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80万元 首付比例最低20%

2024-05-07 21:47

1. 沧州: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80万元 首付比例最低20%

6月1日,澎湃新闻从河北省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按照新政,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同时,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降低至30%。
此外,新政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其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具备还款能力的条件下,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保底可贷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保底可贷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新政也提高了还款能力计算系数。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还款能力时月还款额与收入比上限由50%提高至60%。
《通知》还提到,未婚子女新购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其父母可以提取自己账户的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在加大对购买绿色建筑的支持力度方面,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高于最低等级绿色建筑且为超低能耗建筑的自住住房,在不超过家庭还款能力的条件下,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可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96万元。

沧州: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80万元 首付比例最低20%

2. 沧州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贷多少年

最多30年。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3. 沧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沧州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6、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沧州公积金贷款政策

4. 河北沧州: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贷100万元

8月1日,澎湃新闻从河北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简称《通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支持“二孩”“三孩”家庭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缓解多孩职工家庭购房资金压力,沧州市出台优惠政策,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其中,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万元,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万元。
按照新政,符合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多孩家庭,在沧州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的核定不受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系数限制。在不超过家庭还款能力的条件下,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万元,即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7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90万元。
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万元,即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00万元。
新政指出,符合优惠政策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除提供《沧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要求的证件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证明缴存职工家庭子女情况的户口本或子女出生证明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此外,今年5月25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曾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
该通知提到,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降低至30%。
同时,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其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具备还款能力的条件下,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保底可贷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保底可贷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5. 石家庄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 使用范围有要求

近日网传石家庄公积金政策调整,首套购房最高可贷80万,被动房最高可贷100万。针对这个消息的真实性,凤凰网房产致电石家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政策确实已经开始执行,但是尚无官方文件出台。另外工作人员还提醒,该政策仅适用于石家庄住房公积金,适用范围为石家庄市主城五区,不包含新三区等区域。这是2015年石家庄公积金贷款从最高可贷40万调整至60万后的7年后的首次调整。
对于首套置业购房者来讲,这无疑是个好消息。目前石家庄公积金1-5年(含)贷款年利率为2.75%, 6-30年贷款年利率为3.25%。对比商业贷款首套最低4.9%的利率来讲,能为购房者节省一大笔购房开支。如首套房置业,贷款80万,30年还清的话,使用商业贷款,利率4.9%月供约4245元,总支付利息72.8万元。同样条件下,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供仅需约3481元,总支付利息45.3万元。相当于每月可省出约760元的开支,贷款总额则可以减少约28万元。

石家庄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 使用范围有要求

6. 沧州首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么

符合条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7. 2016年河北沧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多少

  20%。
  新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以住房套数为依据。如果是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申请公积金,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20%;如果拥有1套房并已结清房贷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而此前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以住房面积为依据。首套普通自住房贷款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016年河北沧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多少

8. 河北公积金贷款额度最新政策

河北多地公积金政策有变化,石家庄、保定、唐山、沧州、秦皇岛已发布通知,详情请看正文。石家庄:扩大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范围      (一)政策执行时间:2022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二)申请对象:      1.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其父母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      2.职工配偶为房产共有人(房屋共同产权人)的,配偶父母也可以申请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款。      注:共同还款人最多为2人。保定:购房首付款比例降低      近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最新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该通知适用于全市区域,自2022年8月1日起执行。一、降低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60%调整为不低于30%。二、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最高额度在原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基础上做如下调整:      1.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贷款额度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低贷款额度40万元。      2.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      3.取得保定市人才引进“燕赵英才卡”的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以及生育三孩及以上的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且不受缴存余额及缴存时间系数限制。      4.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方缴存公积金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100万元。三、增加账户余额倍数和缴存时间系数测定缴存职工可贷额度      在具备正常还款能力情况下,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的可贷额度按账户余额10倍乘以缴存时间系数核定,缴存时间系数如下:      四、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在本区域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受理时直接办理对冲业务)。      五、原贷款管理办法中的其他相关政策不变。唐山:“一人购房全家帮”      2022年7月5日,唐山发布最新通知,为贯彻落实唐山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解决职工购房需求,有效缓解职工购房压力,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作用,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自2022年7月15日起执行。      父母或子女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在自身还贷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作为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子女或父母均可作为共同还款人,参与还贷能力计算,最大限度满足缴存职工贷款额度需求。沧州:首付款比例降低,贷款额度提高      日前,沧州市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对沧州市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此次调整后,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比例由30%降低至20%,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未婚子女购买首套住房,其父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给予支持。秦皇岛:贷款额度提高      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关于落实市政府《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根据秦皇岛市政府文件要求,以下政策措施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这次政策调整后,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秦皇岛市缴存人全款购买本市新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父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只限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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