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花夕拾》

2024-05-13 11:18

1. 关于《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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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描述: 
  
 大家帮帮忙 是关于《朝花夕拾》的 它的主要情节是什么 希望你们的答案不要太短 我想要高水平的 我先谢谢大家啦 :)
 
   解析: 
  
 《朝花夕拾〉是鲁迅46 岁的时候回忆童年少年青年的一些生活片断,它不是写给少年儿童看的,但那里有当时少年儿童的生活场景,如听祖母讲故事,过年的规矩,养隐鼠,寻图画书,上私塾,看庙会,读《二十四孝图〉,照顾父亲的病的各种情形,那里有鲁迅少年儿童时的喜怒哀乐。 一共有十篇 
 
 狗·猫·鼠 
 
 阿长和山海经 
 
  
 
 二十四孝图 
 
 五猖会 
 
 无常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父亲的病 
 
 琐记 
 
 藤野先生 
 
 范爱农 
 
 后记

关于《朝花夕拾》

2. 《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一部回忆性散文集。包含《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琐记》《藤野先生》《范爱农》共计10篇。
《狗·猫·鼠》——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所谓的“正人君子”并阐述作者仇猫的原因。
《五猖会》——对旧的教育制度和教育方法的抨击,表达了作者对此的厌恶之情。
《无常》——描绘迷信传说的勾魂使者,讽刺了当时自称“正人君子”的军阀统治文人。
《阿长与〈山海经〉》——本文通过记叙“我”儿时与长妈妈相处的八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对生活有着美好希望,热心帮助孩子解决疑难的普通保姆形象,表达了作者对长妈妈的尊敬、感激和怀念,祝愿之情。
《二十四孝图》——批评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通过对百草园自由欢乐生活和三味书屋学习生活的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追求自由快乐的心理,同时对束缚儿童身心发展的封建教育表示不满。
《父亲的病》——揭露庸医害人和对封建孝道的不认同。
《琐记》——介绍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的一段故事。
《藤野先生》——本文回忆藤野先生对自己亲切关怀和严格教诲,赞扬了他的政治热忱,严谨治学和博大胸怀,抒发了感激和怀恋之情,并追述自己当年弃医从文的思想变化过程,表现了思恋老师的教导,认真做人的决心。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本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倍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鲁迅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3. 《朝花夕拾》作者简介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作者鲁迅。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豫才,“鲁迅”是他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也是他影响最为广泛的笔名,浙江绍兴人。著名文学家、思想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
毛泽东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鲁迅一生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文学史研究、翻译、美术理论引进、基础科学介绍和古籍校勘与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重大贡献。
他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社会思想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蜚声世界文坛,尤其在韩国、日本思想文化领域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被誉为“二十世纪东亚文化地图上占最大领土的作家”。

扩展资料: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是现代文学家鲁迅的散文集,收录鲁迅于1926年创作的10篇回忆性散文,1928年由北京未名社出版,现编入《鲁迅全集》第2卷。
此文集作为“回忆的记事”,多侧面地反映了作者鲁迅青少年时期的生活,形象地反映了他的性格和志趣的形成经过。
前七篇反映他童年时代在绍兴的家庭和私塾中的生活情景,后三篇叙述他从家乡到南京,又到日本留学,然后回国教书的经历;揭露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种种丑恶的不合理现象,同时反映了有抱负的青年知识分子在旧中国茫茫黑夜中,不畏艰险,寻找光明的困难历程,以及抒发了作者对往日亲友、师长的怀念之情。
文集以记事为主,饱含着浓烈的抒情气息,往往又夹以议论,做到了抒情、叙事和议论融为一体,优美和谐,朴实感人。作品富有诗情画意,又不时穿插着幽默和讽喻;形象生动,格调明朗,有强烈的感染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鲁迅

