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会计账务处理

2024-05-13 12:55

1. 保险业会计账务处理

结算保险人员的提成和上缴的营业税,计算本公司当月的盈利并汇报,计算公司内部组织会议和活动开支,结算盈余。一,可能是工作内容保险会计:1)依照有关法规溢价审计,薪酬,费用,保险费回报,收入和支出,及时账务处理项目的销售成本;2)执行的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处理的真实,准确和合理。账目核对。3)负责控制使用的总量限额销售业务机构的批准的费用的一个分支,并负责审计和会计处理票据销售费用。4)提供账目准确的细节账款账龄名单在财务部,业务部门经理和相关人员在指定的日期。5)业务人员随时准备协助相关财务数据。异常情况的指标经营管理机构做出及时必要的说明,以反映业务问题和建议。需要提交的账户数据,和性能数据的时间。二,保险会计是会计知识,在保险业专业人士使用,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商业保险会计核算范畴。业务会计处理方法和学科也适用于保险会计及商业的待遇。关键是需要保险会计和保险流程的会计知识相结合。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业会计账务处理

2. 保险公司的基本会计处理方法

保险公司的会计处理基本方法和一般的工商业会计处理相同,科目与业务处理如下:
保险公司基本会计处理:
一、保险业务核算分类及损益结算办法
1.公司应对保险业务按险种进行分类核算。
(1)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等。
(2)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普通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
(3)再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分入保险业务和分出保险业务。
二、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保费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2)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3)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保费收入按保险合同规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金额确定。
三、保险准备金的核算
1.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公司由于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并已提出保险赔款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险赔款而按规定对未决赔案提存的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期提存数,计入当期损益。尚未转回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应作为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对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财产险、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业务在会计期末,按规定从本期保费收入中未到期责任部分提存的、以备下年度发生赔款的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年同期提存数,计入当期损益。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作为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四、外币业务核算
1.有外币业务的公司,可采用外汇分账制的核算方法,也可采用外汇统账制的核算方法。
2.采用外汇分账制的公司,应设置“货币兑换”科目。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有关外币账户的联系均通过“货币兑换”科目核算。
3.采用外汇统账制的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
月份终了,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外币月末余额,应当按照月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按照月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
(1)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开办费;
(2)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该项在建固定资产成本;
(3)除上述情况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扩展资料会计处理方法(Accounting treatment),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计记录方法,会计报告方法。
会计分录亦称“记帐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帐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帐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
保险公司是指依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法人。保险公司收取保费,将保费所得资本投资于债券、股票、贷款等资产,运用这些资产所得收入支付保单所确定的保险赔偿。保险公司通过上述业务,能够在投资中获得高额回报并以较低的保费向客户提供适当的保险服务,从而盈利。
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两类: 
(1) 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 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我国的保险公司一般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insurance company),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 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保险公司是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保险公司是指经营保险业的经济组织。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包括直接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处理方法

3. 会计保险的账务处理

养老保险的会计核算养老保险是按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到社会保险机构的,其中,单位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一部分,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代扣代交,一般在当期缴纳,因此,在缴纳时,职工应交的那部分应由单位先承付。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分)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贷:银行存款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借:应付工资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3.如果当期未缴纳(1)当期的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2)发工资时个人应交的部分照扣借:应付工资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4.企业以后期间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企业代扣养老金部分的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费贷:银行存款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会计保险的账务处理

