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华猥亵儿童案的具体详情是什么?

2024-05-04 15:00

1.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的具体详情是什么?

与王振华有私密关系的周某芬以带孩子去迪士尼玩为由,从孩子母亲那里接走了两名女童,一名9岁,另一名12岁。之后周某芬将9岁幼童带去五星级酒店供王振华猥亵,再之后王振华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开始进入司法程序,因为王振华的社会地位之高,从而引起惊天风波。

一.9岁女童惨遭猥亵,涉案人身价487亿故事要从一名名为周燕芬的女人开始说起。年轻时极其漂亮的她与新城控股集团的董事长王振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而如今的周燕芬已经年老珠黄,那她存在的最大作用,就是想办法帮助王振华满足自己的各种怪癖。于是她从朋友那里以带孩子玩为由,带走了其9岁的孩子。再之后的剧情正如我们所在新闻中见到的那样,女童在五星级酒店被王振华猥亵后向妈妈哭诉,而王振华因此被刑事拘留,直至一审宣判其五年有期徒刑。 
按理说这其实本该是一件很普通的猥亵儿童案件,但因为涉案人员的身份,导致这件普通的案件变得极为不普通起来,新城控股集团董事长、江苏人民的骄傲,自称是农民的儿子——王振华。说起王振华,这个靠着自己白手起家的知名企业家有着三天三夜都说不完的光辉履历,身价高达487亿的他,也有着普通人几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钱财,网友们在各种争论当中更多的是对其行为的不解,这么有钱想要什么样的姑娘不是动动手指就能得到,为什么偏偏要对未成年幼童下手,来断送自己的人生呢?
 
二.一审判决5年,王振华上诉期望二审判其无罪时间来到2020年,随着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对王振华进行了一审判决,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之后,王振华对此提起了上诉,其无耻进行上诉的原因暂且不提,网友们对于这五年的判罚有着极大的质疑。就连新东方董事长俞敏洪都开启直播,认为对于猥亵儿童的判罚过于轻微。
而在这起事件中,之所以王振华会仅仅只被判五年,是因为其并没有与幼童发生相关器官的接触。然而对于幼童来说,不管有没有相关器官的接触,这种行为都已经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甚至将成为其童年阴影,影响她的整个人生。而俞敏洪也对此表示,是否应该加重判罚起到警示的效果。
 
当然,纵观整起案件,另一位涉案人员周燕芬也同时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对于这位所谓的“牵线搭桥”的人,她的行为其实不比王振华要好多少,能够亲手将朋友的孩子送进魔窟,可见其道德沦丧之扭曲。目前此案仅仅发展到一审结束,让我们共同期待后续的判决吧。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的具体详情是什么?

2. 王振华猥亵儿童被判五年是怎么回事?

据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6月17日,普陀区法院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普陀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普陀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向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同时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辩护律师会见了当事人,并查阅全部案卷。

扩展资料:
王振华被撤销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6月2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发布《关于撤销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的公告》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决定,撤销王振华“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收回奖章、证书等,停止其因获得该荣誉而享有的有关待遇,并追缴其所获奖金等物质奖励。
2019年7月,时任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因涉嫌猥亵9岁儿童,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7月10日被逮捕。
另据江苏省政府官网通报,去年7月底,因涉嫌猥亵儿童,撤销王振华“江苏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参考资料来源:海峡网-王振华猥亵儿童被判五年怎么回事?

3. 王振华猥亵幼童有案中案是怎么回事?

据证监会官方网站8月11日消息,8月4日,证监会下发〔2020〕4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孙求生)。决定书显示,与新城控股实际控制人王振华认识十几年的上海双菱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孙求生在获知王振华猥亵儿童事件后突击卖出持有的50000股新城控股股票。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孙求生与王某华认识十几年。7月1日王某华去派出所之前曾叫孙求生到其办公室见面,协助其处理因涉嫌猥亵儿童被受害者家属报警事项。  
当天孙求生曾就上述事项被派出所民警带到派出所进行问询,在离开派出所时,孙求生看到王某华也在派出所接受问询。因此,孙求生知悉内幕信息。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孙求生违法所得65.43万元,并处130.87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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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表示,关于从轻、减轻的申辩意见。孙求生及其代理人提出的孙求生属被动知悉内幕信息,主观恶意不强以及孙求生对调查工作较为配合,认罪态度端正等情节,我会已在量罚时依法予以了充分考虑。  
此外,孙求生及其代理人提出的孙求生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遵纪守法、合规经营,在税收、就业等方面为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热心公益,在疫情期间,孙求生向湖北疫区捐赠近30万元的现金和医疗物资,组织公司为抗疫积极贡献力量等事实、情况和证据,我们将在后续的相关责任追究中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如实反映,依法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王振华猥亵幼童竟有案中案股价腰斩前逃顶求生

王振华猥亵幼童有案中案是怎么回事?

