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最低标准

2024-05-17 14:33

1. 广州公积金最低标准

法律分析:目前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2100元。缴纳比例最低5%的情况下,每个月缴纳公积金金额为,企业105元,个人105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广州公积金最低标准

2. 广州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标准

法律分析:个人缴费金额=2100×5%=105元
单位缴费金额=2100×5%=105元
最低缴费金额=个人+单位=105+105=210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 广州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标准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2300元。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中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低于2300元的,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调整。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预约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基数下限调整工作。如单位此前已办理本年度缴存调整,但因本次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而需再次办理的,无需另行提交书面申请。      住房公积金办理方式如下:      1、网上自主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2、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网点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去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预约,到中心前台网点现场取号办理。      各缴存单位均应在202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手续2021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未及时完成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      2021年12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单位,须先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再办理汇、补缴业务。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及调整材料,预约后到我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缴存单位已办理年度缴存调整,但因业务差错等原因需纠错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预约后到我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等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缴存单位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规定,不得通过违规补缴等方式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缴存额时,应明确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广州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标准

4. 广州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标准

230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21年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执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2300元),不高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1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6072元。缴存基数下限:2300元(广州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高于1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低于5%,不高于12%,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此区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取整数值)。各缴存单位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并按时、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完成后,本缴存年度内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原则上不变。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中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低于2300元的,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调整。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预约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基数下限调整工作。如单位此前已办理本年度缴存调整,但因本次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而需再次办理的,无需另行提交书面申请。住房公积金办理方式如下:1、网上自主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办理。2、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网点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去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预约,到中心前台网点现场取号办理。各缴存单位均应在202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手续2021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未及时完成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2021年12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单位,须先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再办理汇、补缴业务。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及调整材料,预约后到我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缴存单位已办理年度缴存调整,但因业务差错等原因需纠错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预约后到我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等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缴存单位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规定,不得通过违规补缴等方式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缴存额时,应明确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5. 广州公积金最低标准缴纳有什么用

广州公积金最低标准缴纳有什么用?1.
单位和个人各缴一半,全额归职工个人所有;
2.
在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上下限区间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
符合提取条件可提取个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4.
符合贷款条件可申请低息的公积金贷款,节约一大笔利息支出;

广州公积金最低标准缴纳有什么用

6. 广州的住房公积金最低交多少?

根据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6-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问题的通知》: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降至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缴存基数:

自2016年7月1日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15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广州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广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5年职工月均工资的5倍,由于广州市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764元,因此广州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相应调整为33820元(6764元X5=33820元)。

缴存基数下限:目前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1895元。缴纳比例最低5%的情况下,每个月缴纳公积金金额为,企业95元,个人95元!

缴存基数上限:2015年度市平均工资的5倍,即6764X5=33820元。缴纳比例最高位12%的情况下,每个月缴纳公积金金额为,企业6764元,个人6764元。

注: 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调整为1895元。

因此假设工资为3000元,那么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额度=3000*5%=150元,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以规定为主。

7. 2016广州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多少

一般的公积金就是工资比例的5%-8%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2、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2016广州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多少

8. 广州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多少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2300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中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低于2300元的,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调整。缴存单位可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或预约到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基数下限调整工作。如单位此前已办理本年度缴存调整,但因本次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而需再次办理的,无需另行提交书面申请。住房公积金办理方式如下:1、网上自主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办理。2、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网点办理,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调整批处理文件,打印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去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预约,到中心前台网点现场取号办理。各缴存单位均应在202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手续2021年7月及之后开设单位账户的除外,未及时完成调整的,应当继续按时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若因单位未连续缴存而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单位承担责任。2021年12月1日含后,仍未办理年度缴存调整的单位,须先办理年度缴存调整,再办理汇、补缴业务。办理年度缴存调整时,须提交书面申请及调整材料,预约后到我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缴存单位已办理年度缴存调整,但因业务差错等原因需纠错调整的,须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预约后到我中心广铁分中心或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免缴等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缴存单位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规定,不得通过违规补缴等方式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缴存额时,应明确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