4. 保险企业会计的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保险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公司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的会计制度。四、公司应按以下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公司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二)公司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三)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五、公司应按以下规定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一)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二)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三)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利润分配表。(四)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部门、税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和其他财务报告法定使用者。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应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财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公司汇总编报的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六)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开业年份、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六、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核算办法与有关税收规定相抵触的,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有关税收规定计算纳税。七、公司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八、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负责修订。九、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原《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废止。第二章 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一、保险业务核算分类及损益结算办法1.公司应对保险业务按险种进行分类核算。(1)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等。(2)人寿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普通人寿保险、年金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3)再保险公司的业务分为:分入保险业务和分出保险业务。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对保险业务实行进一步分类核算。2.保险业务实行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和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两种办法。除长期工程险、再保险等业务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的外,其他各类保险业务应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即实行一年期结算损益,保险业务的各项收支,不分业务年度,均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并确认当期损益。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即实行多年期结算损益,年限根据业务性质确定。非结算年度的收支差额,全额作为长期责任准备金提存,不确认利润,并于次年转回滚存到结算年度终了时结算损益。二、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1.保费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2)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3)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2.保费收入按保险合同规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金额确定。三、保险准备金的核算1.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公司由于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并已提出保险赔款以及已经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险赔款而按规定对未决赔案提存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期提存数,计入当期损益。尚未转回的未决赔款准备金应作为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2.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对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财产险、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业务在会计期末,按规定从本期保费收入中未到期责任部分提存的、以备下年度发生赔款的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年同期提存数,计入当期损益。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作为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3.长期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对长期工程险、再保险等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的保险业务,在未到结算损益年度之前,按业务年度营业收支差额提存的准备金。长期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年同期提存数,计入当期损益。长期责任准备金应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4.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对人寿保险业务为承担未来保险责任而按规定提存的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将上年同期提存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加当期因被保险人转入而增加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减当期因被保险人转出而减少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后的余额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寿险责任准备金应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5.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是指公司对长期性健康保险业务为承担未来保险责任而按规定提存的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将上年同期提存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加当期因被保险人转入而增加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减当期因被保险人转出而减少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后的余额转回,计入当期损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应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6.保险保障基金,是指公司按规定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从保费收入中提取,计入当期损益。保险保障基金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7.总准备金,是指公司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准备金。总准备金应作所有者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8.存出(或存入)分保准备金,是指公司的再保险业务按合同约定,由分保分出人扣存分保接受人部分分保费以应付未了责任的准备金。存出、存入分保准备金通常根据分保业务账单按期扣存和返还,扣存期限一般为12个月,至下年同期返还。四、外币业务核算1.有外币业务的公司,可采用外汇分账制的核算方法,也可采用外汇统账制的核算方法。2.采用外汇分账制的公司,应设置“货币兑换”科目。各种货币之间的兑换及有关外币账户的联系均通过“货币兑换”科目核算。3.采用外汇统账制的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采用业务发生当月月初的汇率折合。月份终了,各种外币账户(包括外币现金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的外币月末余额,应当按照月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月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1)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开办费;(2)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计入该项在建固定资产成本;(3)除上述情况外,均计入当期损益。第三章 会计科目━━━┯━━━━┯━━━━━━━━━━━序号 │ 编号 │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1  │ 1001 │ 现金2  │ 1002 │ 银行存款3  │ 1101 │ 短期投资4  │ 1111 │ 拆出资金5  │ 1112 │ 保户质押贷款6  │ 1121 │ 应收利息7  │ 1122 │ 应收保费8  │ 1123 │ 分保业务往来9  │ 1124 │ 坏账准备10 │ 1131 │ 预付赔款11 │ 1141 │ 存出分保准备金12 │ 1142 │ 存出保证金13 │ 1191 │ 其他应收款14 │ 1201 │ 物料用品15 │ 1211 │ 低值易耗品16 │ 1301 │ 待摊费用17 │ 1402 │ 长期债券投资18 │ 1601 │ 固定资产19 │ 1602 │ 累计折旧20 │ 1606 │ 在建工程21 │ 1609 │ 固定资产清理22 │ 1701 │ 无形资产23 │ 1711 │ 长期待摊费用24 │ 1801 │ 存出资本保证金25 │ 1811 │ 抵债物资26 │ 1901 │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27 │ 2101 │ 短期借款28 │ 2102 │ 拆入资金29 │ 2111 │ 应付手续费30 │ 2112 │ 应付佣金31 │ 2121 │ 预收保费32 │ 2122 │ 预收分保赔款33 │ 2131 │ 存入分保准备金34 │ 2132 │ 存入保证金35 │ 2141 │ 应付工资36 │ 2142 │ 应付福利费37 │ 2143 │ 应付保户利差38 │ 2145 │ 应付利润39 │ 2146 │ 应交税金40 │ 2149 │ 其他应付款41 │ 2151 │ 预提费用42 │ 2161 │ 未决赔款准备金43 │ 2162 │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44 │ 2171 │ 保户储金45 │ 2201 │ 长期责任准备金46 │ 2202 │ 寿险责任准备金47 │ 2203 │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48 │ 2211 │ 保险保障基金49 │ 2221 │ 长期借款50 │ 2231 │ 长期应付款51 │ 2241 │ 住房周转金│  │三、所有者权益类52 │ 3101 │ 实收资本53 │ 3111 │ 资本公积54 │ 3121 │ 盈余公积55 │ 3131 │ 总准备金56 │ 3141 │ 本年利润57 │ 3151 │ 利润分配│  │四、损益类58 │ 4101 │ 保费收入59 │ 4102 │ 分保费收入60 │ 4103 │ 追偿款收入61 │ 4109 │ 其他收入62 │ 4201 │ 摊回分保赔款63 │ 4203 │ 摊回分保费用64 │ 4211 │ 转回未决赔款准备金65 │ 4212 │ 转回未到期责任准备金66 │ 4221 │ 转回长期责任准备金67 │ 4222 │ 转回寿险责任准备金68 │ 4223 │ 转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69 │ 4301 │ 利息收入70 │ 4302 │ 投资收益71 │ 4303 │ 汇兑损益72 │ 4311 │ 营业外收入73 │ 4401 │ 赔款支出74 │ 4402 │ 死伤医疗给付75 │ 4403 │ 满期给付76 │ 4404 │ 年金给付77 │ 4411 │ 退保金78 │ 4421 │ 分出保费79 │ 4422 │ 分保赔款支出80 │ 4424 │ 分保费用支出81 │ 4431 │ 手续费支出82 │ 4432 │ 佣金支出83 │ 4441 │ 营业税金及附加84 │ 4451 │ 营业费用85 │ 4461 │ 利息支出86 │ 4462 │ 保户利差支出87 │ 4471 │ 其他支出88 │ 4501 │ 提存未决赔款准备金89 │ 4502 │ 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90 │ 4511 │ 提存长期责任准备金91 │ 4512 │ 提存寿险责任准备金92 │ 4513 │ 提存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93 │ 4521 │ 提取保险保障基金94 │ 4601 │ 营业外支出95 │ 4701 │ 所得税96 │ 4801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附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下列会计科目:1.公司如有经国务院特批对外进行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以前投出的目前尚未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以增设“1401长期股权投资”科目。2.公司如对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提取投资风险准备,可以增设“1403投资风险准备”科目。3.公司拨付所属分公司的营运资金,可以增设“1404拨付所属资金”科目,所属分公司收到公司拨入的营运资金,相应增设“3103上级拨入资金”科目。4.公司如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以前发放的目前尚未收回的贷款,可以增设“1501贷款”科目,并相应增设“1502贷款呆账准备”科目。5.公司与所属分公司之间、各分公司之间的往来结算业务,可以增设“内部往来”科目。6.公司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单独设置“1193备用金”科目。7.采用外币分账制核算外币业务的公司,可以增设“2251货币兑换”科目。

