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2024-05-08 01:53

1. 什么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法律分析: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什么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2. 全域规划与全域开发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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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论“全域成都”理念

  2007年6月7日,成都被批准设立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7月19日,市委书记李春城代表市委首次提出“全域成都”的新概念,即“要用‘全域成都’的理念实施城乡统筹。着眼于建设1.24万平方公里的现代化都市区,推动市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一体发展,整体推进城市和农村的现代化,努力构建现代城市和现代农村和谐相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市形态。”之后,在《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的文件中,又进一步明确指出:“运用‘全域成都’的理念和‘三个集中’的原则,着眼于推动市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一体发展,进一步加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机衔接,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土地利用规划、区(市)县域总体规划、乡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规划,以及市域一体的产业体系、交通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等规划,整体推进城市和农村的现代化,构建现代城市和现代农村和谐相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市形态。”可见,“全域成都”理念是成都致力于建设好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一个新的十分重要的战略思想。

  “全域成都”理念的基本意蕴

  “成都”,可从多重意义去把握:从地理学意义上看,它是成都平原的主体部分并处于经济中心的位置;从行政区划意义上看,它是副省级行政单位,面积1.24万平方公里,人口1100多万;从城市学意义上看,它的主城区由五个相互连接为一体的城市区组成,而次城区则是由四个相对独立的城市区组成,其余就是县域及其辽阔的农村。所以,成都市具有大城市带大农村的特征。而狭义的成都市仅指由五个主城区连为一体的都市区。那么,“全域成都”概念力图说明着什么呢?如果仅从字面上看,这不是一个问题。正如踏上成都的地界,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繁华还是凋敝、富裕还是贫穷,谁都会知道这是行政区划意义上的成都,但同时谁都会明白,只有繁华的主城都市区才是潜意识中的成都。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背景下,“全域成都”理念则要让人们改变这种潜意识。从“全域成都”对未来蓝图的描绘中,透射出这么几层意思:

  第一,它是一种新型的城乡形态,而不是过去那种城乡割裂的或者说二元社会结构。这一形态新就新在城市和农村是和谐交融的、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而不是互不相干或形成巨大反差的城乡关系。

  第二,贯串这一过程的核心价值取向是现代化,即现代城市和现代农村。它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一体发展,现代城市和现代农村整体推进的方式来进行的。

  第三,它的着眼点和落脚点在于把成都1.24万平方公里的市域一概作为现代化都市区来建设。按笔者的理解,“全域成都”的理念,它所追求的是“均等成都”的境界,就是人们在城市能享受到的好处,在农村也一样能享受得到。即用全面现代化的标准去建设成都1.24万平方公里的全部地域,在这个都市区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一体发展,现代化特性得以充分展现。虽然这个现代化都市区仍有城市和农村的分野,但城市是现代城市,农村是现代农村,城市与农村没有了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那种实质性差异,城市和农村的区别只是现代化各个元素空间排列上的疏密度不同罢了。换句话说,“全域成都”就是“全域现代化”,现代化作为核心要素,体现在城市和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协调发展之中。

  “全域成都”理念的主要内容

  “全域成都”理念的形成,经历了一个不断酝酿发展的过程。2003年8月,成都市第十次党代会上提出了“加快城市化进程,是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的战略任务。次年2月,市委正式作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战略部署。城乡一体化即“城乡一体统筹推进的城市化”的简称。三年以来,成都市在实践中总结出以“三个集中”为核心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基本方法,即在具备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工业向集中发展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在短短三年里,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大成效:工业集中度达60%,20个集中区发展初具规模;27万农民住进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农民向城镇集中形成梯度推进态势;土地规模经营在互利中产生增大效应,流转土地近160万亩;农民人均纯收入近6000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2002年的2.7倍减小到2.6倍;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全面竣工,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农村,社保医保实现城乡全覆盖;城乡规划一盘棋,交通、水务及乡镇的整合撤并,建立起城乡对接的管理体制,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域推开等等。

  获批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成都试验区以后,成都市经过周详论证,又提出了到2017年的目标任务,其主要指标是:工业集中度达80%,城市化率达到70%,土地规模经营率达到75%;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万亿元,人均8.2万元,全口径财政收入突破300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1。在试验区建设目标的价值取向上,成都市的领导班子保持十分清醒的头脑,立誓要让试验区建设成为最大的惠民利民工程,让试验区建设的成果惠及广大城乡居民。这样,“全域成都”的理念便应运而生,它要求各级决策者们在制定规划、部署工作、考核指标、权衡利弊时,将把工作的突破环节更多地放在统筹城乡发展的“短板”上。没有“短板”的消除,要统筹推进城乡一体的城市化,达成上述指标,是不可想象的。“全域成都”理念目前主要体现在这几个方面:

