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有什么区别?

2024-05-18 10:15

1. 请问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有什么区别?

区别:
1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计征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
2 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费”。
3 二者共同点是都是政府型基金,随税收一并征收,用于教育事业。
4 其区别是教育费附加政策是中央制定的,其规模也教大。
5 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可能需报财政部备案),收入规模较小。

扩展资料: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该收入主要用于各地方的教育经费的投入补充。
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计算征收,征收率由各省地方税务机关自行制定。
征收管理
1、教育费附加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也可委托国家税务局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 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计费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 依据。

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纳费期限
纳费人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

其他规定
1、教育费附加由各地税务机关负责本辖区范围的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育费附加 百度百科-地方教育附加

请问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有什么区别?

2. 请问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有什么区别?

教育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的区别:
1、颁布时间和机构不同:
教育费附加的规定是国务院一九八六年发布的,从当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后经两次修订和补充,成为现行规定。
地方教育附加是省政府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印发的,规定从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2、法规的立法层次不同:
教育费附加是由国务院规定的,地方教育附加是经财政部同意由省政府规定的;
3、征收费率不同:
教育费附加的征费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费率为1%,有的地方为2%;
4、收入进国库的级次不同:
教育费附加中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全部归地方。
教育附加费:
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国务院于1986年4月28日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指出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除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 (国发[1984]174号文) 的规定,缴纳农村教育事业费附加的单位外,都应当按照该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该收入主要用于各地方的教育经费的投入补充。
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扩展资料
一、营改增后教育费附加会计分录:
1、附加税的计提依据,是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原计提方法相同:
2、增值税附加税的计提: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费
贷:应交税费--城建,
贷:应缴税费: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
二、营改增后"应交税金"科目名称的调整
"应交税费"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附加税的会计分录
如果需要计提,是不是月末根据应交的增值税作为基数,计提附加税,然后国税缴增值税,去地税缴附加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育附加
百度百科-地方教育费附加

3.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区别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算、优惠等规定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区别

4. 教育费附加与教育附加费有什么区别

这个问题,要明确地方教育附加与教育费附加属于不同的费种(或称政府性基金)

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的《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我国的教育投入是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非义务教育以及学前教育等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为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要按“三税”的3%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
  教育费附加是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号)征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根据《教育法》的规定,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征收率为2%。后2005年8月20日国务院通过国务院令第448号对其进行了修改,征收率改为3%,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而地方政府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因此地方教育附加属地方政府性基金,如《福建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征收地方教育附加是为了解决企业分离学校所需办学经费。《江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地方教育附加实行专款专用,由省级统筹,专项用于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近几年重点支出方向为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城镇新区教育园区建设以及灾区学校恢复重建。
  地方教育附加不是全国统一开征的费种,全国已经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有些地区早已开征,如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费自1995年9月1日即已开征,应该是开征较早的地区,辽宁省于1999年1月1日起即已开征,福建省于2002年1月1日起开征,征收率均为1%。
 
财综[2010]98号文件下发后,财政部要求各地统一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也统一为2%。因此,企业将缴纳3%的教育费附加,2%的地方教育附加。但具体的开征时间还要由各省自己制定方案后报财政部审批。而对原来已经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开征时通常已由财政部予以审批,如江苏省就是根据《财政部关于江苏省教育地方附加费等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复函》(财综函(2003)12号)文件开征的地方教育附加。

5.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区别

2、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是按照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提取的,是一种附加税。它们的区别: 
(1)教育费附加是由国务院规定的;地方教育附加是经财政部同意由各地省政府规定的。 
(2)征收费率不同。教育费附加的征费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费率为1%。 
(3)收入的级次不同。教育费附加中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全部归地方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区别

6.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区别?

教育费附加是国务院规定征收的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
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附征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同时缴纳。
  地方教育发展费是湖北省政府根据国发[1994]39号和省委、省政府
鄂发[1995]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开征的一种地方性收费。凡在湖北省境内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均应以其生产、经营收入的1‰计算交纳。        

7.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区别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区别如下:1、征收依据不同:(1)教育费附加是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征收,主要是为了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收入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2)而地方教育附加,是地方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可以决定开征的属于地方政府性基金,专款专用。2、法规的立法层次不同:(1)教育费附加是由国务院规定的;(2)地方教育附加是经财政部同意由省政府规定的。3、征收费率不同:(1)教育费附加的征费率为3%;(2)地方教育附加征费率为1%,有的地方为2%。4、收入进国库的级次不同:(1)教育费附加中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归地方;(2)而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全部归地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第五十八条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区别

8. 请问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费附加有什么区别?

区别:
1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扶持教育事业发展,计征用于教育的政府性基金。
2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费”。
3二者共同点是都是政府型基金,随税收一并征收,用于教育事业。
4其区别是教育费附加政策是中央制定的,其规模也教大。
5地方教育费附加是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可能需报财政部备案),收入规模较小。

扩展资料:
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该收入主要用于各地方的教育经费的投入补充。
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按照地方教育附加使用管理规定,在各省、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内,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计算征收,征收率由各省地方税务机关自行制定。
征收管理
1、教育费附加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也可委托国家税务局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计费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费依据。

计算公式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纳费期限
纳费人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

其他规定
1、教育费附加由各地税务机关负责本辖区范围的征收。
2、纳费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教育费附加,需处以滞纳金和罚款的,由县、市人民政府规定。
3、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育费附加 百度百科-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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