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发错了要退回公司么

2024-05-16 02:23

1. 工资发错了要退回公司么

法律分析:工资发错了公司可以追回,工资发错时,员工属于不当得利,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属于债权,即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工资发错了要退回公司么

2. 工资发错了要退回公司么

需要退回员工属于不当得利,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工资打错卡,银行是有记录的,如果工资付款方是公司账户的话,公司有权向银行提出退款申请,只需要提交相关文件,按照银行的流程规定即可假设,收款方不肯退钱的话,银行和支付方有权申请司法程序,要求对方退钱。工资打错卡,支付方和银行都有记录,凭记录去找收款方,要求其退款,如果不退,可以申请司法流程,要求其退款。总之如果是有明确的支付内容,写明支付理由是工资支出,并且银行和支付方都有记录凭证的话,对方不退款属于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假设不是公司账户,也未写明支付原因的话,要回来就比较难,建议协商,由出错的人承担责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属于债权,即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 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3. 公司发错了工资可以不退还吗

不可以。公司如果已经查实你多领了工资,你还不退还的话,公司负责人可以根据《民法典》中“不当得利”的条款与相应事实,请求法院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通过司法途径追回损失。因此, 关于错发工资的事儿, 建议你与公司负责人协商处理,看是否可以用你下个月的工资抵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第一百二十二条 【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公司发错了工资可以不退还吗

4. 公司发错了工资可以不退还吗

不可以,如果公司多发了工资,劳动者应该退还,如果劳动者明知工资多发且拒绝用人单位的退还要求,就会构成不当得利,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手段追回多发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5. 公司发错了工资 可以不退还吗

法律分析:公司如果已经查实你多领了工资,你还不退还的话,公司负责人可以根据请求法院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通过司法途径追回损失。因此, 关于错发工资的事儿, 建议与公司负责人协商处理,看是否可以用下个月的工资抵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公司发错了工资 可以不退还吗

6. 公司错发工资,公司能否申请退回

工资发错了公司可以追回,工资发错时,员工属于不当得利,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属于债权,即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工资发错了可以追回,工资发错时,员工属于不当得利,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属于债权,即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工资发错了可以追回。根据法律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若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还可以要求依法赔偿损失。
员工离职时单位发错工资的,可以与员工协商,要求员工及时退回;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返还不当得利之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员工返还多发部分的工资。
如果发错工资的,可以向银行申请撤销转账,如果当事人不返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处理方式
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即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损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益人返还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用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2.受益人为恶意,即受益人知情,是指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时其利益已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只有为恶意的,受益人返还的范围应该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
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
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②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7. 公司发错了工资 可以不退还吗

法律分析:拒不退回多发的工资,符合侵占罪构成要件的,涉嫌构成侵占罪。(一)侵占罪的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二)侵占罪的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三)侵占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四)侵占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

公司发错了工资 可以不退还吗

8. 假如发错工资怎么退回来

如果发错工资的,可以向银行申请撤销转账,如果当事人不返还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处理方式
不当得利之债的处理即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不当得利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受损人有权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受益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受益人返还的范围依其受利益是否善意而有所不同。
1.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用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2.受益人为恶意,即受益人知情,是指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时其利益已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只有为恶意的,受益人返还的范围应该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
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
①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②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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