《朝花夕拾》作者简介

4. 《朝花夕拾》全文

《朝花夕拾》
鲁迅
《朝花夕拾》介绍
《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
本书中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范爱农》等篇被选入中学语文课本。
《朝花夕拾》小引
我常想在纷扰中寻出一点闲静来,然而委实不容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中国的做文章有轨范,世事也仍然是螺旋。前几天我离开中山大学的时候,便想起四个月以前的离开厦门大学;听到飞机在头上鸣叫,竟记得了一年前在北京城上日日旋绕的飞机。我那时还做了一篇短文,叫做《一觉》。现在是,连这“一觉”也没有了。
广州的天气热得真早,夕阳从西窗射入,逼得人只能勉强穿一件单衣。书桌上的一盆“水横枝”,是我先前没有见过的:就是一段树,只要浸在水中,枝叶便青葱得可爱。看看绿叶,编编旧稿,总算也在做一点事。做着这等事,真是虽生之日,犹死之年,很可以驱除炎热的。
前天,已将《野草》编定了;这回便轮到陆续载在《莽原》上的《旧事重提》,我还替他改了一个名称:《朝花夕拾》。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还不能使他即刻幻化,转成离奇和芜杂的文章。或者,他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这十篇就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与实际容或有些不同,然而我现在只记得是这样。文体大概很杂乱,因为是或作或辍,经了九个月之多。环境也不一:前两篇写于北京寓所的东壁下;中三篇是流离中所作,地方是医院和木匠房;后五篇却在厦门大学的图书馆的楼上,已经是被学者们挤出集团之后了。
一九二七年五月一日,鲁迅于广州白云楼记。
狗·猫·鼠
从去年起,仿佛听得有人说我是仇猫的。那根据自然是在我的那一篇《兔和猫》;这是自画招供,当然无话可说,——但倒也毫不介意。一到今年,我可很有点担心了。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时候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大脚色是“不好惹”的。怎地“不好惹”呢?就是怕要浑身发热之后,做一封信登在报纸上,广告道:“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①这“逻辑”的奥义,即在用我的话,来证明我倒是狗,于是而凡有言说,全都根本推翻,即使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字不错。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了。
我于是就间或留心着查考它们成仇的“动机”。这也并非敢妄学现下的学者以动机来褒贬作品的那些时髦,不过想给自己预先洗刷洗刷。据我想,这在动物心理学家,是用不着费什么力气的,可惜我没有这学问。后来,在覃哈特博士(Dr.O.Dahmhardt)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总算发现了那原因了。据说,是这么一回事:动物们因为要商议要事,开了一个会议,鸟、鱼、兽都齐集了,单是缺了象。大家议定,派伙计去迎接它,拈到了当这差使的阄的就是狗。“我怎么找到那象呢?我没有见过它,也和它不认识。”它问。“那容易,”大众说,“它是驼背的。”狗去了,遇见一匹猫,立刻弓起脊梁来,它便招待,同行,将弓着脊梁的猫介绍给大家道:“象在这里!”但是大家都嗤笑它了。从此以后,狗和猫便成了仇家。
日尔曼人走出森林虽然还不很久,学术文艺却已经很可观,便是书籍的装潢,玩具的工致,也无不令人心爱。独有这一篇童话却实在不漂亮;结怨也结得没有意思。猫的弓起脊梁,并不是希图冒充,故意摆架子的,其咎却在狗的自己没眼力。然而原因也总可以算作一个原因。我的仇猫,是和这大大两样的。
其实人禽之辨,本不必这样严。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它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辩话。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命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假使真有一位一视同仁的造物主,高高在上,那么,对于人类的这些小聪明,也许倒以为多事,正如我们在万生园里,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虽然往往破颜一笑,但同时也觉得不舒服,甚至于感到悲哀,以为这些多余的聪明,倒不如没有的好罢。然而,既经为人,便也只好“党同伐异”,学着人们的说话,随俗来谈一谈,——辩一辩了。
现在说起我仇猫的原因来,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又捉住,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然而,这些口实,仿佛又是现在提起笔来的时候添出来的,虽然也象是当时涌上心来的理由。要说得可靠一点,或者倒不如说不过因为它们配合时候的嗥叫,手续竟有这么繁重,闹得别人心烦,尤其是夜间要看书,睡觉的时候。当这些时候,我便要用长竹竿去攻击它们。狗们在大道上配合时,常有闲汉拿了木棍痛打;我曾见大勃吕该尔(P.Bruegeld.A)的一张铜版画AllegoriederWollust上,也画着这回事,可见这样的举动,是中外古今一致的。自从那执拗的奥国学者弗罗特(S.Freud)提倡了精神分析说—psychoanalysis,听说章士钊先生是译作“心解”的,虽然简古,可是实在难解得很——以来,我们的名人名教授也颇有隐隐约约,检来应用的了,这些事便不免又要归宿到xing欲上去。打狗的事我不管,至于我的打猫,却只因为它们嚷嚷,此外并无恶意,我自信我的嫉妒心还没有这么博大,当现下“动辄获咎”之秋,这是不可不预先声明的。例如人们当配合之前,也很有些手续,新的是写情书,少则一束,多则一捆;旧的是什么“问名”“纳采”,磕头作揖,去年海昌蒋氏在北京举行婚礼,拜来拜去,就十足拜了三天,还印有一本红面子的《婚礼节文》,《序论》里大发议论道:“平心论之,既名为礼,当必繁重。专图简易,何用礼为?……然则世之有志于礼者,可以兴矣!不可退居于礼所不下之庶人矣!”然而我毫不生气,这是因为无须我到场;因此也可见我的仇猫,理由实在简简单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人们的各种礼式,局外人可以不见不闻,我就满不管,但如果当我正要看书或睡觉的时候,有人来勒令朗诵情书,奉陪作揖,那是为自卫起见,还要用长竹竿来抵御的。还有,平素不大交往的人,忽而寄给我一个红帖子,上面印着“为舍妹出阁”,“小儿完姻”,“敬请观礼”或“阖第光临”这些含有“阴险的暗示”的句子,使我不花钱便总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的,我也不十分高兴。
但是,这都是近时的话。再一回忆,我的仇猫却远在能够说出这些理由之前,也许是还在十岁上下的时候了。至今还分明记得,那原因是极其简单的:只因为它吃老鼠,——吃了我饲养着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
听说西洋是不很喜欢黑猫的,不知道可确;但EdgarAllanPoe的小说里的黑猫,却实在有点骇人。日本的猫善于成精,传说中的“猫婆”,那食人的惨酷确是更可怕。中国古时候虽然曾有“猫鬼”,近来却很少听到猫的兴妖作怪,似乎古法已经失传,老实起来了。只是我在童年,总觉得它有点妖气,没有什么好感。那是一个我的幼时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树下的小板桌上乘凉,祖母摇着芭蕉扇坐在卓旁,给我猜谜,讲古事。忽然,桂树上沙沙地有趾爪的爬搔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将祖母讲着的话打断,另讲猫的故事了——“你知道么?猫是老虎的先生。”她说。“小孩子怎么会知道呢,猫是老虎的师父。老虎本来是什么也不会的,就投到猫的门下来。猫就教给它扑的方法,捉的方法,吃的方法,象自己的捉老鼠一样。这些教完了;老虎想,本领都学到了,谁也比不过它了,只有老师的猫还比自己强,要是杀掉猫,自己便是最强的脚色了。它打定主意,就上前去扑猫。猫是早知道它的来意的,一跳,便上了树,老虎却只能眼睁睁地在树下蹲着。它还没有将一切本领传授完,还没有教给它上树。”
这是侥幸的,我想,幸而老虎很性急,否则从桂树上就会爬下一匹老虎来。然而究竟很怕人,我要进屋子里睡觉去了。夜色更加黯然;桂叶瑟瑟地作响,微风也吹动了,想来草席定已微凉,躺着也不至于烦得翻来复去了。
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猫是饲养着的,然而吃饭不管事。祖母她们虽然常恨鼠子们啮破了箱柜,偷吃了东西,我却以为这也算不得什么大罪,也和我不相干,况且这类坏事大概是大个子的老鼠做的,决不能诬陷到我所爱的小鼠身上去。这类小鼠大抵在地上走动,只有拇指那么大,也不很畏惧人,我们那里叫它“隐鼠”,与专住在屋上的伟大者是两种。我的床前就帖着两张花纸,一是“八戒招赘”,满纸长嘴大耳,我以为不甚雅观;别的一张“老鼠成亲”却可爱,自新郎、新妇以至傧相、宾客、执事,没有一个不是尖腮细腿,象煞读书人的,但穿的都是红衫绿裤。我想,能举办这样大仪式的,一定只有我所喜欢的那些隐鼠。现在是粗俗了,在路上遇见人类的迎娶仪仗,也不过当作性交的广告看,不甚留心;但那时的想看“老鼠成亲”的仪式,却极其神往,即使象海昌蒋氏似的连拜三夜,怕也未必会看得心烦。正月十四的夜,是我不肯轻易便睡,等候它们的仪仗从床下出来的夜。然而仍然只看见几个光着身子的隐鼠在地面游行,不象正在办着喜事。直到我敖不住了,怏怏睡去,一睁眼却已经天明,到了灯节了。也许鼠族的婚仪,不但不分请帖,来收罗贺礼,虽是真的“观礼”,也绝对不欢迎的罢,我想,这是它们向来的习惯,无法抗议的。
老鼠的大敌其实并不是猫。春后,你听到它“咋!咋咋咋咋!”地叫着,大家称为“老鼠数铜钱”的,便知道它的可怕的屠伯已经光临了。这声音是表现绝望的惊恐的,虽然遇见猫,还不至于这样叫。猫自然也可怕,但老鼠只要窜进一个小洞去,它也就奈何不得,逃命的机会还很多。独有那可怕的屠伯——蛇,身体是细长的,圆径和鼠子差不多,凡鼠子能到的地方,它也能到,追逐的时间也格外长,而且万难幸免,当“数钱”的时候,大概是已经没有第二步办法的了。
有一回,我就听得一间空屋里有着这种“数钱”的声音,推门进去,一条蛇伏在横梁上,看地上,躺着一匹隐鼠,口角流血,但两胁还是一起一落的。取来给躺在一个纸盒子里,大半天,竟醒过来了,渐渐地能够饮食,行走,到第二日,似乎就复了原,但是不逃走。放在地上,也时时跑到人面前来,而且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给放在饭桌上,便检吃些菜渣,舔舔碗沿;放在我的书桌上,则从容地游行,看见砚台便舔吃了研着的墨汁。这使我非常惊喜了。我听父亲说过的,中国有一种墨猴,只有拇指一般大,全身的毛是漆黑而且发亮的。它睡在笔筒里,一听到磨墨,便跳出来,等着,等到人写完字,套上笔,就舔尽了砚上的余墨,仍旧跳进笔筒里去了。我就极愿意有这样的一个墨猴,可是得不到;问那里有,那里买的呢,谁也不知道。“慰情聊胜无”,这隐鼠总可以算是我的墨猴了罢,虽然它舔吃墨汁,并不一定肯等到我写完字。
现在已经记不分明,这样地大约有一两月;有一天,我忽然感到寂寞了,真所谓“若有所失”。我的隐鼠,是常在眼前YouXing的,或桌上,或地上。而这一日却大半天没有见,大家吃午饭了,也不见它走出来,平时,是一定出现的。我再等着,再等它一半天,然而仍然没有见。
长妈妈,一个一向带领着我的女工,也许是以为我等得太苦了罢,轻轻地来告诉我一句话。这即刻使我愤怒而且悲哀,决心和猫们为敌。她说:隐鼠是昨天晚上被猫吃去了!
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着的一匹花猫起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所以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腿要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这确是先前所没有料想到的。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和;到了北京,还因为它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然而在现在,这些早已是过去的事了,我已经改变态度,对猫颇为客气,倘其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决不打伤它们,更何况杀害。这是我近几年的进步。经验既多,一旦大悟,知道猫的偷鱼肉,拖小鸡,深夜大叫,人们自然十之九是憎恶的,而这憎恶是在猫身上。假如我出而为人们驱除这憎恶,打伤或杀害了它,它便立刻变为可怜,那憎恶倒移在我身上了。所以,目下的办法,是凡遇猫们捣乱,至于有人讨厌时,我便站出去,在门口大声叱曰:“嘘!滚!”小小平静,即回书房,这样,就长保着御侮保家的资格。其实这方法,中国的官兵就常在实做的,他们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因为这么一来,就要不被重视,甚至于因失其用处而被裁汰。我想,如果能将这方法推广应用,我大概也总可望成为所谓“指导青年”的“前辈”的罢,但现下也还未决心实践,正在研究而且推敲。
一九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注释:①这是陈源《致志摩》一文中的话。本文以及《朝花夕拾》中的其它篇章都多处引用陈源文章中的语句讥讽陈源。