4. 王振华猥亵儿童竟有案中案,还有哪些事情有待一步步揭晓?

王振华猥亵儿童竟有案中案,为什么这件案子的处罚仅仅是五年有期徒刑这么简单?为什么有钱有权法律就会宽容吗?这些事情还没揭晓。
王振华案件案中有案前些阵子一则新闻零网友震惊了,大批网友再次感叹人性的险恶。王振华猥亵了一名九岁女童,这个案子一出来就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这个案子最终法院也给与了判决,一审过后王振华被判处猥亵儿童罪,有期徒刑五年的惩罚。各位网友看到这时觉得这个事情就算完了吗?并不是的,这个事情还没结束,就有牵扯出另一个案子。环环相扣,看的真是让人觉得人性真可怕。这件事的主要牵扯人是王振华的好朋友孙某,调查发现,原来王振华和好朋友孙某存在内部交易,在知晓内情的情况下,孙某在事发前大量抛出股票,避免自己产生损失,这种大额金钱交易依然触犯了法律。
赔了夫人又折兵调查发现原来在王振华猥亵案在被受害人家属报警的时候,曾经跟好朋友孙某商量这件事的处理方法,显然孙某也是知道王振华的法律事实,不仅知情不报,还从中脱身,人真的是自私的生物。在王振华被警方进行强制措施前,孙某也是知道,因此知道王振华犯下的错误将会影响股票的大跌,所以在事发之前,就将自己的大量股票变现抽出,避免了损失。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孙某的事迹也别发现了,证监会对这件事采取严格的惩罚措施,最受那个孙某收到了惩罚,并且还赔了很多。一档案子牵扯出一档,越来越令社会大众震惊了,如此健全的社会原来也会有很多黑暗之处的藏匿。
最后还是希望社会的发展能够更加的健全,面对所有黑暗势力积极打击,人性的黑暗总是深不见底,但是仍然要保持希望,相信一切邪恶力量在正义面前都无所遁形,创造美好社会。

5.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二审正式立案,如何看待二审结果?

6月18日下午,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幼女案辩护律师陈有西通过个人社交平台发布声明称,王振华已经明确提起上诉,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从头到尾王振华都坚称自己没有猥亵本案女孩。

我们国家规定和14岁以下幼女发生关系一律是强奸罪,但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人又搞了一个嫖宿幼女罪,什么意思呢?就是如果是嫖,就不算强奸。如果嫖的时候,不知道是幼女,也许还无罪 。这也许就是王振华申请上诉并坚称自己无罪的原因吧?以所谓的不知其是幼女来为自己罪恶行径做辩护,让人感到异常愤怒。倘若不知其是幼女,怕是这种社会渣滓都不会对其下如此恶心的毒手。
一审足足审了16个小时,判了5年。 一个千亿集团的董事长「猥亵」女童却只需要坐5年。他的五年害了一个未成年少女的一辈子。不管知不知道女孩是不是幼女,嫖宿本来就是一种违法行径,更何况对于一个明明白白是未成年的女孩来说,任何强迫与其发生关系的行为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所谓的嫖宿幼女罪是否该存在真的需要我们反思,法律的底线应该是保护一切未成年,而不是趁机制造对未成年进行伤害的机会。
每次讲到猥亵儿童案,大家都不免想到韩国的《熔炉》。对于电影情节,台词,看过该电影的每个人应该都还历历在目。由于真实事件,所以哪怕已经9年过去,豆瓣评分依然保持在9.3的高分。 然而电影里即使是在铁证如山的情况下,校长也只是判了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执行一年。真正的害了孩子的一生。

虽然王振华案二审结果还未出来,但目前的看法是改判的可能性不大,一个千亿富豪的五年就这样毁了一个9岁女童的一辈子,希望法律有朝一日能够真正的严惩这些渣滓。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二审正式立案,如何看待二审结果?

6. 俞敏洪为什么说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判5年太轻了?

