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期货交易所的风险管理?

2024-05-02 18:23

1. 什么是期货交易所的风险管理?

交易所风险主要有2个来源,1个是监控执行力度,2是异常价格波动风险。
监控执行力度包括保证金制度、逐日盯市制度、当日无负债制度、最大持仓限制制度、大户报告制度等。这一点可以看巴林银行破产的案例。
异常价格波动风险,其中,大户操纵和资金风险。

什么是期货交易所的风险管理?

2. 投资者如何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

利用期货市场做套期保值
   1. 生产者的卖期保值:   不论是向市场提供农副产品的农民,还是向市场提供铜、锡、铅、石油等基础原材料的企业,作为社会商品的供应者,为了保证其已经生产出来准备提供给市场或尚在生产过程中将来要向市场出售商品的合理的经济利润,以防止正式出售时价格的可能下跌而遭受损失,可采用卖期保值的交易方式来减小价格风险,即在期货市场以卖主的身份售出数量相等的期货作为保值手段。
   2. 经营者卖期保值:   对于经营者来说,他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是商品收购后尚未转售出去时,商品价格下跌,这将会使他的经营利润减少甚至发生亏损。为回避此类市场风险,经营者可采用卖期保值方式来进行价格保险。
   3. 加工者的综合套期保值:   对于加工者来说,市场风险来自买和卖两个方面。他既担心原材料价格上涨,又担心成品价格下跌,更怕原材料上升、成品价格下跌局面的出现。只要该加工者所需的材料及加工后的成品都可进入期货市场进行交易,那么他就可以利用期货市场进行综合套期保值,即对购进的原材料进行买期保值,对其产品进行卖期保值,就可解除他的后顾之忧,锁牢其加工利润,从而专门进行加工生产。

3. 期货交易中的风险控制


期货交易中的风险控制

4. 交易风险管理的国内期货交易风险管理

国内期货交易自诞生以来,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也经历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目前实行的是1999年6月2日国务院发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9年8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将《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细化为《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其中与期货交易相关的主要有:(一)保证金制度;(二)每日结算制度;(三)涨跌停板制度;(四)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五)风险准备金制度。(一) 保证金制度。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缴纳少量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国内目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都为5%,不得低于这个标准,有些经纪公司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要求8%的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实行分级管理,随着期货合约交割期的临近和持仓量的增加,交易所将逐步提高保证金,如果客户保证金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水平时,经纪公司将通知客户追加保证金,客户不能按时追加保证金的,期货经纪公司将采取强制平仓措施。(二) 每日结算制度。期货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指每天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三) 涨跌停板制度。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涨跌停板的实施,能够有效地减缓、抑制一些突发事件和过度投机行为对期货价格的冲击,锁定会员和客户每一交易日所持有合约的最大盈亏,目前国内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价格是以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3%/-3%为标准。(四) 持仓限额和大户持仓报告制度。该制度是交易所为了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超过限额,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交易所规定,在一般月份一个会员对某种合约的单边持仓量不得超过交易所该合约持仓总量的15%。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投机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五) 风险准备金制度。为了建立和完善风险体系,保证市场正常运行,交易所制定风险准备金制度。风险准备金由交易所设立,从自己收取的会员交易手续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确保交易所担保履约。

5. 如何控制期货交易风险

  任何存在投资机会的正常市场中,获利总是与风险相伴的,期货市场当然也不例外。引发期货市场风险的主要原因有价格波动、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效应、投资者的非理性投机和市场机制的不健全,其中保证金因素引发的风险是期货市场的一个显著特点。保证金制度非常集中的体现了期货交易以小博大的投资特点,通过该制度的实施,投资者客观上有可能利用较少资金获得更多盈利,大大拓宽了资金创造利润的空间。相应地,在其高回报的背后也就蕴含了高风险,毕竟回报和风险的对应性是任何市场都遵循的客观规律,因此和股市等其他许多市场相比较,期货存在较大的风险是公认的事实。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是期货市场的魅力所在,它为那些具有挑战精神的投资者创造了机会。
  和现货等其他市场相比较,期货市场存在以下一些特点:其一,参与期货交易的商品通常价格波动较为频繁,期货价格易与现货价格产生强烈的共振,扩大风险面,在现货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剧风险度;其二,期货交易也不同于一般的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是连续性的,因此就存在延伸风险、引发连锁反应的可能;其三,和股市等相比,期货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征,投机性更强,因此投资者的过度投机容易诱发更多的风险行为,增加了风险产生的可能;其四,期货交易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未来不同预期的较量和争夺,未来不确定性因素多,预测的难度大,投资者产生分歧的可能性也有所提高,所以这一点也增加了期货市场的不确定性风险。
  鉴于上述原因,期货投资者尤其是其中一些经验不够丰富的新手就要特别注意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在获利之前保证资金的安全是首要也是前提条件。首先,要选择一家具有良好信誉和较强实力的经纪公司,毕竟大部分普通期货投资者都是通过期货经纪公司来进行交易的,没有实力和信誉作保证,会大大增加投资活动顺利开展的难度;其次,投资者应该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的一切风险管理制度,这样能够有效避免诸如交割和被强行平仓等带来的投资风险,尽最大可能保证资金不出现不必要的损失;再次,投资的资金和规模要适当,要和具体的投资活动相配合。资金相对紧张会影响到交易的进行,尤其是涉及到保证金追加的时候。而资金规模过大,有可能造成过量下单,致使投资者承受超过自身负荷的压力,资金风险当然也会“水涨船高”了;最后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投资者要有适合自己的、好的投资策略,前提条件就包括对于市场的了解和把握。投资者在期货交易中,最主要的风险还是来自市场价格的波动,分析各种市场信息,在此基础上洞悉市场波动方向、形成正确的投资策略,不断提高判断和交易的准确度。增强自身实力是对抗风险的最佳途径。

如何控制期货交易风险

6. 利用期货,期权进行市场风险管理有哪些不同?

