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进行募集设立

2024-05-18 17:54

1.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进行募集设立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计会公开募集而成立公司。募集设立的程序如下:
(1)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在获得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以后,应当认购公司应发行的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发起人只有在缴足所认购的出资以后,才能够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2)制作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是发起人对非特定人表示募股意思并披露有关事实的书面陈述,是申请募股的必备文件。
(3)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且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4)申请批准募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经营估算书;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招股说明书;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5)公开募股。发起人获准募股后,应当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载明招股说明书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所认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
(6)召开创立大会。认股人缴清股款并验资完毕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发起人应于创立大会召开前15日内通知或公告会议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
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进行募集设立

2. 我想问问股份公司如何募集设立呢

1、发起人认购股份,不得少于公司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2、制定招股说明书。3、向国务院递交募股申请。4、募股申请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以后,发起人应该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5、发起人应该同依法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并于银行签订代收股款的协议。6、取得验资证明。7、召集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8、由创立大会选举的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法律依据】我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所以,募集设立既可以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设立,也可以是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而设立。这种方式只为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之方式。更多关于股份公司如何募集设立呢,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ec20271615830467.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3.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问题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为防止发起人完全凭借他人资本设立公司,损害一般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大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在公司股本总数中应占的比例。我国的规定比例是35%。
因此要区别“发起人”和“一般投资者”的概念。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问题

4.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出资问题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出资:货币出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二条发起人的出资方式,适用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5. 股份公司是如何募集设立的?

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的流程如下:
1、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3、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4、办理验资手续;
5、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6、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设立的条件有: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1、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二、如何区分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1、性质上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注重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一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居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而股份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其中股份公司中的非上市公司仍具有一定的人合性。2、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由发起人或股东认购并持有,股东的表决权按认购的股份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3、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上市。设立流程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而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4、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的人作为发起人。
三、注册股份公司要什么条件
注册股份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备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批准;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八十五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股份公司是如何募集设立的?

6. 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可以募集设立

不可以。公司的设立方式有两种,即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这种方式,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采取发起式设立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1、发起人的规定:(1)发起人为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2)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2、注册资本规定:(1)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上市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3000万元。(2)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3、创立大会的举行:(1)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创立大会。(2)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即设立公司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足,而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
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足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社会公众募集。
三、公司法中发起设立的方式具体有哪些
在我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也是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新建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7. 股份公司是怎么募集设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需要股东将认购的资金缴足后,才能向社会募集资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并制作招股说明书。
一、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有承担怎么样的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以公司全部资产对于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财产权,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可以通过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
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特征:
(1)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4)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5)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7)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二、法律规定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条件有: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三、注册家族公司流程步骤
注册家族公司的流程如下:
1、确定一个需要经营的项目,即经营范围;
2、公司名字;
3、去工商局申请设立;
4、去税务局办理相关证件;
5、去组织机构代码证局申请设立。
家族公司的注册要求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等条件。家族企业就是指资本或股份主要控制在一个家族手中,家族成员出任企业的主要领导职务的企业。其主要具有四个角色:家族成员,股东,董事和管理层。
根据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股份公司是怎么募集设立的

8. 募集设立股份公司是否实际出资

通过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所以发起人和认股人需要实际认缴股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条【注册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四条【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五条【募集股份的公告和认股书】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一、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的区别
1、注册资本性质上的不同: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
2、出资额构成不同:认缴出资额由实缴出资额应缴出资两个部分组成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实缴出资额每年工商登记会变更但不会显示在公司章程。
3、办理工商手续的程序不同: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