5. 购买保险如何做账务处理

财税保险:
 
 借:管理费用-保险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人身保险: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进项税不可以抵扣);或是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都贷:应付账款等。
 
 人身保险不同情况: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注意:不属于职工福利费性质,且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2.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规定,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注意: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责任保险费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该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

购买保险如何做账务处理

6. 保险公司的账务处理

我以前做过实业企业的会计,现在在深圳做平安保险,平时也接触到会计这方面的内容,关于你的问题,我看法如下,供参考:一、先来看看保险会计的大概工作内容:1)按照相关制度和规定审核保费、赔款、手续费、退保费、销售费用等项业务收支,及时进行会计处理;2)执行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各项会计处理真实、准确、合理。各项帐目核对无误。3)在分公司核定的业务机构销售费用额度内,负责控制使用总额,并负责销售费用的票据审核及会计处理。4)在指定日期内向计财部、业务机构经理及相关人员提供准确的应收帐龄明细清单。5)随时协助业务人员查询相关财务数据。业务机构各项经营指标的异常情况做必要的说明,及时反映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按规定时间报送应收数据和绩效数据。二、保险会计是会计知识在保险行业的专业运用,个人认为保险会计属于商业会计范畴。商业会计的处理方法和科目也适用于保险会计的科目和业务的处理!关键是保险会计要求将会计知识和保险流程结合起来!最后,相信楼主通过自己保险会计几个月的工作加上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书籍!就可以做保险会计如烹小菜!游刃有余了!祝工作开心!深圳平安-华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7. 保险企业营业税会计处理举例

会计也分很多种,最好问清楚具体的岗位职责。以下仅供参考结算保险人员的提成和上缴的营业税,计算本公司当月的盈利并汇报,计算公司内部组织会议和活动开支,结算盈余。一,可能是工作内容保险会计:1)依照有关法规溢价审计,薪酬,费用,保险费回报,收入和支出,及时账务处理项目的销售成本;2)执行的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处理的真实,准确和合理。账目核对。3)负责控制使用的总量限额销售业务机构的批准的费用的一个分支,并负责审计和会计处理票据销售费用。4)提供账目准确的细节账款账龄名单在财务部,业务部门经理和相关人员在指定的日期。5)业务人员随时准备协助相关财务数据。异常情况的指标经营管理机构做出及时必要的说明,以反映业务问题和建议。需要提交的账户数据,和性能数据的时间。二,保险会计是会计知识,在保险业专业人士使用,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商业保险会计核算范畴。业务会计处理方法和学科也适用于保险会计及商业的待遇!关键是需要保险会计和保险流程的会计知识相结合!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企业营业税会计处理举例

8. 保险企业会计的保险公司会计制度

企业会计准则。2008年8月7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以下简称“《2号解释》”),要求境内外上市保险公司对同一交易事项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经商财政部,现就保险业执行《2号解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号解释》总体实施要求(一)《2号解释》的总体实施方案是“统一执行,一步到位”。“统一执行”是指所有保险公司,无论是否在境内、境外上市,均执行新的统一的会计政策;“一步到位”是指保险公司在编制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对目前导致境内外会计报表差异的各项会计政策同时进行变更。(二)包括境内、境外上市保险公司在内的所有保险公司,编制2009年年度境内、境外财务报告时应遵循以下会计政策:1、保费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引入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2、保单获取成本不递延,计入当期损益;3、采用新的基于最佳估计原则下的准备金评估标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标准、保费分拆标准、新准备金评估标准另行发布。在上述新标准发布实施前,各公司暂按目前会计政策核算,待新标准实施后,再对以前年度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三)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保险公司,除上述报表差异外,其它报表项目存在的差异,原则上也应按《2号解释》的要求,对同一交易事项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消除境内外会计报表的差异。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