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2022

2024-05-04 06:58

1. 沈阳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2022

沈阳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具体如下:1、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取:(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2、公积金提取流程:(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进行审核和盖章。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职工配偶住公积金提取,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2)拿到以上盖好章的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以及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和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处进行提取;(3)若为非本市住房,则需要在提交的时候,还带上其离休证明材料,交到公积金管理中心;(4)如果是有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需要亲自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办事处审批办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沈阳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2022

2.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2

一、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放宽条件有哪些      ●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产权(含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住房且租房自住的,可申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提取要件职工本人及配偶向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区管理部进行申报,除基本要件外需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沈阳市房产局根据职工婚姻状况开具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      ●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及配偶年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已支付房租,其中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不得超过提取限额(沈阳市区每月1200元、4个县(市)每月800元)。      公积金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且男性、女性一般均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满足部分公积金贷款人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延长贷款年限,将原“男方年满50周岁,女方年满45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年龄限制放宽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调整为“男方年满45周岁,女方年满40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年龄限制放宽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什么时候能完成      职工按相关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管理部受理职工申报后对要件齐全、审核无误的应即时办理;需对职工申报情况进一步核查的,应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1职工本人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2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应在已支付房租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办理。3中心在1年内,对同一租赁住房(或居室),仅受理一次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4职工及配偶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同一套租赁住房(或居室)的房租。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2019年2月20日发布的《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可以了解到,国家针对治疗罕见病药品的增值税进行了下调。      2.从2019年3月1日开始,对罕见病药品的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等这些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而言,缴纳增值税的税率减低至3%,且可以选择按简易方法计算增值税。关于进口的罕见病药品,对其征收增值税的税率同样降低到了3%。      3.同时,财政部在此次通知中明确指出,关于罕见病药品的销售额,纳税人要单独核算,否则的话,相关纳税人不得适用新政策的关于罕见病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这意味着一方面在将来,更多的罕见病药品制药企业会加大对罕见病药品的研发投入,促进罕见病制药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对于罕见病药品不再会是用药难、用药贵的情况,罕见病药品的价格会减低,这对于广大患有罕见病患者而言可谓是福音。      由此可见,国家出台降低罕见病增值税税率的政策,对于减轻企业尤其是制药企业的税收负担,对于制药企业的发展、保障罕见病患者的用药需求等方面有巨大的积极作用。      一、集中封存提取申请条件:      须同时满足:      1、未重新就业或已就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      2、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      3、住房公积金转入中心指定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      4、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公租房或自租房提取申请条件:      1、提取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3、租住的房屋属性须为住宅;      4、自租房提取的房屋须在指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机关进行登记备案,并生成真实有效的“租赁备案登记号”作为提取依据;      5、公租房提取的房屋须为公租房或廉租房。      三、偿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提取申请条件:      1、提取申请人偿还组合贷款本息期间;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已下发;      3、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须预留13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额;      4、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须与中心签订委托提取还贷协议。      四、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申请条件:      1、公积金提前部分还款金额(本金)须大于等于贷款余额的10%且大于等于1万元;      2、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不能大于5次,累计提前部分还贷次数包括:现金部分还款次数及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贷次数;      3、须按月还款6个月以上。      五、偿还其他住房贷款提取申请条件:      1、提取申请人偿还其他住房贷款本息期间;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不动产权证书》已下发;《不动产权证书》未发的,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职工以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以发票签发日期为准),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      六、现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申请条件:      1、现金购买自住住房;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不动产权证书》签发日期须在两年之内(在市内九区缴存职工,购买新民、康平、法库、辽中二手房,须签发日期在半年以上,两年以内);《不动产权证书》未发的,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职工以现金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以发票签发日期为准),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      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申请条件:      1、符合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范围;      2、已实际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      3、增设电梯交费票据载明日期须在两年之内;      4、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死亡提取申请条件: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3、提取申请人公积金账户须封存。      九、退休提取申请条件:      1、提取申请人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3、提取申请人公积金账户须封存。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申请条件:      1、提取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2、提取申请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4、提取申请人公积金账户须封存。      十一、处境定居提取申请条件:      1、提取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2、提取申请人出境定居;      3、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4、提取申请人公积金账户须封存。

3.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2

2022年沈阳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是什么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沈阳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内的;

  (二)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依照前款第(一)、(五)项,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2

4. 2022年沈阳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是什么

       2022年沈阳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是什么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沈阳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内的;
         (二)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依照前款第(一)、(五)项,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具体如下:1、提取要件,职工以现金或商业贷款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提取,职工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提供契税证明;2、提取时限,职工以现金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的,自签订登记备案购房合同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提取额度,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职工,可持银行相关还款凭证,含提前部分还贷凭证申请提取自偿还贷款之日起已偿还的全部贷款本息金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

6.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2021,具体如下:1、提取要件,职工以现金或商业贷款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提取,职工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提供契税证明;2、提取时限,职工以现金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的,自签订登记备案购房合同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提取额度,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职工,可持银行相关还款凭证,含提前部分还贷凭证申请提取自偿还贷款之日起已偿还的全部贷款本息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 沈阳公积金提取条件

2021沈阳公积金提取新规一、提取要件1.职工以现金或商业贷款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提供不动产权证书,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即可提取。2.职工商业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提供契税证明。二、提取时限职工以现金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的,自签订登记备案购房合同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三、提取额度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职工,可持银行相关还款凭证(含提前部分还贷凭证)申请提取自偿还贷款之日起已偿还的全部贷款本息金额。四、有关说明1.2021年7月5日(含)后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的职工,须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关要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2021年7月5日前现金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且在2021年7月5日前未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关要件,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2021年7月5日前已下发不动产权证书的职工,按原政策执行,即持不动产权证书及相关要件,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3.2021年7月5日(含)后现金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的职工,持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相关要件,自签订登记备案购房合同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4.本通知自2021年7月5日起执行,《关于阶段性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房证未发”提取问题的通知》(沈住公发〔2016〕34号)和《关于阶段性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房证未发”提取问题的实施细则》(沈住公发〔2016〕35号)即刻废止。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沈阳公积金提取条件

8. 沈阳公积金提取条件

法律分析:须同时满足:1、未重新就业或已就业未缴存住房公积金;2、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3、住房公积金转入中心指定账户集中封存满1年;4、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