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亲属医保卡怎么转账?

2024-05-13 03:48

1. 直系亲属医保卡怎么转账?

你好!由于各个地区政府的规定可能会有些许差异,并且我不知道你是哪个城市的,所以我就根据网上查到的资料对此进行简单的介绍。  根据现行的相关政策法规:1.参保人员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具体划转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2.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同步转移,其使用、结转、转移、继承及所产生的利息等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3.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转移给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也可以多个授权人转移给一个近亲属使用。4.划转后,得到共济的近亲属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5.近亲属与授权人的社会关系真实性由授权人负责,如存在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授权人承担。   依据浙江省为例,相关的业务办理流程是:   今年杭州医保大力推进医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工作,办理该项业务的渠道有很多,这里小编就选取较为方便快捷的“浙里办”APP进行操作介绍,只需六步,即可办好该业务。第一步: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登录。第二步:进入APP首页,搜索“历年账户家庭共济”,找到“杭州市”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第三步:阅读“用户须知”后,在“本人已阅读并同意《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统筹区内近亲属绑定承诺书》”前面打√,点击“进入办事”。第四步:选择办理类型为“家庭共济”,点击“确定”。第五步:参保统筹区选择“杭州市/杭州市市本级”,系统自动会读取到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历年账户余额信息。请继续填写家庭共济备案信息,选择“绑定关系”(配偶、子女、父母),填写享受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转移金额(转移金额不大于授权人当前“历年账户余额”),点击下一步。第六步:进行信息确认,仔细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显示提交成功。

直系亲属医保卡怎么转账?

2. 直系亲属医保卡怎么转账?

亲,您好1.参保人员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具体划转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2.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同步转移,其使用、结转、转移、继承及所产生的利息等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3.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转移给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也可以多个授权人转移给一个近亲属使用。【摘要】
直系亲属医保卡怎么转账?【提问】
亲,您好1.参保人员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具体划转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2.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同步转移,其使用、结转、转移、继承及所产生的利息等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3.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转移给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也可以多个授权人转移给一个近亲属使用。【回答】
4.划转后,得到共济的近亲属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5.近亲属与授权人的社会关系真实性由授权人负责,如存在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授权人承担。【回答】
怎么转?【提问】
支付宝里怎么转?【提问】
在吗?【提问】
医保卡余额转给直系亲属步骤如下:1、打开并登录本人支付宝账户;2、在支付宝「首页」找到并点击「市民中心」;3、来到「办事大厅」, 找到「社保」点击进入;4、 来到「在线服务」, 点击「社保办理」;5、 来到「办社保」页面, 点击第一选项「医保共济信息查询」;6、 点击「同意」并确认『******说明」7、在「转移人员信息录入」栏目内输入 「姓名」和「身份证号」后点击「下一步」输入转移金额和短信验证码即可完成操作。【回答】
没有【提问】
城市服务【回答】
办事大厅找不到【提问】
搜索一下【回答】

3. 医保卡里余额亲属可以使用吗

自然是可以的,根据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按照自愿的原则,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医疗健康支出、包括在定点零售药店支付购买药品费用、支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及其家庭成员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和经保监会批准的商业医疗保险专属产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医保卡严禁套现,还有就是只有部分地区允许医保卡可与家人共享政策,所以最好在使用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拓展资料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2019年11月起源发展医疗保险,传统意义上就是指由特定的组织或机构经办,通过带强制执行的政策法规或自愿缔结的契约,在一定区域的一定参保人群中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险起源于西欧,可追溯到中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业所取代,出现了近代产业队伍。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流行疾病、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工人要求相应的医疗照顾。可是他们的工资较低,个人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于是许多地方的工人便自发地组织起来,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生病时的开支。但这种形式并不是很稳定,而且是小范围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很低。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间保险在西欧发展起来,并成为国家筹集医疗经费的重要途径。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安徽首批422个病种及支付方式公布,从2020 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群众在省属18家医院就医时,将有统一的支付标准。

医保卡里余额亲属可以使用吗

4. 医保怎么转给直系亲属

医保转给直系亲属的操作流程如下:1、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登录;2、进入APP首页,搜索“历年账户家庭共济”,找到“杭州市”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3、阅读“用户须知”后,在“本人已阅读并同意《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统筹区内近亲属绑定承诺书》”前面打√,点击“进入办事”;4、选择办理类型为“家庭共济”,点击“确定”;5、参保统筹区选择“杭州市/杭州市市本级”,系统自动会读取到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历年账户余额信息。请继续填写家庭共济备案信息,选择“绑定关系”(配偶、子女、父母),填写享受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转移金额(转移金额不大于授权人当前“历年账户余额”),点击下一步;6、进行信息确认,仔细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显示提交成功;7、点击“评价”按钮,请给个“五星好评”,您的支持和肯定是杭州医保人不断前进的动力。评价结束,业务办理成功,您将会收到业务办理成功的告知短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5. 医保怎么转给直系亲属

医保转给直系亲属的操作流程如下:1、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登录;2、进入APP首页,搜索“历年账户家庭共济”,找到“杭州市”下“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备案”;3、阅读“用户须知”后,在“本人已阅读并同意《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统筹区内近亲属绑定承诺书》”前面打√,点击“进入办事”;4、选择办理类型为“家庭共济”,点击“确定”;5、参保统筹区选择“杭州市/杭州市市本级”,系统自动会读取到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历年账户余额信息。请继续填写家庭共济备案信息,选择“绑定关系”(配偶、子女、父母),填写享受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转移金额(转移金额不大于授权人当前“历年账户余额”),点击下一步;6、进行信息确认,仔细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显示提交成功;7、点击“评价”按钮,请给个“五星好评”,您的支持和肯定是杭州医保人不断前进的动力。评价结束,业务办理成功,您将会收到业务办理成功的告知短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医保怎么转给直系亲属

6. 医保怎么转给直系亲属

1.参保人员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具体划转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2.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同步转移,其使用、结转、转移、继承及所产生的利息等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3.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转移给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也可以多个授权人转移给一个近亲属使用。4.划转后,得到共济的近亲属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5.近亲属与授权人的社会关系真实性由授权人负责,如存在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授权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7. 医保怎么转给直系亲属

法律分析:1.参保人员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具体划转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2.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同步转移,其使用、结转、转移、继承及所产生的利息等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3.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转移给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也可以多个授权人转移给一个近亲属使用。4.划转后,得到共济的近亲属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5.近亲属与授权人的社会关系真实性由授权人负责,如存在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授权人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医保怎么转给直系亲属

8. 医保怎么转给直系亲属?

法律分析:1.参保人员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具体划转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
2.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同步转移,其使用、结转、转移、继承及所产生的利息等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转移给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也可以多个授权人转移给一个近亲属使用。
4.划转后,得到共济的近亲属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
5.近亲属与授权人的社会关系真实性由授权人负责,如存在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授权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