工退股,当然职工除非转让股份,一般也无权退股。
  我国公司法有一条原则是“资本维持原则”,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其投资;公司除非为减少注册资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而且,公司法对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是有严格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很难减资,另外,公司也不太可能为了个别员工的股份而决定减资;即使减资,也不能在未得到股东同意的情况下而回购该股东的股份。

5. 公司法规定员工退股如何处理

退股是指由享有股权变为不享有股权。员工若是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权,则法定期限内不能转让,可以通过离职方式退股。股东退股可以对内转让也可以对外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法规定员工退股如何处理

6. 职工股份是否可以退股

问:职工认购了本公司的股份,或职工作为发起人认购了新公司的股份,职工辞职或劳动合同终止后,能否继续保留在原公司的股份或要求退股?公司是否有权单方面要求职工退股?公司观点:认购的职工股,能否继续保留原公司的股份关键在于公司所制订的关于职工股份的相关规定中是否有这一条款,如果该条款规定离职职工不能继续保留,公司就有权要你们退股。
    答:公司的看法是欠妥的。公司无权单方面要求职工退股,当然职工除非转让股份,一般也无权退股。
  我国公司法有一条原则是“资本维持原则”,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其投资;公司除非为减少注册资本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而且,公司法对公司减资条件和程序是有严格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很难减资,另外,公司也不太可能为了个别员工的股份而决定减资;即使减资,也不能在未得到股东同意的情况下而回购该股东的股份。

7. 公司法如何规定员工退股

退股是指由享有股权变为不享有股权。员工若是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权,则法定期限内不能转让,可以通过离职方式退股。股东退股可以对内转让也可以对外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法如何规定员工退股

8. 公司法如何规定员工退股

退股是指由享有股权变为不享有股权。员工若是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权,则法定期限内不能转让,可以通过离职方式退股。股东退股可以对内转让也可以对外转让。
一、股东私下签退股协议有效吗?
这种退股协议是无效的,公司是独立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利,股东出资后,依据出资享有公司的股权,股东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自由转让自己的股权,除特定的情形外,股东不能要求公司退还出资。公司经营途中,如果股东之间协议,用公司资产作价或直接由公司退回该股东的出资,用于股东退股的对价,这种行为实质是减少了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了保障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对减少注册资本的规定有一系列的严格程序。
二、退股和股权转让的区别
1、定义不同。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按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允许退股的,公司成立后,股东想退出,只能转让自己的股份。2、方式不同。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可以转让,但股东不得擅自退股,也不得抽逃出资,只有履行了法定手续后才可以退股。3、要求不同。退股的要求是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允许退股但是可以转让股权的。
三、什么是指股东退股
股东退股,即退出公司,指在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事由,收回其所持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社员地位的制度。公司体系是个复杂的利益系统,各公司参与人之间的利益休戚相关,任何一方利益的变动,都会影响到其他参与主体的利益。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公司资本的减少使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受偿。如果股东和公司串通,通过股东退股逃避债务,还会构成对公司债权人的损害。我国《公司法》对股东退股,规定有严格的限制条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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