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核销流程

2024-05-16 01:47

1. 外汇核销流程

出口收汇核销流程 一、核销开户。 出口单位申请办理“中国电子口岸”IC卡及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开户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开户申请书,核销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2)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需提供《外汇登记证》;   二、申领核销单。出口单位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应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核销员证(首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内容包括核销员姓名和领单份数及出口合同复印件);   (2)出口企业核销员本人“中国电子口岸”操作员IC卡。 三、收汇核销。 1、全额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及退税联;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商业发票正本。外商投资企业应提供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定的出口发票,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其他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发票须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   (5)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应具备银行“业务公章”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章”、“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字样、相应的核销单编号等必备要素),异地收汇核销专用联的,应加盖收汇地外汇局“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监管专用章”确认的水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方式出口按照工缴费办理收汇核销: (1)企业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全额核销中2、3、4、5点的单据。   (3)海关登记手册、企业合同及外经贸部门批准件(正本及复印件)。   3、进料加工抵扣出口收汇差额核销:(仅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每次申请办理抵扣差额核销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进出口登记手册、进出口合同(须经外经贸主管部门、海关审批备案); (2)全额收汇核销中的1、2、3、4、5点的单据; (3)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及企业外汇核销IC卡;   4、其它特殊贸易方式出口,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5、企业货物报关出口后发生退货办理核销: (1)出口收汇核销手册; (2)加盖海关“验讫章”的核销单正本; (3)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4)加盖企业公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出口发票正本;   (5)加盖海关“验讫章”的退运进口货物报关单正本; (6)进口发票正本(应为红字); (7)企业外汇核销IC卡。 核销的流程 以下是关于核销的理论操作程序: 1.出口单位领核销单;   2.出口单位向海关交验核销单,海关审验后,退回给出口单位.   3.货物出口后,将有关单据及附有核销单编号的发票交银行收汇,同时,将核销单存根及有关单据送还签发核销单的外汇局; 4.银行收妥货款后,将结汇水单退出口单位;   5.出口单位将银行确认货款已经收回的结汇水单和由海关退回的原核销单送外汇局,核销该笔收汇。

外汇核销流程

2. 外汇核销流程

外汇核销流程是指出口单位核销出口收入的过程。申请核销单前,应在电子口岸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申请卡》和《企业经营者IC卡》。申请《出口收汇核销单申请卡》,应提交申请表;介绍信;贸易和发展委员会颁发的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外商投资委员会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海关出具的自营报关单位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出口合同;处理人员的身份证和复印件。拓展资料1、核销是指加工贸易单位在合同签订后向海关提交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进出口专用报关单等有效资料,海关核对进出口、物资消耗等情况从而确定海关后续管理中的征税、免税、退税、补税业务。核销分为贷款核销、坏账核销、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加工贸易核销等。海关自受理企业核销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销。申请验证。特殊情况下,可由直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海关直属海关关长批准,一般为10个工作日。无账户加工贸易手册经审核批准结案的,由海关向经营单位出具《审核结业通知书》;核销正常并开户的,出具《银行存款账户核销联系表》,企业在银行注销账户。对于“实际划转”的账户,企业应在银行收回存款和到期利息或取消保函,并收到“银行存款账户核销通知书”,以便收到来自银行的核销结算通知书。2、外汇以外币表示,为各国普遍接受,可作为国际债务清偿的各种支付手段。它必须具有三个特征:可支付性(必须以外币表示的资产)、可获得性(可以在国外得到补偿的债权)和可兑换性(可以自由兑换成其他支付方式的外币资产)。外汇是从事外汇交易和外汇投机的系统。随着科技的进步,外汇的报价、询价、购销、交割和清算都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这使得交易越来越电子化、网络化。所以我们说外汇是一个无形的市场,一个无纸化的计算机市场。外汇交易是一种外币兑换另一种外币。 Quotation是汇率,通常用两种货币之间的汇率来表示,例如美元/日元和英镑/日元。汇率是以第一种货币(作为基础货币)和第二种货币(作为估值货币)表示的价格。

