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答案?居间、代理和行纪三者的区别是什么?

2024-05-08 05:20

1. 求答案?居间、代理和行纪三者的区别是什么?

(1)名义不同
居间和行纪一般都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而代理则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活动。(2)责任不同
居间是居间人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信息及条件,在交易中起撮合成交的作用,因而活动中的权利与责任归交易双方当事人;行纪是行纪人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活动中的权利与责任归行纪人自己;代理则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归被代理人。(3)与委托者的关系不同
居间人与当事人没有固定的关系,业务也大多是一事一议,多为一次性业务往来,而且当事人也可以同时与第三者发生直接关系;行纪人和代理人在一定时间内都与当事人有着较为固定的关系,委托人在与行纪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后,就不能再与第三者发生直接关系。(4)对商品的控制程度不同
居间人不拥有商品,也无权对商品的价格、销售条件作调整;行纪人一般可以拥有商品,但无权对商品的价格等进行调整;代理人则根据不同的协议,既可以实际拥有商品,也可以不拥有商品,并且还可以对商品的价格等做一些调整。(5)订立合同的过程不同
居间活动不管是谁首先提出要约,均须三方共同协商才能达成协议,即交易双方订立合同的过程都离不开居间人从中进行活动;通常,行纪人或代理人进行一项具体的交易,都是由委托人首先提出要约,然后由行纪人或代理人表示承诺,或提出新要约,最后经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协议。(6)获取收入的名称不同
经纪人获取的收入,统一的法定名称叫佣金,但在日常经纪活动中,人们都习惯地把经纪业务中居间人获取的收入称为佣金,把行纪人、代理人在行纪、代理活动中获得的收入称为代理费或服务费、手续费等,不称作佣金。
知识点
什么是要约?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收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比如你在市场上卖菜,吆喝着大白菜1元钱1斤,这就是一种要约,如果一个买者觉得价格合适,那么他就有权按照这个价格购买。

求答案?居间、代理和行纪三者的区别是什么?

2. 居间、代理和行纪三者的区别是什么?

1、名义不同。
居间和行纪一般都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而代理则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2、责任不同
居间是居间人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信息及条件,在交易中起撮合成交的作用,因而活动中的权利与责任归交易双方当事人;
行纪是行纪人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活动中的权利与责任归行纪人自己;
代理则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归被代理人。

3、与委托者的关系不同
居间人与当事人没有固定的关系,业务也大多是一事一议,多为一次性业务往来,而且当事人也可以同时与第三者发生直接关系;
行纪人和代理人在一定时间内都与当事人有着较为固定的关系,委托人在与行纪人、
代理人签订合同后,就不能再与第三者发生直接关系。
4、对商品的控制程度不同
居间人不拥有商品,也无权对商品的价格、销售条件作调整;
行纪人一般可以拥有商品,但无权对商品的价格等进行调整;
代理人则根据不同的协议,既可以实际拥有商品,也可以不拥有商品,并且还可以对商品的价格等做一些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纪

3. 居间,行纪,代理之间的区别?

代理合同,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名义不同,法律概念不同,责任不同,与委托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当事人对商品的控制程度不同,获取收入的名称不同,合同的有偿性方面也存在着差异。
一、代理居间行纪合同的区别有什么?      (1)名义不同      居间和行纪一般都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而代理则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2)责任不同      居间是居间人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信息及条件,在交易中起撮合成交的作用,因而活动中的权利与责任归交易双方当事人;行纪是行纪人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活动中的权利与责任归行纪人自己;代理则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归被代理人。      (3)与委托者的关系不同      居间人与当事人没有固定的关系,业务也大多是一事一议,多为一次性业务往来,而且当事人也可以同时与第三者发生直接关系;行纪人和代理人在一定时间内都与当事人有着较为固定的关系,委托人在与行纪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后,就不能再与第三者发生直接关系。      (4)对商品的控制程度不同      居间人不拥有商品,也无权对商品的价格、销售条件作调整;行纪人一般可以拥有商品,但无权对商品的价格等进行调整;代理人则根据不同的协议,既可以实际拥有商品,也可以不拥有商品,并且还可以对商品的价格等做一些调整。二、行纪合同有哪些特点?      行纪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行纪合同为独立有名合同      对于行纪合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都设专章予以规定,认其为独立有名合同。在《民法典》中对行纪合同设专章予以规定。从立法上确立了行纪合同的独立有名合同地位。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所受托的事务      行纪事务包括代购、代销、寄售等。行纪人在与第三人实施这些行为时,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而不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的,这是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一个重要区别。行纪人在接受委托之后,根据委托人的指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自己为该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主体,享有其中的权利,承担其中的义务。第三人无须明确委托人为何人,即使委托人有误解或被欺诈、胁迫等事由,也不能构成行纪人与第三人所进行的行为无效或撤销。委托人不直接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只是从行纪人处接受其转移的法律后果。      3.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虽与第三人直接发生法律关系,但其因该关系所生的权利义务最终应归属于委托人,因此,行纪人在与第三人实施行为时,应考虑委托人的利益,并将其结果归属于委托人。行纪人为委托人购、售的物品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在实施行纪行为过程中非由行纪人的原因而发生的物品的毁损、灭失,由委托人承担风险。      这里提到的三种合同,订立合同的过程不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要用自己的名义,帮助委托人办理所托的事务,这些事务可以是代购,代销或者寄售。行纪人在进行贸易活动时,要考虑委托人的利益。行纪合同是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居间,行纪,代理之间的区别?

