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

2024-05-13 03:12

1. 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

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
1、国内各级学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从未办理过就业报到手续的留学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就业;或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2、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要360天)。

4、学业结束回国两年以内,用人单位需要按要求和流程将所有材料备齐交至留服中心受理。回国时间参照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5、用人单位在留服备案并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需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6、《单位接收函》。

7、劳动合同。

8、《档案保管证明》或《存档合同(卡)》。

9、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

2. 2022年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

首先说一说留学生办理北京户口的要求:


第一:学历要求

海外硕士及以上;香港和澳门毕业的学生也可以享受次待遇



第二:时间要求

首先是在境外的学习时间需要待满365天;然后是毕业回国2年内提交落户材料。




第三:年龄要求

45周岁以下

以上这三点是留学生的个人满足的条件,对于入职的工作也是有一定的要求的



第四;公司要求

1.注册资金50万及以上

2.注册地在北京市工商局总局;注册地在各区工商局的企业,必须是北京市科委认定的高新企业

3.公司有集体户口


满足了以上条件的留学生,就可以做落户北京的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材料目录》原件


2.《在京用人单位申请就业落户预约单》原件


3.专办员身份证件复印件


4.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5.硕士以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所有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7.单位接收函》原件


8.聘用(劳动)合同

9.非事业编制和其他性质单位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由北京市社保所出具的最近3个月的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证明原件

10.由用人单位或在用人单位委托的在京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


11.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A4纸复印)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


12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后,继续在国外实习或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准备好了,可以在线申请了



登陆留服官网,点就业落户 ,选择“就业落户在线服务系统留学人员登录/注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保存信息后,点击“提交”,确认个人状态变为“已提交”后,才可以办理后续手续。


最后就是等待审核了,留学生落户北京递交材料后一般要审核三个月左右,50个工作日,(博士的审核时间会短一些)这期间如果材料不完整的话 ,留服会邮件通知提交补充材料。

3. 留学生北京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

关于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
京人社发〔2021〕7号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京政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京人社开发发〔2020〕8号),为做好2021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一、2021年公示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6045人。
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二、自2021年7月12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及排名。
三、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名单自2021年7月12日至19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对拟取得落户资格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
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
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四、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21年7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请安排好时间,错峰有序办理。
今年继续实行电子调函,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审核通过后可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
五、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提示。
六、取得2021年积分落户资格人员随迁未成年子女的出生日期计算为:截至2020年1月1日(不含)不超过18周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2日

留学生北京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

4. 北京留学生落户条件2020新规


5. 留学生落户北京新政策今年

法律分析:1. 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2.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5天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目前的政策是留学期间去其他国家旅游的时间不扣除;学业结束后第一次回国护照上的入境时间为准(即一般情况英国9月课程结束回国了,再回去交毕业论文或者参加毕业典礼的时间均不算)3. 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4. 年龄45周岁(含)以下。5.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6. 回国后,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7.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法律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二、完善户口迁移政策:(六)完善人才落户政策:适应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需要,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健全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落户制度,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京创新创业。

留学生落户北京新政策今年

6. 北京留学生落户新政策

1、 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必须有认证,港澳台学校不行);
2、 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时间未超过两年;
3、 累计境外学习逗留时间需达到360天
4、 注:原籍是非城镇户口的,不能办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毕业后首次回国开始算,2年内申请办理

7. 留学生落户北京新政策

法律分析:留学生应具备的条件:1、在国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2、出国留学365以上。(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目前的政策是留学期间去其他国家旅游的时间不扣除;留学期间回国是要扣除的;学业结束后第一次回国护照上的入境时间为准(即一般情况英国9月课程结束后回国了,再回去交毕业论文或者参加毕业典礼的时间均不算)。)3、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在留服有备案)提交申请材料。(从入境开始算起)4、年龄45周岁(含)以下。5、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注意:不要为了不断社保而去找一家单位挂社保。曾有同学出国期间一直在挂靠社保,导致无法办理落户。6、与在京单位(在留服备案)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7、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8、赴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学习的人员,符合落户条件也可以办理。(注意:往返大陆的天数是要扣除的)根据,教育部官网发布的《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工作安置办事指南》显示:“申请在京落户的非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请将申请材料交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除了自身符合条件之外,想要在北京落户还需要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拥有留学生落户指标。如果申请人数超过企业当年拥有的指标,那就意味着有人得等下一年指标机会了。
法律依据:《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在京工作安置基本流程》 以下工作流程为2019年6月底实现在线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手续的流程。1.学历认证: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2.劳动关系:留学回国人员须与在京接收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3.单位备案:留学回国人员的在京接收单位需申请并完成单位备案手续;4.档案转移:留学回国人员需申请将其个人档案由外地转入北京;5.提交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登陆系统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在京接收单位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系统,上传相应留学人员申请材料并提交;6.受理审核:系统受理申请材料,并按照初审、审核、复审的三级工作机制完成审核。7.领取结果:审核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留学回国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在线打印《就业报到证》(2份)和《落户介绍信》(1份)。8.后续事宜:留学回国人员按邮件通知要求赴有关公安部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留学回国人员根据在京接收单位要求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留学生落户北京新政策