5. 朝花夕拾全文

  第一章 家乡的野菜  第二章 采蕨菜  第三章 菜豆花  第四章 锅锅宴
  第五章 看电影  第六章 春妮子  第七章 眼镜纪事  第八章 魔芋
  第九章 魇  第十章 山地颠轿  第十一章 水搭伴  第十二章 咂酒
  第十三章 火工和尚  第十四章 端午节  第十五章 看川戏  第十六章 糍粑
  第十七章 校歌  第十八章 鬼工  第十九章 黄齐老爷  第二十章 小甲
  第二十一章 保保  第二十二章 记忆松溉  第二十三章 包谷面  第二十四章 草蛐蛐儿和灶居子

  正文 第一章 家乡的野菜
  春天,蔬菜的种子才下地,挣出几片怯怯的下芽。这时,野菜却遍山遍野地长起来了。

  “三月三,茼蒿下米汤。”茼蒿最先出来。茼蒿有一股很烈的中药味,街邻据此称可治昏病。祖母常采来炒着吃,我却不大喜欢。周作人引用顾禄的《清嘉录》云:“因谚有三月三的蚂蚁上灶山之语,三日人家皆以野花置灶陉上,以厌虫蚁。”这是吴地的习俗,我们松溉却用茼蒿。摘几片茎叶,放在灶头碗柜,能拒虫蚁,特别是偷油婆(蟑螂)。

