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是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欲转让其所拥有的部分股权给乙,请问这样可以吗?

2024-05-06 16:19

1. 甲乙丙是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欲转让其所拥有的部分股权给乙,请问这样可以吗?

问:甲乙丙是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欲转让其所拥有的部分股权给乙,请问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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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会直接引起股东结构的变化,增加新股东,对此,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股权时,必须经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转让的股权,视为同意转让。

甲乙丙是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欲转让其所拥有的部分股权给乙,请问这样可以吗?

2. 甲、乙都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甲股东为自然人A,法人为A。 乙股东为企业法人C,法人可以为A吗?

可以的。
公司法并没有对法定代表人的兼任做出规定。
只有一个例外,国有公司里的董事、监事、高管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里兼职。
公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3. A公司全资控股B公司,AB公司法人是一个人,现在A公司法人股权冻结,请问B公司可以转让股权法人嘛?

股权冻结是指人 民 法 院 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 制措施。采取这种措施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不当流失,防止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冻结股权:
1、用股权做抵押的;
2、企业申请破产的;
3、股权有争议的;
4、债务官司中,其他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
题目中B公司是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AB公司法人是同一个人,如果A公司股权被冻 结的话,B公司的股权能否转让,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如果A公司的股权冻结是因为以上1.2.3项原因造成的,则A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影响B公司的法 人股权转让。如果是因为第4个原因,即债 务 官 司中,其他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即使冻结了A公司也不够抵偿的,法 院可以强 制冻结 法 人的所有资产用以抵 偿,B公司的法人股 权就不能转让了。



A公司全资控股B公司,AB公司法人是一个人,现在A公司法人股权冻结,请问B公司可以转让股权法人嘛?

4. 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未得到本公司股东同意将投资乙公司的所有股份全部转让给?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甲公司转让持有的乙公司股权需经过甲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未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的情况下,擅自以甲公司名义将甲公司所持有的乙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将构成无权处分,股权受让人能否取得股权取决于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时是否符合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善意取得。

如果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符合善意取得规定,则股权受让人能够取得股权。法定代表人擅自处分股权导致甲公司损失的,甲公司只能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损失,而不能主张股权转让无效。如果股权受让人受让股权时不符合善意取得规定,则甲公司可主张股权转让无效,股权受让人不能取得股权。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

5. A、B自然人股东投资成立一家甲公司,B和别人又投资成立一家乙公司(B占80%),甲、乙公司算不算关联公司

从会计角度看,属于关联企业。

关联方企业是指在股东、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以及有关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其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以下情形均可认定为具有关联关系: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5%或以上的;直接或间接同为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 5%或以上的;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供应并控制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包括价格及交易条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A、B自然人股东投资成立一家甲公司,B和别人又投资成立一家乙公司(B占80%),甲、乙公司算不算关联公司

6. A有限责任公司和A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甲某能作为仅有的两个发起人共同成立一个新股份有限公司B吗?

完全可以。
 
根据《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并未对发起人之间的关联关系做任何限制。发起人和股东可以是法人或自然人。

7. A公司是另一家公司的股东,A公司能不能以公司做这家公司的法人?

这个是肯定可以的。但对法人股东来说有一定限制。
比如,你个人持有海螺水泥,是股东,对吧?同时你也可以买入华新水泥,也是股东,这个也没问题吧。但你看好这个行业的时候,手上持几家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股票,这个没有任务问题。
你如果是一个机构投资者,比如,基金、喜欢炒股票的企业。这个也不是什么问题。但有一种例外。
A公司同时持有B,C两家公司的股份,B,C经营类似或同样的业务,只不过区域不同。如果B或C想上市,那么A就必须把有竞争关系的另一家公司股权转让出去或并入上市。这个在证监会的相关文件里有,叫作同业竞争。如果A公司是专门的财务投资者,应该不在同业竞争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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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是另一家公司的股东,A公司能不能以公司做这家公司的法人?

8. 甲乙丙是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欲对外转让其所拥有的部分股权,请问需要经过乙丙的同意吗?

问:甲乙丙是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甲欲对外转让其所拥有的部分股权,请问需要经过乙丙的同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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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是新股东与原股东之间的股权买卖交易行为,股权转让款由受让方给付转让方(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采用电汇、现金等支付方式)。转让方收到款项后向股权受让方出具收款收据,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变理登记申请表)。公司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变更公司股东名册。按照有关规定,股权转让的付款方式有三种,可以以现金、资产支付,也可以用其他股权支付。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