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法违纪行为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

2024-05-09 08:46

1. 因违法违纪行为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人员被动地受单位领导指使弄虚作假,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且本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改行为的。

  (2)连续几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

  (3)不依法设置或私设会计账簿的。

  (4)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以求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6)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7)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等。

因违法违纪行为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

2. .《会计法》规定,因违法违纪行为而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5年

中华人民会计法

  第四十条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前款规定的人员外,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 违法违纪吊销会计资格证,几年才能重新取得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违法违纪吊销会计资格证,几年才能重新取得

4. 因违法违纪撤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几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我看到有的地方是2年,有的地方是5年

反馈
1张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于2012年12月10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令第73号公布。《办法》分总则、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5章37条。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5年1月22日发布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予以废止。
中文名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
2012年12月10日
施行日期
2013年7月1日
法律文件
规范性文件
通过会议
财政部部务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 73 号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2月5日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财政部
  2012年12月6日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本、基金 核算;
(四)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五)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六)财产 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七)总账;
(八)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九)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十)其他会计工作。
第四条 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第五条 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 财政部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各自权限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财政部委托铁道部负责铁路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财政部委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分别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第二章 从业资格的取得
第七条 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制度。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 会计人员违法了什么规定会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5年内不能再考?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事会计工作的专职人员。在我国,会计人员按职权划分主要有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一般会计;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划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会计人员必须有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而会计从业证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必备资格证书,也是从事会计行业所必须的唯一合法的有效证件。是会计人员进入会计行业的门槛。属地管理,全国通用。会计从业资格证也是考会计职称的前提条件。
一是进行会计核算;二是实行会计监督;三是拟订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四是参与拟订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考核、分析预算、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五是办理其它会计事务。

会计人员违法了什么规定会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5年内不能再考?

6.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几年内不得

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有案底能考律师证吗?
有犯罪前科的人不可以考律师证,但属于过失犯罪的可以取得律师证。具体不能考的情形如下: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二、货运资格证在哪里能查到
货运资格证可以在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电子查询系统网站查到。货运从业资格证查询方法如下:1、打开百度搜索,搜索并找到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电子查询系统网站并点击进入;2、进入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电子查询系统网站,找到“证书查询”,点击进入;3、最后,进入证件查询,输入任意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选择道路运输资质证件类型,点击查询。
三、导游证被吊销几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导游证被吊销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根据法律规定,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和主要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是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7. 有哪些违法情形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不得取得…

第二十一条 持证人员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节特别严重的,自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Z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哪些违法情形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不得取得…

8. 会计人员违法了哪些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5年内不能再考

会计人员违反了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具体如下: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   
(二)私设会计账簿的;   
(三)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四)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五)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   
(七)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   
(八)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九)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   
(十)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四十四条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