  茼蒿不多,生存期也短,二十来天就过去了,常有乡下小孩子用篮子盛了来叫卖。不论斤两,一束一束地栓了,几分钱一束。“茼——蒿——菜哎——”尖嗓子,声调极高,脆,长声悠悠。最后一个“哎”字拔上去,颤一颤,滑下来,极有音韵。我不爱吃茼蒿菜,却爱听这叫卖声。现在这种菜很少见了,长在地里,多半被人锄去;长在野地,谁也懒得去采。今年春天见学校门口有人卖茼蒿,洗净了散放在篮子里,几乎无人问津。许多人不认识这是什么菜,卖菜的青年解释说:“茼蒿菜,治昏病呢。”想来,他小时侯也沿街叫卖过茼蒿吧?

  湿踏菌是小孩子吃的玩意儿,似乎并不属于菌类的一种,而属苔藓类了。春天雨水多,潮湿,湿踏菌是水气的产物,在背阴的地方贴青石长了,象苔藓,却呈半透明。湿踏菌本身没什么味道,但极润极柔,入口即化。采来,洗净,在开水里滤一滤(不能过久,久了,就会化成水),拌上酱醋辣椒,不能下饭,也不能填饱肚子,但可以吃着玩儿。

  这是小孩子的宠物,大人极少属意于此。但因为废佐料,轻易不得食。街坊上倒有一个大人爱吃,陈三伯。他是大地主的后人,本来在外地教大学,文革时被发配回乡。他一边吃湿踏菌,一边捧着《毛选》细看。看到兴致处,猛夹几箸;愤怒时,弃箸叹息。这在我们看来,非常有趣。这样一个认真学习《毛选》的人,怎么可能是“现行反革命”呢?陈三伯后来又回去教书了。不知他现在还吃不吃湿踏菌。他要是吃湿踏菌,一定会想起那段生活的。

  窄耳根又叫猪鼻孔,可是形状既不象耳朵,也不象鼻孔。每年开春耙田,田边地角极多。我原以为这是故乡的特产,后来到过很多地方,才知道到处都有,但我仍愿意相信它是家乡的野菜。摘耳根应该凉拌了吃,有股闷鼻子的怪味,很多人吃不惯;但也可以晒干了泡茶喝,据说可以消食,饭后饮之最宜。我们那时是常常在田边采来,就便在水田里胡乱洗了,入口生吃,味略酸,生津,可以当得零食了。

  有儿歌云:“摘、摘、摘窄耳根,一摘摘到大河礅,捡到一根花头巾。花头巾,想我还,要请姑娘坐花船(即花轿)。”我们那时常唱,却不大理会歌中的意思。

  春天将尽,天气热起来。满天星在路旁地边“滋滋滋”地冒出来,一夜之间就铺满空地,浓密的小圆绿叶儿,不留一点空隙,一大片一大片,看着让人心里凉丝丝的。满天星是开花的,开小白花,但极少,只有米粒儿大,藏在叶子底下,不易发现。祖母说,天上的流星掉下来,就变成满天星的一粒小花(所以叫满天星),这找着了,就会娶个漂亮勤快的媳妇。于是,我常到地头去找,一找找老半天,有时找着一粒,就满心欢喜地交给祖母看。祖母郑重其事地收起来。谁知,到了夏天,她却用这些小花泡茶给我喝,说是清热降火呢。我也并不计较,来年还去找。

  满天星茎叶太娇嫩,经不得炒、炖,不能单独作菜,只能用来炒鸡蛋、包饺子,添一味清香,并不作裹腹之用。
  正文 第二章 采蕨菜
  小时候,我寄住在外婆家,外婆家靠着一座大山,叫黄瓜山。有山就能长蕨菜,每年三、四月,遍坡都是。

  外婆那儿,古风里有一种习俗:采蕨定亲。所以本地人也把“采蕨”叫做“采亲”。每年蕨菜长满山坡的时候,满娘(姑娘)们,都打扮得漂漂亮亮,扎着鲜艳的红头绳,挽了精致的竹篮,上山采亲。

  采着采着,就会采到缠有红布带的蕨菜,红布带是大仔(小伙子)栓上的。这时,那大仔往往就在近旁,吼歌子呢,吹笛呢,喊山呢。满娘乐意,就红了脸把红布带蕨菜采在篮子里,红头绳扯下来往地上一扔,扭身就走。大仔就乐颠颠地把红头绳揣进怀里,对着满娘的后影儿高声唱:

  红布带,红头绳,满娘羞得不见人。今天躲,明天哥,后晌咱俩一个窝……

  刈麦的时候,大仔就帮女家刈麦。麦刈完了,如果女家中意,插秧时还留下,就算是这家的女婿,可以迎娶新娘子了。成亲那天,红布带蕨菜高高悬在门楣,远远近近的人就都来喝喜酒。

  可惜,这种习俗到了我外婆这一代,早已不盛行了。只有关于这事的歌谣留下来,供村里的细仔(小孩)撅着光在尘土里尖声尖气地唱:

  蕨菜蕨菜象根筷,两根合起好拈菜;蕨菜蕨菜系根绸,满娘嫁在东湾头……

  后来,读了书,识了字,偶尔翻开《诗经》,见到采蕨的句子:

  陟彼南山,言采其蕨。未见君子,忧心惙惙。亦既见止,亦既觏见,我心则说!


  想来,这借采蕨会情郎的诗句,就是描述这种习俗的吧!

