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的介绍

2024-05-08 03:39

1.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的介绍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主管全区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承办全区教师职务评聘、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教育系统的人才交流工作。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的介绍

2. 温州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12个职能处室:(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秘、安全保密、机要档案、政府信息公开、调研、文史建志、公务接待、后勤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宣传教育、新闻信息工作;综合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教育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组织拟订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规范性、综合性文件;指导教育系统法制教育、依法治校、校务公开、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处理申诉等涉法工作;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清理工作;负责局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办理);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三)组织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负责中小学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制定干部教育规划、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和人事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市直属学校(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组织、统战、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市直属学校(单位)局管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和奖惩工作;负责全市班主任队伍建设;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和评优评先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市直属学校(单位)的退离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教师人事代理工作;联系指导教育学术社会团体等工作。负责制定涉外教育交流与合作计划;负责涉外教师政审及出国(境)报批手续的办理工作指导学校对外籍教师、留学生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对外汉语教学教师选派工作;负责审核市直学校组织的学生出国(境)夏(冬)令营活动;指导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和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四)计划财务处。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地贯彻执行有关教育投入的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牵头编制全市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管理,负责市本级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工作;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财产和产权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管理市直属学校(单位)的国有资产;牵头负责教育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教育经费和教育基建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的培训。(五)基础教育处。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负责制定和实施基础教育阶段的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基础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相关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的课程教材建设和教学计划落实;负责全市中学招生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负责制定和落实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标准;负责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德育工作,负责学生德育评优工作。负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各类学校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工作。(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指导和管理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职业培训;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的编制、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统筹全市中职教育专业设置,组织实施年度招生计划;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文化技术教育的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负责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成人教育技术等级考核;协调全市职工教育、职工岗位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统筹负责终身教育发展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工作。(七)高等教育处。负责检查和指导高校贯彻落实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情况,协调高等教育的发展和规划、结构调整、体制改革、教育质量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协调指导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校园稳定安全等工作;负责市级高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示范实训中心、示范实训基地建设和教改课题研究等工作;负责全市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管理指导工作。(八)民办教育处。统筹协调和管理民办教育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民办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规划;制定民办教育有关管理制度;负责民办学校和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综合管理和办学行为的监督指导工作;协调做好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表彰奖励和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备案等工作;指导市民办教育协会工作。(九)直属学校管理处。督促和指导市直属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市直属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负责管理、检查和监督市直属学校和市其他机构举办学校的教育和教学工作;组织实施市直中学毕业会考,做好市直属学校学籍管理、验印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十)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体育、卫生健康、艺术环境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制定体育、卫生、艺术、环境、国防教育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学生健康体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开展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监测与防治工作,建立学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组织学生开展体育、艺术竞赛及展示活动;指导学生军训工作;负责市级体育、卫生、艺术特色学校和绿色学校的初评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爱国卫生活动;指导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的身心健康工作;指导开展学校校外教育活动;协助团市委、市少工委做好市直属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协助做好体卫艺教学常规器材的配置工作。(十一)安全保卫处。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维护稳定、安全保卫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禁毒和法制等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涉及稳定安全的突发事件、伤害事故的预防和安全处置工作;监督全市校舍校产和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承担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工作;负责教育护卫队建设、培训和管理。(十二)督导处。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具体工作,对全市贯彻执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下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参与拟订地方性教育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和实施与教育法规、政策相配套的督导评估方案;对全市中等及以下学校和其他教育教学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办学效益等进行教育评价;对申报省教育现代化县、省等级(示范)学校(幼儿园)进行审核确认,并按省里的要求组织相应的督导评估;综合协调各级各类督导评价工作,统筹管理面向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检查活动;指导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3.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全区教育工作。2、组织实施区委提出的“科教兴区”战略,研究制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编制教育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和检查教育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工作。3、管理和指导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审批全区初中及初中以下教育机构和审核报批高中以上教育机构的建立、撤销和调整;负责管理和指导民办教育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各级各类学校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工作。5、指导全区教育和教学科学研究工作。6、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安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7、管理和监督全区教育系统的教育经费、财务、基建以及教育资产;负责区人民教育基金会的管理工作。8、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监督全区高校、中专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初升高招生工作。9、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区教育系统审计工作。10、负责指导全区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仪器和图书设备的配备工作。11、和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合署负责全区教育督政和督学工作,对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下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完成国家教育督导团、省教市育督导室和区政府交托的有关督导工作。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4. 温州市教育局的直属单位