4. 居间、代理、行纪有什么区别

居间、行纪、代理三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名义不同。居间和行纪一般都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而代理则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②责任不同。居间是居间人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信息及条件,在交易中起撮合成交的作用,因而活动中的权利与责任归交易双方当事人;行纪是行纪人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活动中的权利与责任归行纪人自己;而代理则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归被代理人。
③与委托者的关系不同。居间人与当事人没有固定的关系,业务也大多是一事一议,多为一次性业务往来,而且当事人也可以同时与第三者发生直接关系;行纪人和代理人在一定时间内都与当事人有着较为固定的关系,委托人在与行纪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后,就不能再与第三者发生直接关系。
④对商品的控制程度不同。居间人不拥有商品,也无权对商品的价格、销售条件作调整;行纪人一般可以拥有商品,但无权对商品的价格等进行调整;代理人则根据不同的协议,既可以实际拥有商品,也可以不拥有商品,并且还可以对商品的价格等作一些调整。
⑤订立合同的过程不同。居间活动不管是谁首先提出要约,均须三方共同协商才能达成协议,即交易双方订立合同的过程都离不开居间人从中进行活动;通常,行纪人或代理人进行一项具体的交易,都是由委托人首先提出要约,然后由行纪人或代理人表示承诺,或提出新要约,最后经过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协议。
⑥获取收入的名称不同。经纪人获取的收入,统一的法定名称叫佣金,但在日常经纪活动中,人们都习惯地把经纪业务中居间人获取的收入称为佣金,把行纪人、代理人在行纪、代理活动中获得的收入称为代理费或服务费、手续费等,不称作佣金。

5. 居间、代理和行纪三者的区别是什么?

1、名义不同。
居间和行纪一般都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而代理则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2、责任不同
居间是居间人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信息及条件,在交易中起撮合成交的作用,因而活动中的权利与责任归交易双方当事人;
行纪是行纪人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活动中的权利与责任归行纪人自己;
代理则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归被代理人。

3、与委托者的关系不同
居间人与当事人没有固定的关系,业务也大多是一事一议,多为一次性业务往来,而且当事人也可以同时与第三者发生直接关系;
行纪人和代理人在一定时间内都与当事人有着较为固定的关系,委托人在与行纪人、
代理人签订合同后,就不能再与第三者发生直接关系。
4、对商品的控制程度不同
居间人不拥有商品,也无权对商品的价格、销售条件作调整;
行纪人一般可以拥有商品,但无权对商品的价格等进行调整;
代理人则根据不同的协议,既可以实际拥有商品,也可以不拥有商品,并且还可以对商品的价格等做一些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代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纪

居间、代理和行纪三者的区别是什么?

6. 居间行纪和代理的异同

代理合同,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名义不同,法律概念不同,责任不同,与委托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当事人对商品的控制程度不同,获取收入的名称不同,合同的有偿性方面也存在着差异。
一、代理居间行纪合同的区别有什么?      (1)名义不同      居间和行纪一般都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而代理则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2)责任不同      居间是居间人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信息及条件,在交易中起撮合成交的作用,因而活动中的权利与责任归交易双方当事人;行纪是行纪人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活动中的权利与责任归行纪人自己;代理则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归被代理人。      (3)与委托者的关系不同      居间人与当事人没有固定的关系,业务也大多是一事一议,多为一次性业务往来,而且当事人也可以同时与第三者发生直接关系;行纪人和代理人在一定时间内都与当事人有着较为固定的关系,委托人在与行纪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后,就不能再与第三者发生直接关系。      (4)对商品的控制程度不同      居间人不拥有商品,也无权对商品的价格、销售条件作调整;行纪人一般可以拥有商品,但无权对商品的价格等进行调整;代理人则根据不同的协议,既可以实际拥有商品,也可以不拥有商品,并且还可以对商品的价格等做一些调整。二、行纪合同有哪些特点?      行纪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行纪合同为独立有名合同      对于行纪合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都设专章予以规定,认其为独立有名合同。在《民法典》中对行纪合同设专章予以规定。从立法上确立了行纪合同的独立有名合同地位。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所受托的事务      行纪事务包括代购、代销、寄售等。行纪人在与第三人实施这些行为时,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而不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的,这是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一个重要区别。行纪人在接受委托之后,根据委托人的指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自己为该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主体,享有其中的权利,承担其中的义务。第三人无须明确委托人为何人,即使委托人有误解或被欺诈、胁迫等事由,也不能构成行纪人与第三人所进行的行为无效或撤销。委托人不直接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只是从行纪人处接受其转移的法律后果。      3.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虽与第三人直接发生法律关系,但其因该关系所生的权利义务最终应归属于委托人,因此,行纪人在与第三人实施行为时,应考虑委托人的利益,并将其结果归属于委托人。行纪人为委托人购、售的物品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在实施行纪行为过程中非由行纪人的原因而发生的物品的毁损、灭失,由委托人承担风险。      这里提到的三种合同,订立合同的过程不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要用自己的名义,帮助委托人办理所托的事务,这些事务可以是代购,代销或者寄售。行纪人在进行贸易活动时,要考虑委托人的利益。行纪合同是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7. 行纪居间代理的区别

