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2024-05-10 10:33

1.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期货公司行政许可公开透明度,加强对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权的监管,促进期货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入股期货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入股时不存在未实际开展业务、停业、歇业、被托管、被接管、重整、解散、破产清算、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影响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情形。
第四条入股期货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能力,入股后股权权属应当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的情形。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期货公司股权。
第五条入股行为应当已经履行法定程序,包括期货公司、股权受让方和出让方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和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等程序。
第六条入股股东应当逐层披露其股权结构直至最终权益持有人,详细说明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七条境外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参股(包括通过公司章程、协议安排等能够影响或控制的方式)的中国境内法人入股期货公司的,按照股权权益或表决权穿透计算,单一境外投资者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股权权益或表决权的比例应当低于5%,有关联关系的应当合并计算。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境外投资者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股权权益或表决权的比例不受上述限制,但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关于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的规定:
(
一、)境外投资者系通过参股上市公司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股权权益或表决权,且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中方投资者;
(二)、境外投资者系通过参股证券公司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股权权益或表决权,且该证券公司已经取得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等3种以上业务资格。
如果上述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股权结构等情况发生变化,境外投资者通过参股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从而间接拥有相关期货公司股权权益或表决权的比例违反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应当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相关股权不具有表决权。
境外投资者在直接或间接拥有一家境内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权益或表决权期间,该境外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拥有境内其他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权益或表决权。
本条所规定的股权权益或表决权穿透计算按照两者孰高原则计算。在境外投资者不是中国境内法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按照股权权益穿透计算,境外投资者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股权权益的比例为境外投资者持有中国境内法人股权比例与中国境内法人持有期货公司股权比例的乘积;在境外投资者是中国境内法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按照表决权穿透计算,境外投资者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该境外投资者参股的中国境内法人拥有期货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第八条期货公司发生《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以外的股权变更,应当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下列书面材料:
(一)、期货公司关于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情况的报告(格式见附件1)。
(二)、股权受让方的背景材料。包括该企业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期货公司股东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与期货公司现有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三)、期货公司股权背景情况图(逐层追溯至最终权益持有人)。
(四)、股权变更的有关文件。包括期货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股权的决议;有关股东的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类似有权决策的机构做出的相关决议;涉及国有股权转让的,应提供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程序的相关证明文件;股权转让或出资合同;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书或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的有关书面材料。
(五)、期货公司章程原件、准予变更登记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2.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规定:
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
2、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
3、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
4、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
一、注册公司还需要验资吗
1、现行有效的公司法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2、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即可。
二、公司出资有哪些限制情形
公司出资有限制,具体限制如下:
(1)股权的出资比例有限制。全部股东不可能全部以股权出资设立一家公司,必须有股东以货币出资,而且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资资本的30%;
(2)股权出资的缴纳时间限制。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
股权出资的缴纳办法是什么
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权作为非货币财产转让时的两种情况:
1、投资人在公司设立时,依法以股权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时办理股权认缴出资的出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登记。投资人实际缴纳股权出资后,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2、投资人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以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法定的最低限额为多少
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为3万元、10万元、500万元。公司认购制度实施后,注册公司的最低资本限制将被取消。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另行规定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为3万元、10万元、500万元;公司成立时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货币出资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有关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入股期货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入股时不存在未实际开展业务、停业、歇业、被托管、被接管、重整、解散、破产清算、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影响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情形。

3. 期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应该去哪登记?