温州市教育工会温州市教育工会是以教师为主体的特殊的产业工会,是全市教职员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温州市总工会下属产业工会之一。其主要职责是: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主动参与协调矛盾,反映教职员工的意见建议,坚持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配合温州市教育局和市局直属学校、单位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投身教育改革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推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以广大教职员工喜闻乐见的多种活动为载体,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师风建设,在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负责指导县(市、区)教育工会工作。温州市教育工会内设办公室、青年教师俱乐部。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前身是温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温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温州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为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基础教育、中职教育的教育教学研究、教学业务管理和教师教学业务水平提高等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科研的立项、管理和指导等工作。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内设办公室、高中教学研究室、中职教学研究室、初中教学研究室、小学(学前)教学研究室、综合教学研究室、教育科学(德育)研究室、教学评价研究室8个机构。核定事业编制65人。温州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州教育》编辑部等挂靠在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温州市教师教育院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前身是温州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与温州市中小学教师教育办公室合署办公,为温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现为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下设项目单位,是浙江省与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教育合作项目基地。其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校长(园长)培训教育任务,开展教师教育研究工作。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内设办公室、高中科、义务(学前)教育科、干部培训科、综合研究室、财务科6个机构。温州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温州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为温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装备的管理和供配,指导全市中小学做好实验室、功能室、图书馆(室)的建设;组织实施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全市勤工俭学(校办产业)的管理,学生实践基地建设、管理和学生服装、床上用品的采购管理,指导学校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具体指导全市教学仪器设备行业管理工作。温州市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教育装备管理科、教育产业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财务科5个职能机构。温州市电化教育馆温州市电化教育馆为温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与温州市教育信息中心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管理电教教材;承担电教知识培训与普及任务;配备提供电教设备及技术服务。负责温州教育网平台及网络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算机技能培训和考核;负责温州教育网资源库建设;做好教育网网页制作和教育软件开发、应用及推广工作;研究并指导教师在学科课程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温州市电化教育馆(市教育信息中心)内设办公室、应用研究科、网络管理科、资源开发科、技术培训科、州教育网、电教服务部等7个机构。温州市教育考试院温州市教育考试院由温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温州市教育局高中会考办公室合并建立,为温州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各类高校、研究生考试和招生工作; 负责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非学历证书考试及证书发放;负责实施高中毕业会考及证书发放。  温州市教育考试院内设办公室、高校招生科、自考考务科、信息技术科、中考(会考)科等五个科室。

5. 温州市教育局的介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1〕36号)精神,设立温州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温州市教育局的介绍

6.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的内设机构

温州市教师教育院内设办公室、高中科、义务(学前)教育科、干部培训科、综合研究室、财务科6个机构。

7.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基教科电话号码

您好,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电话:0577-88599985、88596969,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381号,您也可以进行教育局官网了解相关信息,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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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电话:0577-88599985、88596969,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古岸路381号,您也可以进行教育局官网了解相关信息,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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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温岭市教育局的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教育通讯刊物发行、机关卫生、安全保卫、车辆管理以及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二)人事科负责教育系统劳动工资福利、考核、奖惩、人事调配档案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离退休教职工管理;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和教育系统招工招干;学校领导干部管理和班子考察调整;纪检监察及信访工作。(三)计划财务科拟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管理和使用好教育预算内我经费,核拨包干经费,负责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学校基建工作,参与学校基建项目招投标、执法检查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固定财产和教育基金工作。(四)基教科管理普通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指导和组织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抓好义务教育法的落实;指导中小学(含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统计工作;负责每年的中考招生和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普通中小学布局调整和教学计划的执行;负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五)职成教科管理职业技术教育和各类成人教育,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六)电教仪器站主要负责学校的仪器、电教、实验室、校园网、多媒体教室等装备的配备工作。指导和管理教育信息化工作。(七)招生办主要负责中考、高考、成人高考、自考等招生考试工作。(八)温岭教育局教研室主要负责教育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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