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颁布的第一部法律

2024-05-12 09:37

1. 1993年颁布的第一部法律

新中国第一部关于科学技术的法律,这里说的是新中国第一部关于科学技术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7月2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是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而制定的法律。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93年7月2日修订通过,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一条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促进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宪法,制定本法。1993年的《国家安全法》实为一部反间谍侦查法。1993年2月22日,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进一步推动国家安全机关反间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律化,使得国家安全机关的反间谍工作全面走上了法治化的轨道。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这是中国反间谍工作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对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起到了基础性法律保障作用。法律依据:《国家安全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第三条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第四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第五条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第六条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全面评估国际、国内安全形势,明确国家安全战略的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1993年颁布的第一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