  蕨菜本来是很平常的野菜,采回来用碱水泡,去其苦涩,然后晾干,可炒,可炖,可煎麦粑,也可用盐腌制起来,装进坛子,能吃到第二年。因为多,贱,日子艰难的时候,蕨菜大多与其它杂粮作山民度饥荒用。后来日子红火了,蕨菜却再也离不得,家家厨下仍装了几大坛子。

  像其他地方的针线活一样,这里的满娘的本事全在蕨菜里头。同样的蕨菜,不同的做法,加不同的佐料,能干的满娘能制出二三十种花样来,使一家人整年吃蕨菜都不会厌口。

  虽然平常,但蕨菜却是农家走亲串户必备之物:麻糖、糍粑、蕨菜、双黄鸭蛋。四色礼品,缺一不可。既朴素,又体面。

  后来,蕨菜又进了城,一束一束的用细绳栓了,摆在店里显眼的地方。店门外还要挂一块大招牌,白底黑字:蕨菜。

  近年,家乡又办起了蕨菜加工厂,加工成盐蕨菜、酸蕨菜、酱蕨菜、蕨菜辣丝、蕨菜豆豉……蕨菜竟伴随家乡人民走向了全国,走向了港澳东南亚,被称着山珍。

  虽然是山珍,因为并没有人特意去种,所以还是野菜。
  正文 第三章 菜豆花
  现在的孩子,还有谁会唱这首童谣呢——

  “推磨儿,拉磨儿,磨豆花儿,请大娘,大娘不吃菜豆花,打烂沙锅‘嘣、嘣、嘣’!”

  在我小的时候,菜豆花可是稀罕的物什呢。记得在那时,家里来人来客,爸妈经过艰难的合计,总是说:“磨菜豆花吧。”我们姐弟几个就很勇武地争着去推磨。

  菜豆花是很经济的。豆子磨成浆,入锅煮,同胆巴点了,沉淀,滗去清水。然后和了蔬菜和少量的肉末,加上佐料红烧,味道鲜美得很。在那时的我看来,便是天下第一菜了。菜豆花既节约开支,又顾全了主人的脸面,所以那会儿待客,它总是主菜。

  我们家是不常吃菜豆花的。一家九口人,老老小小。爸妈在镇修缮社做工,每月拢共七十多块钱。大姐可以挣工资了,但弟妹都还年幼,只好留在家里做家务。我们总盼着能吃上一顿菜豆花,年节是一定的,心急也不能早到,便盼来客。每天早上一起床,就到门边去看,看门框上吊下蛛网没有:“想不忙,早起床;蜘蛛门前吊,晚上有客到。”

  有时,果真就有客到了。我们家几经搬迁,亲戚渐渐疏远,常来的是舅舅。舅舅的衣着,即使在我们这个偏僻的小镇,也显破旧。但他总是笑着,从口袋里掏出新鲜的山货,教我一些有趣的东西。有一次,他教了我这首童谣。我问他:“为啥‘大娘’不吃菜豆花呢?”

  舅舅笑了:“这是反话呀。说她抢得凶,把沙锅碰翻了。”真的呢,这么美味的菜肴,不抢翻沙锅才怪!

  说来不相信,菜豆花还能治病!那时,我拉肚子,痛得厉害,一天拉五次,人都脱形了。找医生看。打针,吃药,全没用。什么也不能进口,却想吃菜豆花。父亲说:“拉肚子呢,咋吃得?”母亲却心疼了:“看孩子怪可怜,煮一顿吧。”终于破例煮了一顿菜豆花。我一口气吃了三大碗,小小的肚子撑得滚圆。第二天,病竟不治而愈!

  跑去告诉医生,医生不信。我记得那是个老人。他抚着自己的秃顶,连连摇头:“怪事,怪事。”

  就这样,菜豆花伴随了我的整个童年。后来,日子好过起来,不经意中,菜豆花慢慢地从饭桌上消失。要推磨,要煮,要用胆巴点,还要加蔬菜红烧,谁也懒得去费这一番工夫了。再后来,我们搬离了小镇,住进了城里。菜豆花连同那个磨豆子的笨拙的石磨,永远只是记忆了。只是偶尔举箸,还会想起那首童谣,若有所失。

  这年春节,搭车从某县城过,看到路边一副大招牌,右下角一行小字:“菜豆花。”那么小的字,又在毫不起眼的位置,我却一眼就看到了。赶紧下车,要了一碗。菜里加了火腿,腊肉,香菇,黄花,油汪汪地诱人。夹了一口,味道竟大不如前。几箸下来,终于败了兴,怅然而去。

  已非斯时斯地,没有了当初吃菜豆花的心境,就算是原来的味道,也不再是原来的菜豆花了吧?又怎能品尝出其中的美味呢?
  正文 第四章 锅锅宴
  我现在对于小时候冬天的记忆,仿佛就只有“锅锅宴”了。

  那时,冬天常常下雪的,家里总生了一个用破瓷盆糊的小火炉。

  炭,是炉渣堆里捡来的。傍晚,一家人围了火炉,通红的炉火映了各人的脸,都暖暖的。炉火上炖一只乌黑的缺耳朵的小铝锅,翻滚的水,一小撮盐,几滴油,少许干辣子——这就是锅锅宴了。

  说是“宴”,实际寒碜得很。那时并没有什么吃的,就萝卜还贱,零卖两分钱一斤,整挑买只算一分五。我们家总是成挑买的。大部分切了,挂在屋檐下,制成风萝卜干,使得一年四季都有菜吃。小部分堆在屋角,供冬天的食用了。傍黑,洗净,一片一片切了,莹白地在烧箕里盛着,上面滚着些火的红光,在人的心里映出些暖暖的渴望。

  待到身子烤暖和了,水也便烧开了。把那一块块白玉投进去,不一会儿香气就钻了出来,满屋子的空气也都有了生气,活起来。若是爸爸先前还讲着故事,这会儿也停了下来。大家都静静地聆听铝锅里“啪啪啪”的歌子,心里有种痒酥酥的快活。

