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什么犯罪类别

2024-05-09 11:27

1.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什么犯罪类别

1、私分国有资产罪在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类中。
2、私分国有资产罪属于侵犯财产罪。
3、私分国有资产罪属于单位犯罪。
4、私分国有资产罪属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什么犯罪类别

2. 私分国有资产罪怎么构成的?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法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4、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一、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
1、主体要件: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表现为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的行为。
二、私分罚没财物罪怎么构成的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单位、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私分罚没财物罪应该如何判定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单位、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有: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限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国家资产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国有资产流失罪的量刑标准是哪些
国有资产流失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私分国有资产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主观方面,直接故意犯罪;
3、客观要件,行为法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
4、客体要件,私分国有资产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量刑标准,也就是私分国有资产罪的量刑标准,其具体标准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私分罚没财物罪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私分罚没财物罪可以追究的刑事责任: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4. 私分国有资产罪由哪些构成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行为须有明知是国有资产而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将其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确定故意。
一、私分罚没财物罪怎么构成的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单位、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具体都有什么呢
对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
2、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3、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
4、客观方面有两种具体表现形式:
一是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
二是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

5.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如何构成的?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
(一)犯罪主体:主题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是直接故意犯罪;
(三)犯罪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一、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
刑法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构成要件有以下这些: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3)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低价出售的行为。
二、对单位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具体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财物;二是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2)向3个以上单位行贿的;(3)向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行贿的;(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第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第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一般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如何构成的?

6. 私分国有资产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1、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法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经营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客体。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
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7.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单位,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主观方面具有私分和非法占有国有资产的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
“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有关管理、使用、保护国有资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是指由单位负责人决定,或者单位决策机构集体讨论决定,将国有资产分给单位所有职工。如果不是分给所有职工,而是几个负责人暗中私分,则应以贪污罪追究私分者的刑事责任。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能构成犯罪。
4、犯罪的客体是国家的财产所有权,即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界定
1.私分国有资产给多数人与共同贪污的界定
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有许多相同或相近之处,两罪同时被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之中。由于私分国有资产罪在主体上肯定不是一人而是数人所为,所以,私分国有资产罪与数个国家工作人员构成的共同贪污罪容易被混淆。
区分私分国有资产罪与共同贪污罪,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来把握∶
(1)从主体和主观方面来看,私分国有资产的主体是单位,表现为一种群体犯罪意志,且具有非法将国有资产为单位谋利的目的;共同贪污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还可以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体现的是贪污人的个体犯罪意志,是为了个人中饱私囊,具有将公共财产非法据为己有的目的。
(2)从客观方面来看,私分国有资产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为单位成员谋利;共同贪污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
(3)犯罪对象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侵犯国有资产所有权。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公共财物,其范围要大于国有资产。
2.私分国有资产给个别人与贪污的界定
有人认为私分国有资产给个别人是贪污行为,其实,这是一个误解,贪污罪是建立在个别人自己私自私分给自己的前提上,而不是单位私分给个人。从主体上讲,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单位,是以单位名义私分的,贪污罪的主体是个人,并不体现单位意志。从财物的流向来看,私分国有资产罪中被私分的财物未必是给了做出私分决定的人,而贪污罪中被贪污的财物则是到了贪污人手中。
3.国有公司、企业在改制过程中的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的区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49号),国有公司、企业违反国家规定,在改制过程中隐匿公司、企业财产,转为职工集体持股的改制后公司、企业所有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定罪处罚。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公司、企业改制或者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给特定关系人持有股份或者本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以贪污罪定罪处罚。贪污数额以国有资产的损失数额计算。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8.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对象是国有资产,依照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国有资产应当界定为国家依法取得和认定的,或者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投资和投资收益、国家向行政单位拨款等形成的资产。该定义比较原则、概括,在司法实践中还需加以具体界定。
但首先应当明确,国有资产与公共财产的范围有所不同。依照刑法第91条规定,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由此可见,公共财产不能等同于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范围较公共财产的范围要小。尽管被国有单位管理、使用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但却不宜视为国有资产。从外在表述来看,国有资产与被国有单位管理、使用的私人财产差异甚大,因此,理应将被国有单位管理、使用的私人财产排除在国有资产范围之外。
如果国家公职人员或者企事业单位在工作的过程中,因为要谋取相应的不法利益而出现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这一行为也是会违反国家规定同时属于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那么司法机关在处罚犯罪嫌疑人时也是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涉案情节金额以及造成的后果来确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