一、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不同 期货交易的风险收益是对称性的。期货合约的双方都赋予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想免除到期时履行期货合约的义务,必须在合约交割期到来之前进行对冲,而且双方的权利义务只能在交割期到来时才能行使。 而期权交易的风险收益是非对称性的。期权合约赋予买方享有在合约有效期内买进或卖出的权利。也就是说,当买方认为市场价格对自己有利时,就行使其权利,要求卖方履行合约。当买方认为市场价格对自己不利时,可以放弃权利,而不需征求期权卖方的意见,其损失不过是购买期权预先支付的一小笔权利金。由此可见,期权合约对买方是非强迫性的,他有执行的权利,也有放弃的权利;而对期权卖方具有强迫性。在美式期权中,期权的买方可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权合约,而在欧式期权交易中,买方只有在期权合约履行日期到来时,才能要求履行期权合约。
二、交易内容不同 在交易的内容上,期货交易是在未来远期支付一定数量和等级的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合约,而期权交易的是权利,即在未来某一段时间内按敲定的价格,买卖某种标的物的权利。
三、交割价格不同 期货到期交割的价格是竞价形成,这个价格的形成来自市场上所有参与者对该合约标的物到期日价格的预期,交易各方注意的焦点就在这个预期价格上;而期权到期交割的价格在期权合约推出上市时就按规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约的一个常量,标准化合约的惟一变量是期权权利金,交易双方注意的焦点就在这个权利金上。
四、保证金的规定不同 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要交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而在期权交易中,买方不需要交纳保证金,因为他的最大风险是权利金,所以只需交纳权利金,但卖方必须存入一笔保证金,必要时须追加保证金。
五、价格风险不同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双方所承担的价格风险是无限的。而在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的亏损是有限的,亏损不会超过权利金,而盈利则可能是无限的——在购买看涨期权的情况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购买看跌期权的情况下。而期权卖方的亏损可能是无限的——在出售看涨期权的情况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权的情况下;而盈利则是有限的——仅以期权买方所支付的权利金为限。
六、获利机会不同 在期货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着保值者放弃了当市场价格出现对自己有利时获利的机会,做投机交易则意味着既可获厚利,又可能损失惨重。但在期权交易中,由于期权的买方可以行使其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的权利,也可放弃这一权利,所以,对买方来说,做期权交易的盈利机会就比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机交易中配合使用期权交易,无疑会增加盈利的机会。
七、交割方式不同 期货交易的商品或资产,除非在未到期前卖掉期货合约,否则到期必须交割;而期权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权合约过期作废。
八、标的物交割价格决定不同 在期货合约中,标的物的交割价格(即期货价格)由于市场的供需双方力量强弱不定而随时在变化。在期权合约中,标的物的敲定价格则由交易所决定,交易者选择。
九、合约种类数不同 期货价格由市场决定,在任一时间仅能有一种期货价格,故在创造合约种类时,仅有交割月份的变化;期权的敲定价格虽由交易所决定,但在任一时间,可能有多种不同敲定价格的合约存在,再搭配不同的交割月份,便可产生数倍于期货合约种类数的期权合约

7. 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一)是期货市场充分发挥功能的前提和基础
 (二)是减缓或消除期货市场对经济与生活不良冲击的需要
 (三)是适应世界经济自由化和国际化发展的需要

期货市场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8. 股指期货交易所有哪些风险管理措施?

      1、风险隔离制度      金融期货的经纪业务由期货公司专营,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必须通过参股或控股的期货公司进行,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介绍经纪商为投资者提供金融期货交易的辅助服务。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的期货业务和证券业务隔离,金融期货市场的风险和现货市场隔离。      2.结算会员制度      作为一项分散和减少风险的制度安排,金融期货交易所会员将分为交易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和特别结算会员四类,按交易所对结算会员、结算会员对交易会员、交易会员对客户的顺序进行结算。通过提高结算会员的资格标准,使得实力雄厚的机构成为结算会员,从而达到分层逐级控制和承担风险的目的。      3.结算联保制度      交易所的结算会员必须缴纳结算担保金,作为应对结算会员违约的共同担保资金从而建立化解风险的缓冲区,进一步强化市场整体抗风险能力,为市场平稳运作提供保障。      4.保证金监控制度      期货保证金存管的安全性是期货市场持续发展的基石。证监会按照安全优先、兼顾效率的总体原则,建立了新的保证金安全存管系统,成立了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来具体运营。金融期货业务由期货公司专营后,金融期货保证金将纳入安全存管的监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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