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保新规定 新政策出台

2024-05-05 08:24

1. 2023年医保新规定 新政策出台

2023年医保新规定新政策出台:
明确跨制度参保的待遇衔接原则:被保险人连续参加医保满2年及以上,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若医保中断交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重新交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这样可以避免参保人在身份切换时出现医保待遇空白期。
如果被保险人医保中断交费3个月以上,那么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含义
《意见》明确不允许重复参保的情况。因为重复参保,参保人并不能享受多重待遇,并且还会浪费财政补贴。若有重复参保的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理。
(1)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原则上保留就业地的参保关系。
(2)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原则上保留居住地参保关系。
(3)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4)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及以上,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5)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医疗保险

2023年医保新规定 新政策出台

2. 2023医保新政策

2023年医保新规定新政策出台:
明确跨制度参保的待遇衔接原则:被保险人连续参加医保满2年及以上,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若医保中断交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重新交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这样可以避免参保人在身份切换时出现医保待遇空白期。
如果被保险人医保中断交费3个月以上,那么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含义
《意见》明确不允许重复参保的情况。因为重复参保,参保人并不能享受多重待遇,并且还会浪费财政补贴。若有重复参保的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理。
(1)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原则上保留就业地的参保关系。
(2)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原则上保留居住地参保关系。
(3)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4)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及以上,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5)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

3. 2023年医保新规定 新政策出台

《意见》提出了阶段性的目标,明确从2021年参保年度起,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查询,参保信息质量明显提升,下面为大家重点介绍《意见》中和大家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
1、明确跨制度参保的待遇衔接原则
被保险人连续参加医保满2年及以上,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若医保中断交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重新交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这样可以避免参保人在身份切换时出现医保待遇空白期。
如果被保险人医保中断交费3个月以上,那么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2、清理重复参保
《意见》明确不允许重复参保的情况。因为重复参保,参保人并不能享受多重待遇,并且还会浪费财政补贴。若有重复参保的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理:
(1)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原则上保留就业地的参保关系。
(2)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原则上保留居住地参保关系。
(3)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4)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及以上,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5)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
3、完善个人参保缴费机制
明确了对于医保参保退费的处理原则,如果是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开始前重复缴费可以退费;灵活就业人员中途参加职工社保,可以申请退费。其余情况省级医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可退费和不予退费的情形。

2023年医保新规定 新政策出台

4. 2023年医保新规定有哪些?新政策出台

2023年医保新规定新政策出台:
明确跨制度参保的待遇衔接原则:被保险人连续参加医保满2年及以上,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若医保中断交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重新交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这样可以避免参保人在身份切换时出现医保待遇空白期。
如果被保险人医保中断交费3个月以上,那么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含义
《意见》明确不允许重复参保的情况。因为重复参保,参保人并不能享受多重待遇,并且还会浪费财政补贴。若有重复参保的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理。
(1)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原则上保留就业地的参保关系。
(2)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原则上保留居住地参保关系。
(3)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4)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及以上,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5)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

5. 最新医保政策2023

近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对全省跨省及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统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统一异地就医结算政策      一是统一异地就医结算支付政策。      明确了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实行。当就医地医疗服务项目实际收费高于参保地同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超过部分个人自费;实际收费低于参保地同级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据实结算。      二是统一了异地就医待遇享受机制。      明确规定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在备案地住院就医结算时,支付比例在参保地规定的本地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执行参保地规定的转诊转院医保待遇支付政策。同时明确将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三是统一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机制。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2      统一异地就医备案管理      一是统一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      二是统一异地就医备案补办机制。      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可以按照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三是统一异地就医备案变更机制。      明确了不同情况下申请变更的条件。      四是统一异地就医备案地域。      异地就医备案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实现省级统筹的直接备案到就医省份。      五是统一异地就医转诊机构资格管理。      3      优化异地就医经办管理服务      主要从拓宽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渠道,方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异地转诊就医,规范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规范参保人员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就医四个方面进行了统一和规范。

最新医保政策2023

6. 2023年医保新政策

2023年医保新规定新政策出台:
明确跨制度参保的待遇衔接原则:被保险人连续参加医保满2年及以上,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若医保中断交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重新交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这样可以避免参保人在身份切换时出现医保待遇空白期。
如果被保险人医保中断交费3个月以上,那么各地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含义
《意见》明确不允许重复参保的情况。因为重复参保,参保人并不能享受多重待遇,并且还会浪费财政补贴。若有重复参保的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理。
(1)重复参加职工医保,原则上保留就业地的参保关系。
(2)重复参加居民医保,原则上保留居住地参保关系。
(3)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4)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及以上,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5)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

7. 2023职工医保新政策

从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取消,其中2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还是不变,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比率60%,退休人员报销比率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这样预计下来,每年将惠及参保人员17万人,为参保人员减负10亿多元。
北京医保报销新规定2022年最新二:职工大病起付线降至30404元
从2022年度开始,职工大病保障起付标准由原来的39525元降到30404元。参保人员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门诊和住院累计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在一个年度内,若起付标准超过以上的部分,将由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二次报销”。起付标准以上5万元以内(即30404元至80404元)的报销60%,5万元(即80404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上不封顶。
二、2022北京医保个人账户怎么使用?
2022年北京9月1日起个人医保账户定向使用,就是个人账户资金应专款专用,通过个人账户资金的逐步积累,形成医疗储备金,解决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增强抗风险能力。现在是通过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减轻家庭现金支付负担。使用个人账户的顺序是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一般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个人自付的费用和购买医保目录外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所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


2023职工医保新政策

8. 医保新规定2023年最新

目前我区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缴费通道已陆续开启,参保缴费时间截至12月31日。
一、缴费标准
2023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也相应提高。
二、缴费途径
线下缴费:
持代办人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缴费点(就近的中原银行、农商银行等银行网点或税务大厅等)进行缴费。
线上缴费:
① 关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社保费缴纳”→选择“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是否代缴”选择“是”→输入被代缴人姓名、身份证号。
② 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点击“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是否为别人代缴”选择“是”→输入被代缴人姓名、身份证号。
三、缴费查询
缴纳居民医保费后,可以在缴费点进行线下查询。也可以在的缴费平台进行查询。如:当年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关注“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服务”→选择“社保费缴纳”→选择“社保费记录查询”。
四、新生儿缴费
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含驻洛部队官兵)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母或父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进行参保登记后新生儿享受出生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父母不是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新生儿,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并缴纳参保费用后新生儿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