变更注册资本和法人都要找工商局办理,并经证监会批准。因为期货业属于准入制行业,任何变更登记都需要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而工商局只负责工商登记这部分工作。简单地讲:证监会负责批准,工商局负责登记。
一、关于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有关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期货公司行政许可公开透明度,加强对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变更股权的监管,促进期货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行政许可法》、《公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期货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或股权,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入股期货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能力,入股时不存在未实际开展业务、停业、歇业、被托管、被接管、重整、解散、破产清算、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影响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情形。
第四条
入股期货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能力,入股后股权权属应当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的情形。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不得委托他人或者接受他人委托持有或者管理期货公司股权。
第五条入股行为应当已经履行法定程序,包括期货公司、股权受让方和出让方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和应当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等程序。
第六条入股股东应当逐层披露其股权结构直至最终权益持有人,详细说明与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七条
境外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参股(包括通过公司章程、协议安排等能够影响或控制的方式)的中国境内法人入股期货公司的,按照股权权益或表决权穿透计算,单一境外投资者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股权权益或表决权的比例应当低于5%,有关联关系的应当合并计算。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境外投资者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股权权益或表决权的比例不受上述限制,但应当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关于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的规定:
(一)境外投资者系通过参股上市公司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股权权益或表决权,且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中方投资者;
(二)境外投资者系通过参股证券公司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股权权益或表决权,且该证券公司已经取得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等3种以上业务资格。
如果上述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股权结构等情况发生变化,境外投资者通过参股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从而间接拥有相关期货公司股权权益或表决权的比例违反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应当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相关股权不具有表决权。
境外投资者在直接或间接拥有一家境内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权益或表决权期间,该境外投资者及其关联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拥有境内其他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权益或表决权。
本条所规定的股权权益或表决权穿透计算按照两者孰高原则计算。在境外投资者不是中国境内法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按照股权权益穿透计算,境外投资者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股权权益的比例为境外投资者持有中国境内法人股权比例与中国境内法人持有期货公司股权比例的乘积;在境外投资者是中国境内法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按照表决权穿透计算,境外投资者间接拥有期货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该境外投资者参股的中国境内法人拥有期货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第八条
期货公司发生《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以外的股权变更,应当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下列书面材料:
(一)期货公司关于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情况的报告。
(二)股权受让方的背景材料。包括该企业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期货公司股东基本情况表》、与期货公司现有股东的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三)期货公司股权背景情况图(逐层追溯至最终权益持有人)。
(四)股权变更的有关文件。包括期货公司股东会关于变更股权的决议;有关股东的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类似有权决策的机构作出的相关决议;涉及国有股权转让的,应提供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程序的相关证明文件;股权转让或出资合同;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书或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的有关书面材料。
(五)期货公司章程原件、准予变更登记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在每月的前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辖区《期货公司变更持有5%以下股权股东情况统计表》、股权变更后的期货公司股权背景情况图报中国证监会。

期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应该去哪登记?

4. 期货公司注册资本相关规定是什么

2019年期货公司注册资本相关规定是什么?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后,取消设立新公司注册资金的诸多限制。
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2、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
3、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
4、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
(2)设立新公司注册资本就无限制、无责任,是对政策的误解。
1、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而且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需要一定的资本,所以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办公司要有场地和人员。
2、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并没有改变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规定,也没有改变承担责任的形式。股东(发起人)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发起人)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从法理上看,股东认缴注册资本的行为构成了对社会公众与广大潜在债权人的承诺。如果股东(发起人)没有按约定缴付出资,已按时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公司本身都可以追究该股东的责任。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或依法解散清算,没有缴足出资的股东(发起人)应先缴足出资。资本认缴制度下的公司实际上是“保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注册资本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发起人)在认缴出资时要充分考虑到自身所具有的投资能力,理性地作出认缴承诺,并践诺守信。
(3)27类公司仍要严格遵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一方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认缴出资是否缴纳,由公司章程约定,属于股东之间的义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进行监管;另一方面,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依据法律、法规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行业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仍应履行出资监管职责。其中,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27个行业,仍然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根据我国的最新相关规定,我国将公司的注册资本从实缴制改为了认缴制度并且取消了相关最低限额。对于创立公司的门槛进一步进行了相关降低,对于年轻人的相关创业有了很大的帮助。也是鼓励我国经济产业的多元化发展。

