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会计处理的区别

2024-05-20 01:29

1. 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会计处理的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本质上为一项金融资产,根据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目前国际上有三种方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具有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投资,可以选择采用成本法或是权益法。

【成本法】:成本法是按照股权投资的{取得成本}计量,持有过程中除发生减值等情况外,对其{账面价值}不予调整。
【权益法】: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是随着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变动而变动,其基本理念是投资方按照持股比例应当享有被投资单位因实现损益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净资产变动的份额。
在我国,一般对子公司投资在投资方作为母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方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会计处理的区别

2. 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发放是否做会计分录的问题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票股利,不需要做会计分录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无变化。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需要做会计分录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分录如何做?

1、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2、将处置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计入资产处置费用,并将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以及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确认为应缴财政款,财务会计具体分录如下:
借:资产处置费用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借:银行存款(实际取得价款)
贷: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银行存款等(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缴财政款(贷差)

扩展资料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1、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
2、长期股权投资本科目需要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长期股权投资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的是小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分录如何做?

4.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是怎样的?


5.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如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
1. 首先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进行比较:
(1)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或等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该部分差额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提示1】营业外收入,会影响当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但不会影响营业利润。
【提示2】取得时对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仅限于权益法。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持有期间
1.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净利润×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净利润×持股比例)
2.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
借:投资收益(净亏损×持股比例)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净亏损×持股比例)
【提示1】超额亏损的确认与处理
(1)投资企业在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所指“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是指“长期股权投资—对××单位投资”这个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通常又有“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4个二级明细科目组成,账面价值减记至零意味着“对××单位投资”的这4个二级明细科目余额合计为零。
(2)还需要承担的投资损失,应将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应收款”等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应收款’等”通常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但是,该类长期权益不包括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产生的长期债权。
(3)除按照以上步骤已确认的损失外,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将承担的损失,确认为预计负债。
(4)除上述情况仍未确认的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损失,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5)发生亏损的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处理。
3.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提示】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4. 持有期间应享有或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或贷方)
贷:其他综合收益(根据持股比例计算的应享有份额)(或借方)
5. 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或贷方)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借方)

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如何核算

6. 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下的会计处理,下面图中为什么成本是700000而不是710000

根据题目第一句话,A公司在20X7年1月1日初始投资B公司股权时占股60%,由于题目中没有特别说明,因此可认为A已经对B公司达到控制,应当采用成本法计量。
对非同一控制下达到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确认时应当按照投资方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账面,此题中A付出210万元银行存款,因此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10万元。
在20X7年-20X9年B公司账面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但因为A对长期股权投资是按照成本法核算的,所以不会随着B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只有在B分发股利时确认一笔投资收益,分录为: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不过该笔分录并不影响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此到A出售20%股权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仍为210万。A原本占60%,出售了20%,也就是1/3,就是210*1/3=70万

7. 请问当企业在权益法下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象发生超额亏损,书上说先冲减账面余额,此处包括成本账么

我们书上说:“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投资企业按持股比例确认应分担的亏损总额,应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除外”我认为应应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即损益调整余额,不包括成本,其次不足冲减的,冲减长期应收项目,即长期应收款。需负有额外义务的计入预计负债。

请问当企业在权益法下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象发生超额亏损,书上说先冲减账面余额,此处包括成本账么

8.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税收问题

绿水青山的答案非常清楚了。
提一下重点:非控长投下、所得税事项由被投资企业完成,为避免重复征税,相关股息、红利对于投资企业免税。投资企业取得长投时,存在“负商誉”(营业外收入)的,可以看成是取得时被投资企业对投资企业的分红(投资企业也免税)。
从而投资企业取得、持有、尚无处置意向的期间内,无关于长投相关的所得税调整事项(即,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这时,税法视角下、可以将投资企业个表中的长投视为 指向 被投资企业(份额)的“指针”、所有相关所得税事项由该“指针”指向的被投资单位去完成。
当企业考虑处置该等长投时,税法视角下,企业即将处置的是企业自身的“资产”,本质上与被考虑处置的固定资产等没有区别,从而投资企业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