3. 外汇核销的操作

外贸企业从外汇管理局申领的每一张核销单,都在外汇管理局的数据库中有备案和留档。核销单跟随外贸业务一路走过海关、银行和税务局,被烙上各种印章或撕开。但最终的存根必须回到外汇管理局,以核对原来数据库的电子档案并注销此核销单号码。这一过程就叫做“核销”,表示你的这笔买卖在外汇的收支上是合法的,准予一笔勾消。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才可以向外汇管理局申领核销单,当然最重要的资格是企业的进出口权。外汇管理局会一次发放多张连续号码的空白核销单,这些核销单的编号便于企业关联起来,并当场加盖企业名称印章。今后,由这些核销单产生的外汇方面的责任就该这家企业承担。核销单只准本企业使用,更不得借用、冒用、转让和买卖。此外,空白核销单是没有使用期限的。并且可以跨年使用。企业在进出口业务中可自行根据具体情况填写核销单并在各环节中使用,但每一张核销单都必须到外汇管理局核销。

外汇核销的操作

4. 出口外汇核销单的申领流程是什么啊?

一、开户 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简称“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 

  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 

  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 

  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 

  六、核销单遗失及补办 

  出口单位遗失核销单后,应当在15天之内向外汇局书面说明情况(加盖公章,法人签字),申请挂失,外汇局核实后,统一登报声明作废。 

   1、对于空白核销单,外汇局予以注销; 

   2、对于已报关的核销单,则凭有关出口凭证办理核销。 

   3、对于要求补办出口退税专用联的,在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后,出口单位应当凭税务部门签发的与该核销单对应的出口未退税证明,向外汇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外汇局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联补办证明”。 

  七、报关单补办事宜 

  出口单位遗失报关单的,应当凭外汇局签发的未核销证明,向海关补办。 

  八、退赔事宜 

  若出口项下发生退赔,出口单位应向外汇局提供有关凭证,外汇局按下列情况审核退赔外汇的真实性: 

  (一)已出口报关且已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合同; 

   2、退赔协议及有关证明材料; 

   3、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 

   4、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二)已交单未办理核销的,外汇局凭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及第一款所列单据进行审核。 

  (三)已报关出口未交单的,外汇局凭第一款及以下有效单据进行审核: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商业发票; 

   3、汇票副本 

   4、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 

  (四)出口货物未报关但已预收全部或部分货款后因故终止执行合同,出口单位需向进口商支付退赔外汇的,外汇局凭出口合同正本、终止执行合同证明、外汇指定银行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进口方付款通知进行审核。 

  外汇局审核出口单位所提供的上述凭证无误后,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银行凭此证明为出口单位办理退赔外汇的售付。 

增值税方面。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进项税额的退税。企业在收到出口货物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先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不足部分可按有关规定予以退税处理。

1.企业货物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时,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科目,贷记“产成品”科目。

2.按购进原材料等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照退税率计算的差额借记“产品销售成本”,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特殊情况下,确因出口比重过大,在规定期限内不足抵减的部分可按规定退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消费税方面。生产企业直接出口应税消费品或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按规定直接予以免税的可不计算应缴消费税。

通过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时,如按规定实行先征后退的,按下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应在计算消费税时,按应缴消费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实际缴纳消费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应税消费品出口收到外贸企业退回的税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5. 出口外汇核销单的小贴士