  有时,能有一小撮葱花,最好的时候,汤里甚至能有几根肉摊上卖剩的骨头,洒上些姜末,那香味就愈飘得悠远。仿佛整个冬天都在这股暖融融的香味里愉悦的呼吸。

  煮熟了,揭开盖子,一股白气冲上来,对面的人影便如在水面一般晃荡,仿佛醉汉立不住脚。白气散开,是一片一片的白玉,在清幽幽的汤里半沉半浮着。大家看着,就都举箸。

  这时,我记得,有一次爸爸还吟了几句:

  “清水浮白荷,

  玉泉涌珍珠。

  而今夹一块,

  三月不食肉。”

  边吟,还边摇筷子晃脑袋。

  其时,正是“文革”后期,爸爸“走资派”的帽子还戴着(他戏称节约了买帽子的钱),上班之余,居委会安排他扫大街。妈妈从火柴厂要了些材料回家,让我们几姐弟糊火柴盒,以补贴家用。糊一百个火柴盒,才两角钱。爸爸小诗的最后一句,倒是实情。

  可是,每晚围着炉火,这一切就都抛在了脑后。

  我人小,够不着,面前放一只碗,都给我夹。爸爸每夹一块,就说:“来,吃块鸡腿。”“给你个燕窝。”一会儿就堆了一大碗,往往倒比父母哥姐吃得多些。有一次,邻居杨二娘疑惑地问三姐:“昨晚你们煮什么吃呢?又是鸡又是鱼的。”我在一旁不禁大笑。

  但这并不是吃着玩儿,而是代替晚餐的。

  我就吃着萝卜长大了。邻居都说我们家的孩子长得水灵,想来就是吃萝卜的缘故罢?

  整个冬天,我们家的炉火都是暖暖的。
  正文 第五章 看电影
  七十年代初,文化正被革着命。那时,乡下是难得看场电影的。

  偶尔放一场,四乡八井的人都来看。

  看电影的场景很热闹。男女老幼,密密麻麻挤满坝子。电筒是奢侈品,火把便成了主要的照明用具。砍一截青竹,塞块破布,桐油是自家榨的。天黑时,四面八方都有灯火往这里来。乡下没有专门的放映场,常常是借了队上晒谷子的坝子。坝子很大,能容纳八、九百人,这是那时集体经济的特点。近点的,带张竹凳;远点的,席地而坐。

  片子不会有什么新鲜的内容。“中国的新闻简报,越南的飞机大炮,朝鲜的哭哭笑笑,阿尔巴尼亚的看了莫名其妙。”赶了十几里地,往往还是八百年前看过的老片子。一群人却张大了嘴,瞪着眼,看得有滋有味。看到兴起时,便把巴掌拍得“啪啪”响。

  然而,对于青年男女,看电影的乐趣却不在看电影,而在电影之外。在乡下,难得有集会,青年男女交往颇不便。除了赶场,便是看电影了。赶场在白日,且人多眼杂,不敢动手动脚。看电影却在夜晚,且是露天,四周就是野地,没有限制。大队一通知看电影,青年男女便早早收了工,回家冲个澡,穿戴整齐,兴冲冲地出门邀朋唤友。

  到了放映场,这边那边打招呼递烟,往人群里瞄自己期待的身影,说话大声武气,乱得一塌糊涂。电影开映好一会儿才静得下来,已是一对一对地坐了。这时且不忙离开,先说说情话,于暗处掐掐对方的丰臀。因为还有晚到者往这儿赶,不敢去野地里亲热,怕人撞见。

  电影映了一半,人群开始悄悄浮动。有人佯称:“二娃子,走,屙尿。”便有青年男女溜下坝子,借着夜幕的掩护,相偎着亲热起来。这时,往往有细崽恶作剧,偷偷捡了土块,投向那一对黑影,然后跑开,捂嘴窃笑。那一对便悠然分开,慌忙回顾,却不敢声张,赶忙换个地方。

  这种约会不能成为秘密。父母知晓,每次放电影,少不了一阵争吵。“去嘛!回来不打断你的狗腿!”子女却硬起,宁愿一顿打,也要偷跑了去。

  后来,队上就组织了“精神文明清查小组”,专门在放电影时值勤了。抓到过几队,罚款,且在下一次放电影时,在喇叭里通报出来,以示警告。看电影的人便奇怪地少起来。

  幸喜不久,“文革”即告结束,又包产到户,办起了乡镇企业。

  有了钱,青年们一致要求修个电影院。电影院修起,青年男女就公然在电影院出双入对了。
  正文 第六章 春妮子
  故乡小镇松溉,镶在川江边的一个山垭口里。石板街行至江边陡然一跌,石阶一级一级地矮下去,是一个小小的码头。码头上整日里栓着几只破旧的木船,只一艘短途载客的机帆船来来往往。

  我们家就在码头上,是座小木楼。一半骑在坎上,一半却探出来,由几根木柱撑着。夏天,江水常常涨到木楼下。我每天就靠在木楼窗前往江上望。水鸟,白帆,纤夫,上下客船的鼎沸人声。这天,就看到码头上多了一条与众不同的木船——它是带乌蓬的!乌蓬船旁还依着一只小小的渔船,怕连一个人也载不动呢。

  我就注意起这条乌蓬船来。

  早上,小渔船由一个中年汉子撑了,往下游河湾里荡去,撒下钓钩。乌蓬船尾一个小灶便升起了袅袅的炊烟。一个瘦小的女孩拖着大辫子,猫着腰在那里弄早饭。淘米水在船舷边“哗哗哗”地激起小水花。她一会儿弯进蓬里,一会儿又出来,大辫子在脑后悠悠地起伏。有时,湿柴冒出的浓烟熏得她大声咳嗽。等中年汉子撒完钩回来,靠好渔船,早饭也做好了。中年汉子就端了一个大海碗蹲在船头呼呼地吃。女孩却进到了舱里。吃过饭,中年汉子照例又上街卖前一天收获的鱼儿。并不多,只几斤吧,但可以换回一天的伙食了。汉子回来时,照例还拎一包中药。船上什么人病了?我没见着。中午,黄昏,这父女俩就上渔船,到河湾收钩。回来,船尾又升起了炊烟。

  这天,舅舅从乡下来了。奶奶说,买条鱼吧。我抢着说:“我去!码头上有条小渔船呢,那里有鲜鱼卖的。”

  我揣了钱,跳下台阶,向乌蓬船跑去。到了。那女孩在船尾熬着药,我踌躇地站住了,在河滩上探望。蓬子里半躺着一个中年妇女,腆着肚子,额上包着一张很大的蓝格帕子。这是她母亲吧?怀着孩子,可是又病了。

  那女孩终于注意了我,放下手中的蒲扇,说:“小孩,干什么呢?”小孩!你大我多少呢!我心里说,可是还是告诉她:“买条鱼。”谁知她挥挥手,说:“没有了!”我颓丧地转身要走,蓬子里的母亲却说:“春妮子,后舱那条卖给他吧。”原来她叫春妮子!

