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组长的责任

2024-05-02 18:29

1. 村民组长的责任

法律分析:村民小组的行政负责人称为“村民小组组长”,由当地村民兼职,不脱离生产,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由本组全体村民参加。
负责组织本小组村民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科学技术知识。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及本小组村民会议的决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村民组长的责任

2. 担任村民小组长不能有那些为法行为

你好,不能做损人利己之事,要尽量的多为村民着想,为民造福希望对您有帮助,很高兴为您解答,谢谢不是该村的村民、被剥夺选举权的人和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的人。
村民小组的行政负责人称为“村民小组组长”,由当地村民兼职,不脱离生产,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由本组全体村民参加。推选的方式比较灵活,可以由一人或几人推荐,大家举手或鼓掌同意;也可以由村民先推荐候选人,然后由全组村民投票表决。村民对小组长的工作不满意的,可以随时撤换年村民小组长选举法

2021年各地并未发布村民小组长选举法,但是每年村民小组长选举方法大致有以下几点:

1.村民小组长推选方式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2.村民小组长选举方式

可采取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选举的方式,获得过半数通过,始得当选。当选的村民代表,其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名单应报街道换届办备案,并张贴公告进行公布。

村民小组长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采取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或户的代表参加的方式推选或者直接选举产生。候选人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具体采取哪种方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



村民小组长任职资格条件有哪些?

以巩义市紫荆路村民小组长任职资格条件为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村民小组长的任职资格条件

1.年满18周岁,长期居住在本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提倡60周岁以下人员、党员担任小组长;

2.拥护党的领导,忠诚国家宪法,能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5.有一定文化基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群众基础和威望较好,善于沟通交流,能准确传达执行村民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2)不能作为村民小组长的情形:

1.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2.丧失行为能力的;

3.已被判处刑罚仍在服刑的

3. 村民小组长违法谁管

法律分析:村民组长违反法律,纪委会管,检察院也有权调查。如果因为贪污就要接受刑法处置。贪污公款属于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村民小组长违法谁管

4. 村民小组的组负责人

村民小组的行政负责人称为“村民小组组长”,由当地村民兼职,通过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由本组全体村民参加。推选的方式比较灵活,可以由一人或几人推荐,大家举手或鼓掌同意;也可以由村民先推荐候选人,然后由全组村民投票表决。村民对小组长的工作不满意的,可以随时撤换。组长没有工资,一般给予少量补贴,补贴标准依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制定,以2000年为参照,在经济发达地区每月补贴约为50~200元,其他地区年补贴约为50~500元。

5. 村民小组长违法谁管

亲亲,您好,根据您描述的问题给出以下答复;村民组长违反法律,纪委会管,检察院也有权调查。【摘要】
村民小组长违法谁管【提问】
亲亲,您好,根据您描述的问题给出以下答复;村民组长违反法律,纪委会管,检察院也有权调查。【回答】
您好,亲亲,法律分析;村民组长违反法律,纪委会管,检察院也有权调查。如果因为贪污就要接受刑法处置。贪污公款属于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回答】
您好,亲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回答】

村民小组长违法谁管

6. 村民小组组长是不是法定代表人

不是,法定代表人必须先有法人。村民小组不是法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7. 村民小组长违法谁管

村民组长违反法律,纪委会管,检察院也有权调查。如果因为贪污就要接受刑法处置。贪污公款属于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摘要】
村民小组长违法谁管【提问】
村民组长违反法律,纪委会管,检察院也有权调查。如果因为贪污就要接受刑法处置。贪污公款属于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回答】

村民小组长违法谁管

8. 村民小组长职责

村民小组长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本小组村民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科学技术知识。 
二、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及本小组村民会议的决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反映村民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小组要办理的事必须经村民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小组支部讨论同意后,村委会才受理,经村委会审批后方可实施,如不经讨论和审批,农经站有权不给报销一切账务。 
四、保护耕地和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严禁乱砍滥伐,保持村内道路畅通,对违反村规民约、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制止和教育的权力和义务。 
五、带领村民积极发展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勤劳致富。 
六、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 
七、管好用活本小组集体资产,逐步壮大村民小组集体经济,坚持定期公开村务、财务,做到每季度一次。 
八、积极兴办本小组公益事业,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
望能帮助到你!
还请及时采纳谢谢!
祝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