  首先是城乡规划的“全域覆盖”。成都尤其注重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机衔接,按照国际旅游枢纽城市,西南地区科技、金融、商贸中心和交通、通信枢纽,新型工业化基地的城市未来发展定位,规划建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市格局,即由“1个特大城市、8个中等城市、30 个重点镇、60个新市镇、600个左右新型农村社区”组成。其产业布局坚持“一城、三圈、六走廊”式发展形态,即以中心区域的特大城市发展现代服务业为主,近郊区以发展现代工业为主,远郊区以发展现代农业为主,然后以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通道为载体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带,使之成为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主要承载。

  然后是城乡交通的“全域畅通”。地处成都平原腹心地带的成都市域内现已有四通八达的公路交通路网,但仍远远不能适应城市化特别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为快速度、大容量的城际、区际、县际交通滞后。根据“全域成都”的理念所形成的交通构想,成都交通要着力于 “五网”建设,即轨道交通网、市域高速公路网、市域快速通道网、中心城区快速路网、新市镇路网。在中心城市与外围8个城市之间,形成由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城市免费通行快速路及四车道以上干线道路共同组成的快速度、大容量、多方式交通走廊;30个小城市及60个新市镇与所在区域的中等城市实现以4车道以上干线道路连接。一般设计时速为60-100公里,大部分为双向六车道。两年内全部开工建设13条城市快速通道。这些硬件再加上城乡客运管理体制软件的改革,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拉近城乡距离进而深度融合。

  还有就是城乡社会公共服务的“全域均衡”。在社会事业的政府可调控范围内,成都下最大的力气力图尽快弥补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短板”,全力推进社会福祉全民共享。截至目前,成都已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和社会失业、救助、养老、低保等保障体系。如在城镇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补充医疗保险、失地农民医疗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少儿医疗互助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制度为辅助,兼顾不同层次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障体系,从而使成都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医保制度满覆盖的省会城市。全市已完成192所乡镇公立卫生院、 1072所村卫生站、45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从服务设施上保证了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镇”。公平教育是社会起点公平的标志。成都着力构建城乡均衡的公共教育体系,明确要求在“全域成都”内,把9年义务教育延伸至12年。在硬件设施方面,已全面完成410所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任务。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尤其要更加重视“软件”建设,大力推进教育资源在“全域成都”范围流动,特别是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和薄弱地区流动。为实现教师区域流动,将教师的管理权限收回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实行“无校籍管理”,教师全部由单位人变成系统人,统一聘任、统一管理人事、工资,统一配置师资,实行“同城同酬”等,千方百计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全域成都”理念的运用价值

  成都平原是中国西部首屈一指的自然条件优越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这给“全域成都”理念的运用提供了较好的现实基础。但城乡分治时期所遗留的问题仍然同全国一样,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市民与农民在各方面存在巨大反差。“全域成都”理念的首创,为成都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确立了正确的思维方式,对于指导实践具有很强的运用价值。

  第一,它把现代化都市区概念由过去理解的主城区扩展为1.24万平方公里的全域成都,从而大大提升了统筹城乡的品质。“全域成都”理念要求实行无差别的城乡政策,在编制各种规划时做到城乡一体全覆盖,检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成果时,实行城乡共享的无差别标准。但是,对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所形成的巨大差别,还要花大力气加以弥补。为便于分类指导,使公共财政更好地向相对薄弱的地方倾斜,成都把辖区所有区(市)县分为中心城区、近郊区和远郊区三个圈层。这样做是让市场充分发挥作用的同时,在那些市场作用力度不充分的地方,再由政府的手有力调控加以扶持,并且成都大力支持各区(市)县之间打破行政区划,依托产业链或城市交通干线等进行深度合作,实现全域范围内的功能分工,为将来新的城乡一体的城市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第二,它把成都城市化发展定位于新型城乡形态,着力于创造条件,让市场要素在成都市域内无障碍流动。统筹城乡发展要冲破的是城乡分治的樊笼,但这并非一蹴而就之事。设立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就是要使其充分运用先行先试的权力,为全国探索出可供借鉴的普适性经验来。怎么让土地、人才、资金等关键要素在城乡之间实现完全自由流动,这是一道真正的难题,破解这道难题,彰显试验区的真谛和魅力,还需要不断解放思想,才能冲破重重阻碍。“全域成都”理念作为思考城乡关系问题的积极性思维成果,将会为破解这道难题,继而让一系列全新的城乡同发展共繁荣的政策举措出台,提供科学的思想方法。