  我站住了,听到春妮子说:“妈,这条是留给你补身子的呢。”母女俩在那里嘀嘀咕咕一阵,春妮子从船尾走过来,气冲冲地说:

  “卖给你!”

  她瞪着我,脸涨得通红,穿一件蓝布碎花小褂。额前一绺刘海。

  耳垂下的颈项上点着一颗小小的黑痣。我无端地觉得这颗黑痣分外地美丽。

  中午,奶奶做了一碗豆瓣鱼,香喷喷地端上桌。可是我连碰都不碰。奶奶觉得奇怪,要摸我的额头:“病了?”我躲开了。想起春妮子涨红的脸,想起船舱里那位母亲,她中午没有鱼吃了。奶奶真是的,为什么要买鱼吃呢!

  我又来到窗前。

  乌蓬船又升起了袅袅的炊烟。那一家子还是那么平静地生活着,并没有因为一条鱼的被卖掉而有所改变。

  有时,父亲上街了,春妮子就在船尾洗着衣裳。一边洗,一边在“哗哗”的水声中锐声唱起歌来。那歌声象小船一样起伏着,宛若水面闪闪的银光,荡满码头。有时,她拎着一个长颈玻璃瓶到街上来买酱油,塑料凉鞋(在船上她总是光着脚的)在石板街上踏出清脆的乐音。我就站在街沿上看她。有一次,我见她在吴二伯的杂货摊前站了很久,拿起一根鲜亮的红绸绳,翻来覆去地看着,却终于轻轻地放下了。这红绸绳扎在她的大辫子上,一定很漂亮的。可惜,后来却被前街的杜二姐买走了。

  我想,我有钱了,一定给春妮子买根比这好看十倍的红绸绳。

  我这样憧憬着。

  可是,有一天,乌蓬船不见了。原来泊船的地方飘着几片烂黄的菜叶。

  他们到哪里去了呢?

  后来听说他们是叫“革委会”的人赶走了。说是不能卖鱼呢。

  怪不得前几天见几个“红袖笼”上了他们的船。

  ……这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后来我再也没见着他们。只是在忙忙碌碌的空隙,还会想起那条乌蓬船,想起那个叫春妮子的女孩。

  故乡我倒是回过一次,修了很多楼房,码头也大变样了,新添了两艘大客轮。那么,春妮子怕是早已不以打渔为生,而住上了楼房了吧。

  说当她也还是小孩子的时候。街坊有位吴三伯在外地贩卖私盐,给人家诬着盗贼,抓进了监狱,被判斩首。狱卒知道他是冤枉的,同情他,于是给了他一个逃生的办法。说侩子手是他的哥们,斩首那天,他请侩子手下刀之前先在吴三伯的脸上拍一下,然后举刀,吴三伯就乘侩子手举刀而未落的时机,拔腿就跑。自己和其他狱卒只假装追一下,让他逃脱。吴三伯眼看伸冤无望,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只好答应照办。谁知,到了行刑那天,这一招竟然奏效,吴三伯居然逃脱了!

  吴三伯既然是死囚,当然不敢回家,于是逃到很远的外地,依然做他的贩盐生意,还在外地又娶了老婆,生了孩子。

  幸喜几年后革命党推翻了满清王朝。于是吴三伯就想回小镇来看他原来的妻子吴三婶。

  吴三伯回到家,原以为吴三婶会万分欢喜。谁知,吴三婶看到他,却惊恐无比,道:“你,不是被斩首了吗?”

  吴三伯于是把他如何逃脱,并在外地躲了几年的事情讲给了吴三婶听。吴三婶无论如何不相信,还说她早已把吴三伯的尸首埋葬在了后山。这下可把吴三伯搞糊涂了,他坚信一定是吴三婶弄错了,因为自己这几年的生活是真实而实在的啊!

  吴三婶进内拿出一件血衣,告诉吴三伯:“埋葬你以后,我特意留下你斩首那天穿的衣服做为纪念。”

  吴三伯一看血衣,立即想起,原来,那天侩子手的钢刀在自己的脸上一拍,自己一激灵,想跑,腿却早已跪酸麻了,未及起身,早已身手异处——自己是早已死了!

  心念一动,吴三伯立即化为一摊浓血。

  奶奶说,一个人死了,还以为自己活着,就会变成魇,在人群中象普通人那样过活。只有知道真相的人,拿着确凿的证据,告诉他,他早已死了,他才会真正地死去!(至于侩子手用钢刀拍吴三伯脸这一节,奶奶解释说,侩子手杀人之前都要用钢刀突然拍一下犯人的脸,犯人不备,一激灵,就会不觉伸长脖子——正好伸出来让侩子手砍!)

  听了奶奶这个关于魇的故事,我竟然觉出前所未有的恐怖,对于白天也害怕起来。开始注意观察我身边的人是否有异相——有时觉得某人的一手一足都象魇呢!

  当然,我最害怕的是某天突然有一个人走过来,拿出某个我目前尚未知的证据,对我说:

  “喂,你早已死了!”