5.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人民币。但是由于我国现在实行的是认缴制制度,所以不需要一次性将注册资金进行认缴清楚。如果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亿元。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一、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
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不同类型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人民币,而且,注册资本需一次性出资,不能分期出资。
2、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
咨询服务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投资管理咨询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零售30万元;
贸易类(商贸,物贸,经贸)最低注册资本批零50万元;工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必须是加工生产型);实业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2005年新规定也可50万);企业发展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必须跨5个行业);
科技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投资管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投资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0万元(必须5个股东以上)。
3、集团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集团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其注册资本最低要求为5000万人民币。
4、特殊行业注册资本要求
特殊行业的注册资本有明确规定,比如国际货运代理最低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二级建筑工程公司要求为2000万人民币。
二、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改革
注册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国务院常务会议,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会议明确了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二、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三、按照方便注册和规范有序的原则,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
四、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将有违规行为的市场主体列入经营异常的“黑名录”,向社会公布,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
五、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在抓紧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
注册资金和注册资本的区别:
1)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时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
综合上面所说的,开任何一家公司都必须要有注册资本,但我国法律也有规定不同的公司注册的资本也会不一样,公司越大,那么投资的成本就会越多,所以,想要开一个公司要准备的东西有很多,而且要缴纳的税费也很多,只有按照规定的程序走了,才算是合法的。
二、注册资本和实有资产有什么区别
1、资产是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资产总额即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这些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即为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项。
2、注册资金是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金依据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缴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注册资金就是企业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是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营范围和方式的主要依据。
3、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赢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所以,注册资本是资产总额的一部分,两者是有区别的。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注册资本是多少

6.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注册资本多少

1.最低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
这只是期货公司成立的资金标准而已,其他方面如管理、人员、场地、设施...都有较为严格的要求。
2.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业务结算资格,注册金要不得低于5000万人民币。
3.如果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亿元,开个期货经纪公司要三千万
另开营业部的话还要在中国证监会交一千万
一、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第九条持有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境外股东,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设立、合法存续的金融机构;
(二)近3年各项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符合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的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所在国家或者地区具有完善的期货法律和监督管理制度,其期货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签订监管合作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的监管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期货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草案;
(三)经营计划;
(四)发起人名单及其审计报告或者个人金融资产证明;
(五)拟任用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名单、简历和相关资格证明;
(六)拟订的期货业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文本;
二、期货经纪公司的职能与作用
(1)在期货市场上充当交易中介,起桥梁和纽带作用。
经纪公司承上启下,连接交易所和客户,没有这个中间层次,期货交易过程就会中断。经纪公司将期
货市场的影响辐射到全社会,使期货市场得以实现其功能。
(2)在期货市场风险控制中起核心作用
期货市场存在三类风险:交易所风险、经纪公司风险、客户风险。而这些风险集中表现为经纪公司的
风险。若经纪公司(及一般会员)实现无险经营,交易所就无风险;交易所的风险通常由会员单位穿仓后
出现的。如果缺少经纪公司作为承担风险的中间环节,每个客户自行入市交易,根据一般规律,会有部分
客户穿仓而缺乏支付能力,交易所就会面临损失。客户穿仓既是客户风险也是期货公司的风险,指导客户
虽然我国在对于相关期货公司尚有明确的资金规定,但是现在我国对于公司的资本注册是属于认缴制制度,只需要提供相关的注册金额,并不需要一次性将金缴纳完毕。但是由于期货公司的相关特殊性,所以具体的制度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说明。

7. 期货公司注册资本

法律分析: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业务结算资格,注册金要不得低于5000万人民币。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之中,有实物的存在,也有期货的存在,期货不仅仅代表了我国生活中需要的一些实际的货物,在某个方面期货也代表了一些金融证券的发行。
法律依据:《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 第八条  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除应当具备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2人的期货或者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1人的期货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时间在3年以上;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申请日前2个月的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规定的标准;
(三)申请日前3个会计年度中,至少1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控股股东期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或者控股股东期末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控股股东不适用净资本或者类似指标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
(四)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期货公司注册资本

8. 期货公司注册资本

法律分析:1.最低资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这只是期货公司成立的资金标准而已,其他方面如管理、人员、场地、设施.都有较为严格的要求。2.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业务结算资格,注册金要不得低于5000万人民币。3.如果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亿元,开个期货经纪公司要三千万,另开营业部的话还要在中国证监会交一千万。
法律依据: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申请设立期货公司,除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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