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金要还钱嘛?

2024-05-04 22:29

1. 临时救助金要还钱嘛?

临时救助金不需要还钱。临时救助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困难家庭可以先向社区或村委会申请,由村委或社区报乡镇民政部门审查、调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个人每年最高救助5000元,家庭每年最高救助10000元。具体政策和申请程序向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民政窗口咨询和申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第四十八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第四十九条  临时救助的具体事项、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第五十条  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临时救助金要还钱嘛?

2. 临时救助金要还钱嘛?

临时救助金不需要还钱。临时救助指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困难家庭可以先向社区或村委会申请,由村委或社区报乡镇民政部门审查、调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临时救助属于一次性救助,个人每年最高救助5000元,家庭每年最高救助10000元。具体政策和申请程序向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民政窗口咨询和申请。【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对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第四十八条  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第四十九条  临时救助的具体事项、标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第五十条  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告知其向救助管理机构求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的其他人员,应当引导、护送到救助管理机构;对突发急病人员,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进行救治。

3. 社会救助基金需要还吗

如果是医疗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由此可以看出: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如果是修车费用:一般由保险公司定损后,先进行维修,在提车时交纳维修费用,如果在交织险范围内,一般保险就会去结算,如果是超出交强险范围的,超出部分按责任承担出资。
一、社会救助基金作用
其一,可以保障居民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生存权和发展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权利。在现代社会,尤其是在经济、社会转型期,总体上造成贫困的原因是社会因素大于个人因素,因而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社会救助是其不容推卸的责任。建立社会救助基金,则有助于避免陷入贫困的人在贫困中越陷越深,保障其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要。
其二,建立社会救助基金,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追求效率和财富,强调优胜劣汰,它在本质上对强势群体有利,不能自发地保护弱者。而社会变革和社会转型的成本代价可能由部分人所承担,因此,政府和社会有责任关注和保护他们。政府和社会通过建立社会救助基金,将部分国民收入再分配给贫困者,为市场机制的高效、平稳运行提供一个合理、公平的基础。
其三,有利于实现社会的稳定。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安排的目的是在效率和公平之间寻求适度平衡。当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必然会通过对社会财富的二次、三次分配来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救助的现代价值观念是在解决社会救助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基础上确立的,其核心是困难群众有要求和接受社会救助的权利。通过建立社会救助基金,解决困难群众面临的生存风险,则有利于维护安定团结,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二、社会救助基金内容
助制度,通过法定的程序,以各种方式建立起来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货币资金。社会救助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的基本组成部分,它同样是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为目的建立起来的基金,是社会再生产中消费基金的组成部分,但其保障水平比社会保险基金要低,在性质上也与社会保险基金不同。社会保险基金是来源于劳动者的社会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本质上属于个人消费基金,是个人消费基金的延期支付;而社会救助基金则主要来源于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是通过剩余劳动的再分配先形成社会消费基金,再通过社会救助机制的分配绝大部分(除了开发式扶贫、法律援助和灾害救助的部分内容外)转化为保障对象的个人消费基金。

社会救助基金需要还吗

4. 助学金需要还吗

助学金不需要还。助学金是指国家对特殊贫困学生给予的相应补助,不需偿还,国家助学金是反映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用于资助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包括高职院校和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学生。国家助学金目的是资助那些学业成绩好但家庭贫困的学生。助学金目的是使贫困学生能够更轻松地学习。如果你想申请经济资助,中间审查一般都是严格的,而且有一定的顺序。助学金申请流程①个人申请 首先,自己写一份经济援助申请。内容必须真实,符合本人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不要说空话,更别说写家庭情况了。没有打字错误。个人申请的内容也应该是真诚的,注意用词、语气和态度,不要试图抓住词语。 ②贫困证明 对于个人贫困证明,应填写贫困原因。对于劳动力不足的家庭或单亲家庭,应在当地村委会或镇委会出具贫困证明。本证明由村委会或镇委会人员书写。记得盖上部门的印章。 ③大学家庭调查 大学家庭情况调查表可以在线打印和填写。新生的表格通常在录取通知书上。填写大学家庭情况调查表与贫困证明相同。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实际情况。最后,必须有一个印章。 ④班级投票和学校批准 提交申请和问卷后,他们通常会在课堂上进行筛选。第一个是在班级讲台上的个人演讲。当然,内容是关于为什么申请经济援助。当然,有些学校不需要对班级的学额进行筛选。但是如果有很多人,他们必须通过班级筛选投票选出。入选人员必须经过学校的审批。被选中的人才是获得经济资助的学生。 ⑤国家批准 一般国家的赠款审批情况比较好。毕竟,中国现在非常重视教育。获批学生将获得不同数额的补助金。目前,特困补助金为每年3500元,特困补助金为每年2800元。

