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法》第39条中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怎么理解?

2024-05-08 15:00

1. 《商业银行法》第39条中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怎么理解?

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为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及可短期套现的资产,实际表现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的大小。
 
 
“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资本充足率是指资本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
该比例反映商业银行在存款人和债权人的资产遭到损失之前,该银行能以自有资本承担损失的程度。
规定该项指标的目的在于抑制风险资产的过度膨胀,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商业银行法》第39条中的“资本充足率”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怎么理解?

2.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释义的介绍

资本监管是当今世界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实施审慎监管的核心内容之一。实施资本监管对于提高银行体系的稳健性,促进金融市场公平竞争,保护广大存款人利益具有重大意义。本书介绍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具体内涵,适合银行业从业人员参考学习。

3.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多少?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商业银行\x0d\x0a(一)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x0d\x0a(二)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x0d\x0a(三)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多少?

4.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多少?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拓展资料:商业银行法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是为了保护商业银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维护金融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法律法规。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修正;根据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最新商业银行法全文包括总则、商业银行的设立和组织机构、对存款人的保护、贷款和其他业务的基本规则、财务会计、监督管理、接管和终止、法律责任、附则。

5.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多少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商业银行\x0d\x0a(一)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x0d\x0a(二)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x0d\x0a(三)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多少

6.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多少?

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三)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商业银行办理票据承兑、汇兑、委托收款等结算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兑现,收付入账,不得压单、压票或者违反规定退票。有关兑现、收付入账期限的规定应当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7.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  )。

【答案】A
【答案解析】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与《巴塞尔协议》的标准一致,即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  )。

8. 关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

1、此处的资本与资产是不同的概念。
2、资产是银行拥有的各种资源的存在形式,如贷款、垫款什么的。资产可能会发生贬值(股价下降)、无法收回(如贷款)等损失情况,当损失比较大时,银行可能会破产倒闭。
3、为了避免银行的资产发生损失时导致其破产,就需要有一定的“资本”来覆盖这些可能的损失,即实际损失发生时,用这些“资本”来填补损失,一定程度上保障银行不至于“破产倒闭”。
4、一般情况下,只有部分资产可能出现损失,因此所需要的资本一般是资产的一定比例,像巴塞尔协议,规定了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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