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2024-05-09 19:42

1. ( )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但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p>

( )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2. 我国首个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但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建立᧌/p>

3.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制定体现了法律什么特征

法的特征具有以下几点内容:

  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者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的规范性,是指法所具有的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法所规定的行为模式包括三种:①人们可以怎样行为(可为模式);②人们不得怎样行为(勿为模式);③人们应当或者必须怎样行为(应为模式)。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

  国家的存在是法存在的前提条件。一切法的产生,大体上都是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过制定和认可这两种途径。法的制定,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创制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法的认可,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方式承认其他社会规范(道德、宗教、风俗、习惯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活动。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不同于其他社会规范,它具有特殊的强制性,即国家强制性。法是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在此意义上,法的国家强制性就是指法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强迫人们遵守的性质。也就是说,不管人们的主观愿望如何,人们都必须遵守法,否则将招致国家强制力的干涉,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国家的强制力是法实施的最后保障手段。 
4.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因而具有普遍性。

  法的普遍性,也称“法的普遍适用性”、“法的概括性”,是指法作为一般的行为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范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和特性。具体而言,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法的效力对象的广泛性。在一国范围之内,任何人的合法行为都无一例外地受法的保护;任何人的违法行为,也都无一例外地受法的制裁。法不是为特别保护个别人的利益而制定,也不是为特别约束个别人的行为而设立。其二,法的效力的重复性。这是指法对人们的行为有反复适用的效力。在同样的情况下,法可以反复适用,而不仅适用一次。 
我想保险法作为法律这4个特征都有体现!

  法具有普遍性,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是从法的属性上来讲的。就一个国家的具体法律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的效力而言,则呈现出不同的情况,不可一概而论。有些法律是在全国范围内生效的(如宪法、民法、刑法),有些则是在部分地区或者仅对特定主体生效(如地方性法规、军事法规)。而那些经国家认可的习惯法,其适用范围则可能更为有限。因此,不能将法的普遍性作片面的理解。 

  5.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法是强调程序、规定程序和实行程序的规范。也可以说,法是一个程序制度化的体系或者制度化解决问题的程序。程序是社会制度化的最重要的基石。

5. 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业务的法定分类

您好,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业务分为两大类: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摘要】
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业务的法定分类【提问】
您好,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业务分为两大类: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回答】

我国保险法对保险业务的法定分类

6. 我国现行保险法律规范主要在什么中体现

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总共187条,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保险法解释》总共21条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7. 中国第一部"保险法"颁布于

我国的保险立法进程解放前,我国曾进行过一些保险的立法工作,由于政局不稳,没有相应的执行措施,所以大部分没有真正的实施。新中国成立后,保险立法工作很曲折,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保险立法工作才有了很大进展,我国先后颁布了一些单项的保险法规。这此法规有些属于保险合同法的范畴,有些属于保险为法的范畴,有些属于保险特别法的范畴。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次法律的形式对海上保险做了明确规定。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保险法》,这是建国来我国的第一次保险基本法。采用了国际上一些国家和地区集保险业法和保险合同法为一体的立法体例,是一部较为完整、系统的保险法律。2002年,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保险法》做了首次修改,并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最新的《保险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国第一部社会保险法是于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2011年7月1日将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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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部"保险法"颁布于

8. 我国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分为

我国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险.
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