关于申领核销单(1)出口单位领单人员与工IC—卡操作员应为同一人;(2)外汇局根据出口单位在系统网中提交的申请数量和外汇局核销系统确认的可领单数二者较小数向出口单位发放核销单;(3)出口单位核销贯领取核销单时,须在“核销单发放基本情况”表的:企业申领人签字”栏处签名,并在核销单上加盖或填写单位名称(章)和组织机构代码(章)’;(4)出口单位不得借用、冒用、转让和买卖核销单。项目内容 审核原则向上级局申领1、每半年一次,以书面向总局申请使用数量。2、对已领到的核销单按顺序号进行台账登记,业务主管清点、签字、入库,做到账实相符。向下级局发单1.上级局在“出口收汇监管系统”中向下级局发单并由专人负责,逐级发放。2、领单局根据系统生成的记录向上级局领取空白核销单,并应做好入库、领用登记,妥善保管。3、上级局发现发单错误,及时通知下级局,在下级局未用之前,可撤销向下级局发单。向内部业务员发单1.业务主管在“出口收汇监管系统;中对本局业务员发单。2.业务员根据系统生成的记录(份数及顺序号)向业务主管领取空白核销单,并妥善保管。3.对退回未用的核销单,业务主管应在“出口收汇监管系统”中作“核销单回笼”处理。同时将纸质核销单回收、入库。4.对业务员遗失、报废的核销单,业务主管应及时在“出口收汇监管系统”中做内部核销单报废或遗失处理。5.业务主管应定期对核销单的领用及库存情况进行盘点,做到“账实相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清查、上报。向出口单位发单1、“中国电子口岸一出口收汇系统”企业操作员IC卡与领单所需证明一致。2.出口单位在领取核销单时应办理书面签收手续。3、对出口收汇核销考核中的“出口收汇荣誉企业”和“出口收汇达标企业”按需发单。对“出口收汇风险企业”和“出口收汇高风险企业”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出口单位实行控制发单·4.对于存在买卖核销单、利用虚假身份注册企业骗领核销单、将核销单用于违规代理出口业务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出口单位,应停止发单。2、关于暂停/恢复对企业发放核销单:(1)因商务主管部门暂停其出口经营权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停发单的;(2)外汇局在审查同意出口单位提出要求恢复领单的书面申后,恢复对其发单;(3)业务主管在“出口收汇监管系统”上进行“暂停/恢复业发单”操作。3、关于核销单注销:.(1)核销单发生全额退关、填错等情况的,出口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外汇局办理核销单注销手续;.(2)出口单位因终止经营或被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资格不再经出口业务或发生合并、分立的,应在1个月内将未使用的核销退回外汇局注销;、(3)办理注销的核销单的条件:在“中国电子口岸下出口收系统”中的海关使用状态必须为“未用”,或“退关”;(4)外汇局在“中国电子口岸系统”对核销.单进行注销操作。在该笔注销数据下载并转入本地“出口收汇监管系统”后,与出口单位报送的纸质核销单证进行核对,并对已注销的核销单妥善保管;(5)因其他情况,在“中国电子口岸一出口收汇系统”中为“退关”或“注销”的,但在外汇局“出口收汇监管系统”却为“未用”,可实行“注销”或“退关”处理。4、关于核销单禁用:(1)外汇局应对已发放未使用且未退回的核销单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收汇系统”实施“禁用”;(2)因其他情况,在“中国电子口岸一出口收汇系统”中为“禁用”或“注销”的,但在外汇局“出口收汇监管系统”却为“未用”,可实行“禁用”处理;(3)出口单位因关、停、并、转不再经营出口业务的,须在1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5、出口单位到外汇局领取纸质核销单前,须在“中国电子口岸一出口收汇系统”中提交申请,申请成功后,方可到外汇局领取纸质核销单。6、出口单位操作员(核销员)变更,应到海关制卡中心做出口单位操作员IC卡的更名手续;7、空白核销单长期有效。

出口外汇核销单的小贴士

6. 如何做外汇核销

我是做出口业务实操的,就我的经验来简单说一下,情况是按照我司为准的,敬请参考。

出口整套手续+收汇核销的流程:
(1)出口企业在发货前到外汇管理部门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携带电子口岸卡和电子口岸卡注册人的身份证(并且只限本人领取),第一次领取需要带即将出口的合同去领取,后面就不用带合同了。 

(2)出口企业报关时,向海关提交事先从外汇管理部门领取的有顺序编号的外汇核销单,经海关审核无误,在核销单和与核销单有相同编号的报关单上盖“验讫章”。 (这部分我司是交给货运代理操作,具体我不太清楚)

