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开门营业投诉电话

2024-05-05 14:21

1. 疫情期间开门营业投诉电话

法律分析:在疫情期间没有得到复工通知和允许是不能够进行营业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依法举报。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疫情期间开门营业投诉电话

2. 如何举报疫情期间营业

法律分析:在疫情期间没有得到复工通知和允许是不能够进行营业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依法举报。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 怎么举报疫情期间营业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还有公司上班,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当地的市长热线进行举报。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在延迟复工期内,未经许可不得要求劳动者返岗,但可以向劳动者下达适合在家办公的工作任务。注重时效。对凡涉及疫情有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口罩等商品的投诉举报实行台账制登记,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及时记录、逐一登记,分流分派到各辖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时限要求积极做好调查处理。在政府采购活动及相关质疑、投诉工作中需计算工作日的,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延长假期作为公休日,不计入工作日。【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怎么举报疫情期间营业

4. 怎么举报疫情期间营业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还有公司上班,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当地的市长热线进行举报。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在延迟复工期内,未经许可不得要求劳动者返岗,但可以向劳动者下达适合在家办公的工作任务。注重时效。对凡涉及疫情有关的药品、医疗器械、口罩等商品的投诉举报实行台账制登记,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及时记录、逐一登记,分流分派到各辖区市场监管局,按照时限要求积极做好调查处理。在政府采购活动及相关质疑、投诉工作中需计算工作日的,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延长假期作为公休日,不计入工作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5. 疫情期间开业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在疫情期间没有得到复工通知和允许是不能够进行营业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依法举报。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疫情期间开业怎么举报

6. 疫情期间营业怎么举报

法律分析:在疫情期间没有得到复工通知和允许是不能够进行营业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依法举报。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225条非法经营罪此外,如果违反了防治传染病相关的规定,也有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7. 怎么举报疫情期间营业

法律分析:在疫情期间没有得到复工通知和允许是不能够进行营业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依法举报。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怎么举报疫情期间营业

8. 疫情期间怎么举报营业

法律分析:在疫情期间没有得到复工通知和允许是不能够进行营业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或者市人民政府依法举报。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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