  第三,它力主政府可调控资源在“全域成都”内向低位倾斜,全方位为统筹城乡发展增强可持续动力。均等地向成都市辖区所有居民提供政府的社会公共服务,是“全域成都”的重要内容,农村的社会事业和社会公共服务历史欠账很多,必须由也只有政府才能担负起尽快弥补历史欠账的责任。给城乡居民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和均等的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让社会发展的成果全民共享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义之一,绝不能重复过去那种城市的繁荣以农村的凋敝为代价的老路。

  总之,“全域成都”理念作为很好的命题,它是成都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而结合自己的市情所形成的统筹城乡的发展方略。用“全域”的思维着眼于城乡统筹的范围是非常有创造性的,它可以包容十分丰富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容,各地应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完善它的内涵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义是什么?意义是什么?

在土地市场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个十分常见的概念,那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涵是什么?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层可以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呢?     
   在土地市场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个十分常见的概念,那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涵是什么?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层可以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呢?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础 。
   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将土地资源在各产业部门进行合理配置,首先是在农业与非农业之间进行配置,其次在农业与农业内部进行配置,如在农业内部的种植业、林业、牧业之间配置。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因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宏观土地利用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开发、整治、保护所作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根据我国 区划,规划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和乡(镇)五级,即五个层次。上下级规划必须紧密衔接,上一级规划是下级规划的依据,并指导下一级规划,下级规划是上级规划的基础和落实。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件、规划图件及相应的附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相关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土地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2、在2009年1月国土资源部会议审议通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还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规划内容、审查和报批等项作出明确规定。
   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九条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含义是什么?意义是什么?

4.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法律分析:是以科学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体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对闲置、利用低效、生态退化及环境破坏的区域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治理的活动。规划先行,提高视野;吸引社会资本,整合各方面资金。
法律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整治区域可以是乡镇全部或部分村庄),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到2020年,全国试点不少于300个,各省(区、市)试点原则上不超过20个。 乡镇政府负责组织统筹编制村庄规划,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并做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

5. 沧州市全域是什么意思?

是指沧州市的市区范围。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出发,全域城市化是一项由地方政府提出的具体城市发展规划和目标。其目的可以理解为通过向全域空间的城市化延展,以中心城市带动边缘区域,通过城乡间资源,技术,资金,劳动力的交流。实现城乡统筹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并促进全区域居民城市生活水平的提升。具体来讲,全域城市化的主要内容包括区域内地方政府的行政体系改革,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的重组,发展都市农业以及农村居民生活方式的城市化变迁。区域全域性管理,以往的土地整治主要是对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数量,局限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增加耕面积的单一目标,对区域社会经济条件,自然条件,生态环境,人口与政策条件等因素缺乏考虑。对土地资源的适宜性,节约集约用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景观格局的优化及生态环境的改善等缺乏较为成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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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什么是土地规划?

今后这样的问题建议楼主先百度一下,都可以找到答案的。你的意思似乎不太清楚

土地规划 :tǔ dì ɡuī huá  
 一国或一定地区范围内,按照经济发展的前景和需要,对土地的合理使用所作出的长期安排。旨在保证土地的利用能满足国民经济各部门按比例发展的要求。规划的依据是现有自然资源、技术资源和人力资源的分布和配置状况,务使土地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而不因人为的原因造成浪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将土地资源在各产业部门进行合理配置,首先是在农业与非农业之间进行配置,其次在农业与非农业内部进行配置,如在农业内部的种植业、林业、牧业之间配置。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还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因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

7.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什么意思

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扩展资料土地综合整治主要政策:
土地整治目的: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将农村土地资源转化为农房建设资金,用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农房建设方式:农房建设按统规自建方式实施,农户将富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林盘地等)开垦为耕地,换取农房建设的资金补贴,建房工程中的安置点选址、规划、监理、排污、绿化等工作均须群众讨论通过。
自建房补贴额度:全镇农村人均拥有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林盘地等)约0.2亩,扣除人均自建房用地约0.075亩(包括建房占地30平方米和公用设施占地20平方米),剩余集体建设用地约0.125亩,按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15万元/亩计,人均可获得约1.5—2.0万元的建房补贴(含宅基地整理复垦、权属调整、规划设计、工程监理等费用)。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什么意思

8.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宏观土地利用规划,是各级人民政府依法组织对辖区内全部土地的利用以及土地开发、整治、保护所作的综合部署和统筹安排。根据我国行政区划,规划分为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市)和乡(镇)五级,即五个层次。上下级规划必须紧密衔接,上一级规划是下级规划的依据,并指导下一级规划,下级规划是上级规划的基础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