8. 留学生落户北京新政策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在外留学人员工作的指示精神,更多吸引和妥善安置来本市工作、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促进首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现将在外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和服务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凡热爱祖国、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外留学人员,可来本市工作。
(一)原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国家公费、各类公派、自费留学或进修并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学有所成人员;
(二)本人及家属户口不在本市,但所学专业为本市急需的下列人员:
1、国家公费留学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
2、经国内有关部门确认已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各类公派及自费留学、进修人员;
3、留学前具有国内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在外进修两年以上或不足两年但取得突出成就、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的访问学者。
二、留学回国人员来京工作,可按下列办法予以安排:
(一)采取双向选择(即留学人员自主选择单位,用人单位自主选择留学人员)和有关部门协助安排的办法。留学人员可到本市国家机关、全民或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私营或股份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工作,也可以到本市单位驻国(境)外的机构工作或受聘担任驻国(境)外的信息员、推销员等职务,或按市政府《通告》(京政发[1991]70号)的规定,到外国驻华外交代表机构或外国企业驻京代表机构工作。
(二)留学前已有明确工作单位的,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因种种原因不便于回原单位的,可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通过多种途径予以重新安排。
(三)已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又要求调动的,可不受地区、部门限制,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予以调整。凡已签订工作合同的,应严格履行合同。
(四)暂时不愿或一时难以确定工作单位的,经批准可以暂时安排到某一指定(或约定)的单位工作,但在两年内必须确定工作单位。



三、出国后延期未归而被原单位除名的留学人员,凡被原单位或新单位录用的,原是国家干部的,可恢复其干部身份,工龄可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累计计算。
四、接收留学回国人员,如受调京指标、干部编制、计划录用指标、专业技术职称指标和工资总额等问题限制的,由接收单位分别报请市有关部门办理。市有关部门要及时帮助解决。
五、经批准来本市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的户口可随其迁京落户。
六、接收单位要优先解决留学回国人员的住房问题。单位解决有困难的,可以用市政府提供房源,用人单位购买或支付房租的方式解决。鼓励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商品住宅,有关部门优先按优惠价提供房源。
七、具有北京常住户口的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自办、合办科技企业或股份制企业的,优先予以审批。
八、留学回国人员(含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进行赶超世界先进水平或填补国内空白项目的科学研究工作,及开发新技术、生产高科技产品的,优先予以立项或择优提供科技活动资助经费,优先提供科技开发和生产开发基金贷款。
扩展资料:
留学人员在外期间,可以个人或在外注册公司的名义在本市投资,也可以用本人的专利、专有技术和资金在市属各类企业投资入股。
留学人员在外期间成功地向国际市场推销了本市产品,可参照国际惯例给予相应的酬金;为本市引进项目,并取得经济效益的,可从一年所获税后纯利中提取1%至5%的酬金。
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留学回国人员,将按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留学回国人员在本市期间,向国际市场推销本市产品或引进项目的,可参照第十条的办法给予酬金;在本市研究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投产后,可从一年所获税后纯利中提取1%至5%的酬金。
欢迎在外留学人员来本市进行讲学、科技交流等短期、不定期的服务。凡被邀请的留学人员,在京服务期间付给工资或酬金,待遇从优。
已获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留学人员,申请来本市永久定居的,其自用安家物品,在合理数量范围内准予免税进口;申请来本市长期工作的,在带进自用物品方面,根据聘用单位性质,分别享受外国常驻机构外方常驻人员或外国专家的同等待遇。
留学人员在京工作、服务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可按境内居民外汇调剂价购买外汇,通过银行汇出或凭中国银行签发的出境许可证携带出境。
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因私出境,实行来去自由的原则,有关部门应及时为其办理手续。
为做好留学人员来本市的工作,决定设立市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机构,隶属北京市科技干部局。
本通知由市科技干部局负责解释。贯彻本通知的实施细则由市科技干部局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行。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北京正在修订2020年积分落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