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退休后年金怎么计算

2024-05-04 21:27

1. 请问退休后年金怎么计算

这回终于说明白了,退休后的养老金咋计算?

请问退休后年金怎么计算

2. 退休后年金怎么发放

法律分析:退休后企业年金发放可以全部一次性发放或者按月发放到交存数额为止。职工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那么企业年金有两种发放方式,一种是养老金按月领取,不过与养老金不同的是,企业年金不是能终身领取的,是直到将企业年金账户余额全部领取完毕为止。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将个人企业年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领取。具体的领取方式可以咨询所在单位。所谓企业年金就是指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并不是强制要求参加的,所以并不是所以的企业都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通常只有福利待遇比较好的大型企业才会为职工提供企业年金福利。企业年金是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缴费的,关于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一般情况下,单位缴费的比例为8%,个人缴存比例为4%,总共缴费比例为12%,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只有个人账户,所以单位和个人所缴纳的企业年金全部进入职工个人企业年金账户当中,归缴存者个人所有。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3. 退休后年金怎么发放

法律分析:退休后企业年金发放可以全部一次性发放或者按月发放到交存数额为止。职工如果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那么企业年金有两种发放方式,一种是养老金按月领取,不过与养老金不同的是,企业年金不是能终身领取的,是直到将企业年金账户余额全部领取完毕为止。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将个人企业年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领取。具体的领取方式可以咨询所在单位。所谓企业年金就是指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并不是强制要求参加的,所以并不是所以的企业都会为职工缴纳企业年金,通常只有福利待遇比较好的大型企业才会为职工提供企业年金福利。企业年金是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承担缴费的,关于企业年金的缴费比例,一般情况下,单位缴费的比例为8%,个人缴存比例为4%,总共缴费比例为12%,企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只有个人账户,所以单位和个人所缴纳的企业年金全部进入职工个人企业年金账户当中,归缴存者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一)符合第一条第(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第五条 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退职后,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费,低于二十元的,按二十元发给。

退休后年金怎么发放

4. 退休年金怎么发?

法律分析:
目前,领取职业年金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1、退休后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
2、退休后选择按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发完为止;
3、出国(境)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在职期间去世,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5. 退休年金怎么发?

目前,领取职业年金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1、退休后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
2、退休后选择按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发完为止;
3、出国(境)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在职期间去世,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一、养老保险能退保吗,如何退保
职工养老保险是可以退的。如以下几种情况,就可以退职工养老保险: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当办理了养老保险的职工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又没有缴满规定的15年时,如果你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没有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可以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清算退还给本人。
2、离境/移民定居
如果你在办理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后,要去境外定居生活,或者直接移民的话,也可以在离境的时候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让社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清算退还给本人。
3、职工去世
如果职工在退休之前就去世了,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累计额也可以一次性清算出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如果是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期间去世,那么该职工个人账户里未领取完的余额也可以一次性清算出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二、社保死亡赔偿标准有什么
1、社保人死亡有赔偿。2、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3、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4、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5、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6、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三、灵活就业人员怎么缴纳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同、缴费档次不同,领取标准也不同。
1、缴费满15年的: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2、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养老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的,退休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3、缴费不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若不愿继续缴费的,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退休年金怎么发?

6. 退休后年金如何发放

退休后年金的发放方法:
1、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
2、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职业年金:
(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出国(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一、养老金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养老保险的缴存比例是个人为8%,单位承担20%。应用实例如下:
以工资为7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养老保险保费为:养老保险:7000*8%=560元,单位7000*20%=1400元。
其中:缴费比例分作以企业参保和以个体劳动者参保两类:
(一)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职工应缴部分由企业代扣代缴。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按缴费基数的18%缴费,全部由自己负担。
核定缴费基数则以本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一)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二)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二、缴纳养老保险的方式有哪些
由于大多数农民的收入不固定,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十分灵活,大体分为以下三种:
一是定期缴费。在收入比较稳定或比较富裕的地区和人群采用这种方式。如富裕地区的农民可按半年或按年缴费,其缴费额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按一定的数额缴纳。
二是不定期缴费。这是多数地区因收入不稳定而采取的方式。丰年多缴,欠年少缴,灾年缓缴。家庭收入好时缴,不好时可以不缴。
三是一次性缴费。多数是岁数偏大的农民,根据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将保费一次性缴,一直到60岁以后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7. 退休年金怎么发

法律分析:目前,领取职业年金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1、退休后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
2、退休后选择按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发完为止;
3、出国(境)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在职期间去世,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退休年金怎么发

8. 请问退休后年金怎么计算

假设一位员工去年一年的工资总额是72000元,现在每月从工资中划出 100元存到其个人的企业年金账户中,同时企业为他存300元(缴费比例为 1:3)。

如果不计年收益,不计工资涨幅,那么30年后,这位员工退休,一次性可拿到 100(元 )x12(月)x 30(年)+ 300(元)x 12(月)x 30(年)=14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