  乖乖的东!
  正文 第十章 山地颠轿
  八里一音,十里一俗。

  真是这样的。外婆家离松溉不过二、三十里地吧,那里的习俗却是别样的。

  外婆家背靠黄瓜山,地处山地。山地人家迎亲,还依旧俗:抬花轿。抬轿必颠轿,因是山地,便别有情趣。

  新娘子早在头一天就已经断食。一是无法方便——中途不能下轿,二是免得颠轿时呕吐。一大早,梳洗整齐,罩了红盖头,静待迎亲队伍。

  花轿来了。由一个漂亮机灵的白胖童子作押轿郎——童子坐过的花轿,新娘再坐,婚后必得贵子。花轿,一例的轻巧、结实。轻巧,利于爬山;结实,不怕颠。红杠红罩子,轿顶热热闹闹地扎了龙凤呈祥。轿夫全是健壮漂亮的人物,束着红布腰带,斜批红垫肩,一脸抑制不住的快活。

  起轿,上山。山路九道十八拐,曲曲幽幽。轿夫们不慌不忙,迈着四平八稳的步子,沿山道一路悠悠摇来。腿上悠哉游哉,嘴上可不闲着,七嘴八舌,逗新娘说话。

  “新娘子,坐稳喽,丢了进不得洞房哟。”

  “新娘子,把手伸出来给我抠下痒啥。”

  有狡黠一点的,从地上捡起一块干牛屎,塞进轿缝,却又惊叫:

  “啊呀,不得了,新娘子屙牛屎!”

  一路玩笑。却也不寂寞。

  新娘子出门前照例受过母亲的教导,不能开口说话,不然,一过门,两口子有吵不完的架。

  轿夫门见这招不灵,也不懈气。有口音亮点的,就唱起了小曲:

  小郎今年刚满十,

  娶进一个大阿姊。

  (哎哟!)

  阿姊长得乖又乖,

  可惜小郎不晓爱。

  (哎哟!)

  阿姊要他摸奶子,

  他说他不吃奶水。

  (哎哟!)

  阿姊要他解裤带,

  他说屋里没尿罐。

  (哎哟!)

  ……

  轿夫们大声吼着“哎哟”,合着节奏,轿子上下起伏。新娘子听得又羞又有趣,想看看唱歌的人,却不敢掀开轿帘,只轻轻揭起盖头,从轿缝里偷眼看那一个个青乎乎的光头。

  突然,轿子猛一颠,新娘子差点跌出轿去——原来下山了。轿夫们一手扶轿杠,一手叉腰,喊着号子,快步跑起来。那号子也喊得有名堂:

  “杭育!杭育!

  (前面喊)天上明晃晃。

  (后面应)地下水凼凼。

  杭育!杭育!

  (前面喊)天上有老鸹。

  (后面应)地上有道拐。

  杭育!杭育!”

  原来,后面看不清道,得前面不断提醒。

  山路窄,且曲,不平,七扭八拐。偏偏轿夫故意抬高脚步,纵情疾跑。轿子便像浪里的小船,七上八下,摇摇摆摆。新娘子歪过来歪过去,五脏六腑都翻江倒海起来,又不敢开口,只死命地抓住轿杠。

  正跑间,前头轿夫锐声喊:“天上亮光光。”后头急应:“地上树桩桩!”喊罢,轿杠一下子顶在树上,轿夫猛收住脚,轿子便突地顿住。轿子里一声尖叫,人不曾跌出来,倒滚出一只千层底绣花布鞋。

  轿夫们便哄然爆出一阵大笑,拾起新鞋,揣进怀里。

  一路跑跑停停,停停跑跑,轿夫们越颠越高兴。脚步忽快忽慢,忽左忽右。轿杠也一会儿换到左肩,一会儿换到右肩。远远地看,花轿便像一只翻飞的花蝴蝶,一路翩翩。

  新娘子一上午的精心打扮全部报废。待到拢得婆家,已是乌云散乱,胭脂不匀。掉了一只鞋,当然下不得轿。没奈何,新郎掏出红封,向轿夫们“买”下新鞋,由伴娘给新娘穿上,才扶出花轿。还未过门,已吃了一回做媳妇的苦头。

朝花夕拾全文

6. 《朝花夕拾》作者简介

《朝花夕拾》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中国现代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也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1918年5月,首次采用“鲁迅”的笔名,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1921年出版中篇小说《阿Q正传》。其主要作品还有回忆性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二心集》等。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共有《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五猖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琐记》等10篇文章。本书的书名可以这样来理解:早上的花晚上来捡,喻指在_年回忆童年时期、少年时期、青年时期的人和事。书中的每篇文章,都展现出了当时的世态人情与民俗文化,流露了鲁迅先生对社会的深刻观察和对家人师友的真挚感情,充满了无限的魅力。来源:作文周刊·七年级版 (2017年44期)

7. 朝花夕拾全文

  本书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
  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
  本书中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范爱农》等篇被选入中学语文课本。
  《朝花夕拾》目录:
  小引
  狗·猫·鼠
  阿长和山海经
  二十四孝图
  五猖会
  无常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父亲的病
  琐记
  藤野先生
  范爱农
  后记
  《狗·猫·鼠》:http://baike.baidu.com/view/378183.htm
  《二十四孝图》:http://baike.baidu.com/view/567.htm
  《五猖会》;http://baike.baidu.com/view/260851.htm
  《无常》;http://baike.baidu.com/view/42285.htm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http://baike.baidu.com/view/20442.htm
  《父亲的病》;http://baike.baidu.com/view/1166807.htm
  《琐记》;http://baike.baidu.com/view/378161.htm
  《藤野先生》;http://baike.baidu.com/view/39908.htm
  《范爱农》。http://baike.baidu.com/view/375055.htm
  阿长和山海经http://www.tianyabook.com/luxun/zhxs/005.htm

朝花夕拾全文

8. 朝花夕拾

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旧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读书笔记——《朝花夕拾》(鲁迅)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纷扰中寻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去留学,并且碰到了一位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医治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的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对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己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念: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 
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留学的日本的求学索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老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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