(3)货物出口后,外方付的款汇到我国的银行后会先进入一个外管局要求的待核查账户,银行会向出口单位出具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出口企业的会计需要填写相关的收汇文件和核销文件,并提供款相对应的核销单号码送交银行进行收结汇。(海运费用需要在单据上注明按照非贸易货款进行结汇,以防扣除你在银行的贸易货款额度) 

(4)网上核销用户,企业直接登陆系统,根据货物性质选择逐笔核销或者批次核销即可(按货币种类选择)。出口单位凭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后由海关退回)和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银行办理核销后提供),如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收回核销专用联上金额的差额太大,可能会被要求亲自写说明带齐文件到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核销手续。 

(5)在报关单出口90天期限内办理退税申报。

p.s 从外管局领回出口收汇核销单后,需要先上“电子口岸网”进行网上备案才可以交与海关使用,待使用后海关退回还要上“电子口岸网”进行网上交单才能进行后续核销工作。出口收汇核销单领取前要上“电子口岸网”提交申请数量,负责去外管局领不出来。还有出口收回核销单要按需领取,每次领取的数量自己控制,但不能超过3个月使用期限,否则就不能领取新的核销单,要等手里的所有核销单使用完毕才可以再领。

7.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使用流程是什么?

1、是的,电子口岸申请--申请成功后去外管局领取(各地外管局所需要的资料不一样,我们这边是需要条码章、公章、纸质申领表及电子口岸卡,具体可以打电话咨询外管局)
2、每个地方不同要求也不同的,还是建议咨询当地外管局(PS:一般是单位介绍信、出口收汇核销资格证明、英文合同及其译文1份)分数是外管局根据你们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的
3、一般情况下是没有期限的,多久用都可以,因为谁都不会没事领单玩,都是因为需要才去领单的
4、货物出口后就要交单了,最好是完成出口任务后就交单以免耽误退税
基本出口核销流程:申请核销单--领取核销单--报关使用核销单--企业交单--收到寄回的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及退税联、银行收汇水单(收汇后去银行交收汇核销申请单,之后银行会给你收汇水单)--网上核销系统核销--需要去外管局核销的要去外管局交单

出口收汇核销单的使用流程是什么?

8. 办理核销单的流程

不知LZ在哪的呢?核销单流程一般如下,有什么不懂可以咨询当地的外管局
一、核销单的申领:
1.	进入中国电子口岸,点击“出口收汇”,选择“核销单的申领”,进入界面输入需要核销单申领份数,上传外管局,一并带上核销单申领凭证,操作员IC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外管局申领相应份数的核销单。
2.	申领的核销单在核销单系统备案(内部系统)
二、核销单的备案(口岸备案):
1.	进入中国电子口岸,点击出口收汇,选择口岸备案,进入界面输入核销单号码,按“0”回车键选择需要备案的口岸,选中上传海关。
三、核销单回单:
1.	从货代退回来的核销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材料:
1)	运输发票(注明核销单号,外销发票号)
2)	进项发票(注明核销单号,外销发票号)
3)	核销单(一式三联)
4)	出口报关单(出口核销联)
5)	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6)	外销发票(自己制作,退税用)
7)	合同
8)	进出口货物明细单
9)	装货单
10)	提单
11)	站场收据(空运没有)
注:7、8、9、10、11做退税备案用。
四、核销单交单报送:
1、	进入中国电子口岸,点击出口收汇,选择企业交单,输入核销单号,选择交单,报送到外管局,退出界面。
2、	进入出口退税,选择数据报送,输入相应的报关单号,选择要报送的数据,报送到国税局。
3日后网上核销
1、	进入网上销销操作系统,提取数据。
2、	选择正在处理的业务,点击单笔报审或批次报审,新建业务,选择贸易方式(一般贸易)。
3、	选择要核销的核销单号,添加,同时添加与核销单号同等的金额,保存。
4、	进入待报审业务,选择核销单数据报送。
5、	进入已报审业务,预览打印两份出口收汇批次核销信息登记表。
五、次日后网上提取数据,该批次进入已核销业务,核销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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