5. 助学金要还吗

助学金是不用还的。助学金指的是国家免费给特困生的相应补助,不要偿还款的。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与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与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一起出资设立的,用来资助家庭经济比较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包括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否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是否可以获得国家助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申请时一般需要提交助学贷款申请书、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说明等,如果借款人是未成年人申请,那么必须经过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最后是银行的其它规定。助学贷款申请对象为全日制国内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学生毕业后贷款会产生利息,这时需要学生自己负担。注意: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

助学金要还吗

6. 司法救助金需要归还吗

法律分析:救助金是不需要归还的,是对弱者的保护 另外,缓交诉讼费是要缴纳的,但是免缴就是不需要缴纳了,当然了一般是败诉方最终承担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 第十三条 决定救助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办理手续。在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救助金后,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救助申请人领取救助金。对具有急需医疗救治等特殊情况的救助申请人,可以依据救助标准,先行垫付救助金,救助后及时补办审批手续。

7. 司法救助金需要归还吗

您好,交通事故中的司法救助金是需要归还的,起诉后对方的钱会先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部分【摘要】
司法救助金需要归还吗【提问】
您好,交通事故中的司法救助金是需要归还的,起诉后对方的钱会先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部分【回答】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垫付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应当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情形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侦破后,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有关单位、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应当协助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追偿。【回答】
第二十九条 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或者其继承人已经从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赔偿的,应当退还救助基金垫付的相应费用。

对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确认或者其受益人不明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以在扣除垫付的抢救费用和丧葬费用后,代为保管死亡人员所得赔偿款,死亡人员身份或者其受益人身份确定后,应当依法处理。【回答】

司法救助金需要归还吗

8. 司法救助金需要归还吗

司法救助金不需要归还。现行国家司法救助为辅助性救助,对同一案件的同一救助申请人只进行一次性国家司法救助。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我国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司法救助应当遵循如下基本原则:1、坚持辅助性救助。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重点解决符合条件的特定案件当事人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只进行一次性救助。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当通过诉讼渠道解决。2、坚持公正救助。严格把握救助标准和条件,兼顾当事人实际情况和同类案件救助数额,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防止因救助不公引发新的矛盾。3、坚持及时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办案机关应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依据职权及时提供救助,确保及早化解社会矛盾。4、坚持属地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不论其户籍在本地或外地,原则上都由案件管辖地负责救助。法律依据《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一)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二)当事人追索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而生活确实困难的;(三)当事人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物质赔偿,本人确实生活困难的;(四)当事人为生活困难的孤寡老人、孤儿或者农村“五保户”的;(五)当事人为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六)当事人为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七)当事人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领取失业救济金,无其他收入,生活困难的;(八)当事人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九)当事人起诉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农民履行义务,生活困难的;(十)当事人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法律援助的;(十一)当事人为福利院、孤儿院、敬老院、优抚医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等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和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企业的。《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第四条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足以证明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据材料。其中因生活困难或者追索基本生活费用申请司法救助的,应当提供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明。《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司法救助的请求,由负责受理该案的审判人员提出意见,经庭长审核同意后,报主管副院长审批。数额较大的,报院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