代理合同,居间合同和行纪合同的名义不同,法律概念不同,责任不同,与委托者之间的关系不同,当事人对商品的控制程度不同,获取收入的名称不同,合同的有偿性方面也存在着差异。
一、代理居间行纪合同的区别有什么?      (1)名义不同      居间和行纪一般都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进行活动,而代理则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2)责任不同      居间是居间人为交易双方提供交易信息及条件,在交易中起撮合成交的作用,因而活动中的权利与责任归交易双方当事人;行纪是行纪人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活动中的权利与责任归行纪人自己;代理则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活动中产生的权利和责任归被代理人。      (3)与委托者的关系不同      居间人与当事人没有固定的关系,业务也大多是一事一议,多为一次性业务往来,而且当事人也可以同时与第三者发生直接关系;行纪人和代理人在一定时间内都与当事人有着较为固定的关系,委托人在与行纪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后,就不能再与第三者发生直接关系。      (4)对商品的控制程度不同      居间人不拥有商品,也无权对商品的价格、销售条件作调整;行纪人一般可以拥有商品,但无权对商品的价格等进行调整;代理人则根据不同的协议,既可以实际拥有商品,也可以不拥有商品,并且还可以对商品的价格等做一些调整。二、行纪合同有哪些特点?      行纪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行纪合同为独立有名合同      对于行纪合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都设专章予以规定,认其为独立有名合同。在《民法典》中对行纪合同设专章予以规定。从立法上确立了行纪合同的独立有名合同地位。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所受托的事务      行纪事务包括代购、代销、寄售等。行纪人在与第三人实施这些行为时,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而不是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的,这是行纪合同与委托合同的一个重要区别。行纪人在接受委托之后,根据委托人的指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自己为该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主体,享有其中的权利,承担其中的义务。第三人无须明确委托人为何人,即使委托人有误解或被欺诈、胁迫等事由,也不能构成行纪人与第三人所进行的行为无效或撤销。委托人不直接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只是从行纪人处接受其转移的法律后果。      3.行纪人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行纪合同的行纪人虽与第三人直接发生法律关系,但其因该关系所生的权利义务最终应归属于委托人,因此,行纪人在与第三人实施行为时,应考虑委托人的利益,并将其结果归属于委托人。行纪人为委托人购、售的物品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在实施行纪行为过程中非由行纪人的原因而发生的物品的毁损、灭失,由委托人承担风险。      这里提到的三种合同,订立合同的过程不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要用自己的名义,帮助委托人办理所托的事务,这些事务可以是代购,代销或者寄售。行纪人在进行贸易活动时,要考虑委托人的利益。行纪合同是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行纪居间代理的区别

8. 代理商、居间商和行纪商的联系与区别

一,代理与行纪的区别:
1,代理制度存在民法上的代理与商法上的代理之分;
而行纪是一种商行为,不存在民法上的行纪。  
2,代理关系基于授权而发生,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而行纪合同属于双务诺成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3,主体性质:
代理人:是独立的商事经营者,不依赖于被代理人而存在。(独立性)  
行纪商:必须以行纪交易的缔结为其正常的经营业务,身份与职业经营密切相连。
二,行纪与居间的区别:
1,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法律行为。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居间商不能代表交易的任何一方,仅是居间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为。  
2.,行纪:也是基于契约而产生权利和义务。
居间:基于佣金请求权才从事这种缔结之促成活动,仅仅追求行为结果的报酬。  
3.,行纪商:不仅以委托人的费用为其办理行纪事务,而且行纪商与第三人的契约及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课直接转让给委托人,由其承担交易的结果。
居间商:对其所从事的商事促成活动以及这种活动所导致的结果不负有义务
三,代理与居间的区别:
1,以谁的名义行为: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居间商不能代表交易的任何一方,仅是居间人为委托人进行一定的事实行 
2. 权利来源  :
代理基于被代理人赋予的代理权而产生。  
居间基于佣金请求权才从事这种缔结之促成活动,仅仅追求行为结果的报酬。 
3. 办理事务范围  
代理行为只能由依法成立的代理商行使,但在不违背代理人授权本意的范围内,可实施违背直接代理授权的行为。  
居间业务在法律禁止的范围之外均可进行。

4. 后果归属:  
代理的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  
居间商对其所从事的商事促成活动以及这种活动所导致的结果不负有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