俞敏洪说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判5年太轻了是因为他认为在宋元明清,猥亵(奸污)儿童的几乎全都是死刑。美国最高可判250年,韩国是化学阉割,新加坡是20年有期徒刑。我们目前的法律太轻了,他个人认为类似拐卖妇女儿童猥亵儿童这类案子应该从重处罚,威慑潜在的犯罪者。
6月17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分别以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4年。判决作出后,立即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俞敏洪同时表示,拼命骂辩护律师陈有西,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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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猥亵儿童案判五年的原因:
案件审判长书面回应指出: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否有性器官的接触是区分强奸罪(包括奸淫幼女)与猥亵儿童罪的关键。
本案中,被害人的陈述、司法鉴定意见以及被告人的供述均证明了被告人王振华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但与被害人不存在性器官的接触。相关司法鉴定意见佐证了该事实。故王振华的行为系猥亵行为而非强奸行为。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经过事先预谋,由周燕芬制造条件,王振华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相关事实有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证人证言和监控视频等证据予以证实,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网-俞敏洪谈王振华猥亵儿童案:美国最高可判250年 韩国是化学阉割

7. 王振华猥亵儿童竟有案中案,那么有钱为何还要做如此“龌龊”之事?

有钱人做“龌龊”事的现象并不鲜见,毕竟金钱只与权力相关,与素质和道德并不成正比。所以也不难理解事情的发生。

一、越有钱越大胆有恶趣味的人不在少数,但是大多数人因为现实条件的限制而选择了控制自己的行为。好比许多飞黄腾达后抛弃糟糠之妻的男人,他们何尝不是因为现实不允许而只能娶愿意接受自己的女子,而不是自己想要的女人呢。
王振华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因为有钱,放出了心底的恶魔。如果他依旧贫穷,可能在现实压力下也没有人脉资源对女童实施伤害行为。根据调查,被伤害的女童是被母亲的朋友周某骗走,被送到王振华的魔抓中。所以,越有钱犯罪越轻松。

二、有钱人寻求刺激人或者是有追求的,大部分人的追求都是家庭和睦,事业稳定,子女平安。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在完成这样的追求。而有钱人则早早完成了梦想,生活无聊也就开始有一些“奇思妙想”,不再满足于常见的生活模式。
很多人并不是一开始就那么坏,而是受到周围环境的熏陶变成这样。王振华作为钱权双收的人,其他的东西已经无法令他的生活“有趣”,所以他开始对伤害女童这样变态的事情也开始接纳了。
王振华在民众中的口碑还是不错的,不仅属于富豪榜上的人物,在社会的贡献也不低,可见他的内心其实是有善念的,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变得扭曲了。

“龌龊”的不仅是王振华这样的有钱人,还有把女童送到他手上的像周某一样有心机的小人。看来,以后父母交朋友也要关注人品,不然别引狼入室,最后害了自己的孩子。

王振华猥亵儿童竟有案中案,那么有钱为何还要做如此“龌龊”之事?

8. 你认为“猥亵女童案”周某与王振华哪个更让人不能接受?

我认为两边都应该严惩,但是给人伤害更大的是周氏,毕竟她被小女孩信赖。
如果这位王董事长没有这种猥亵幼女的癖好,相信周氏这种拉皮条的人也就不复存在了。她既然都做到了拉一个人一万块钱,那么肯定是形成了一条产业链了,而且这个产业链存在于这种富豪之中。这些富豪只要有这种见不得人的癖好或者需求,只要在报酬方面给得非常不错的话,肯定就会有人前仆后继地为他们拉皮条。

自己去打工多累啊,想赚到一万块钱一个人,可以说除非你是搬砖的或者说是保姆,否则这些社会底层们是很难赚到一万块钱一个月的。而只要打打身边的小孩的主意,这些丑恶的老男人们就能给你普通白领一个月可能都赚不到的收入,这个买卖在他们眼里绝对是一本万利啊。

他们就决心回去寻觅那些小孩子,只要给孩子的家长一点小恩小惠,就能把一个孩子轻松骗过来赚钱。而且他们可能还认为孩子的年龄比较小,恐怕连事情都不太记得,又怎么会懂得这么龌龊的事情呢?只能为这些人丧失了良知而感到嗟叹。

而王振华这边出了事情后依然拿着自己的权势掩盖得好好的,他们根本就不懂什么叫为自己做得事情而负责。你都敢做这么恶心的事情了,怎么就没有胆量在公众面前承认呢?如果天底下的王振华们都没有这种恶心的癖好的话,那这些周氏们想赚钱也没门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