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新农合报销范围包括哪些?报销范围明细?

2024-05-11 20:37

1. 沈阳新农合报销范围包括哪些?报销范围明细?

  新农合报销范围如下:
   
      1、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2、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3)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3、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沈阳新农合报销范围包括哪些?报销范围明细?

2. 农村合作医疗在沈阳住院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异地长期居住证明等,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患者在定点医院就医,只要做好备案,带上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就可以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三、规范异地就医流程
(五)规范转出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部级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信息。
(六)规范结算流程。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区分参保人员个人与各项医保基金应支付的金额,并将计算结果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用于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直接结算。
(七)强化跨省综合协调。部级经办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见附件,以下简称经办规程)负责协调和督促各省(区、市)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对无故拖延拨付资金的省份,部级经办机构可暂停该省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各省级经办机构负责协调和督促统筹地区及时上缴跨省异地就医预付及清算资金。

3. 辽宁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根据国家新农合筹资政策要求:2013年2014年新农合筹资都是每人都是收60元,辽宁省部分地区可能有所调整,即收75元。国家对每一个参合农民的配套资金是280元。
(一)门诊医药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
  1.普通门诊及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报销起付标准为零元;
  2.急诊医药费用在统筹区域内报销起付标准为零元;在统筹区域外报销起付标准为市级医院500元、省级医院1000元。
  (二)住院医药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
  1.在乡级定点医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为零元;
  2.在区级定点医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为零元;
  3.在市级定点医院(市属)治疗的起付标准为500元;
  4.在市级定点医院(省属)治疗的起付标准为1000元;
  第九条起付标准以上医药费用按下列标准报销:
  (一)门诊治疗医药费按下列标准报销
  1.普通门诊医药费补偿标准。参合农民在市级(含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不予报销;在区、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药费报销比例为40%,年累计封顶300元;在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80%,报销范围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30元,家庭成员可以共享。
  2.特殊慢性病医药费补偿标准。特殊慢性病患者持《特殊慢性病就诊证》在乡级及乡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为50%,年累计封顶4000元。
  3.急诊医药费补偿标准。急诊须在区级及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参照《辽宁省急危重症抢救成功标准及单病种质量控制标准》执行,报销比例按住院比例给予报销。
  (二)住院治疗医药费按下列标准报销
  1.在乡级定点医院治疗:医药费用0-200元的部分,按30%报销;医药费用201-3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医药费用3001元以上的部分,按85%报销。
  2.在区级定点医院治疗:医药费用0-300元的部分,按30%报销;医药费用301-5000元的部分,按70%报销;医药费用5001元以上的部分,按80%报销。
  3.在市、省级定点医院治疗:经过转诊,参合农民可到区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市级起付线为500元,省级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50%。未经转诊且不属于急诊的患者,报销比例为20%。
  4.几种特殊大病住院医药费补偿办法:
  (1)14岁以下患白血病患儿(两个型)在省、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其医药费15万元以内部分按70%比例补偿,超出定额部分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的比例进行补偿。
  (2)14岁以下患先心病患儿(十二种)在省、市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其医药费定额内部分按70%比例补偿,超出部分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的比例进行补偿。
  (3)肾衰透析门诊、住院患者,其医药费补偿比例为70%。
  (4)妇女患宫颈癌住院治疗费1.5万元以内部分按70%比例补偿,超出1.5万元部分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的补偿比例进行补偿。妇女患乳腺癌住院治疗费1.2万元以内部分按70%比例予以补偿,超过1.2万元部分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确定的补偿比例进行补偿。
  (5)将农村妇女分娩费用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费用实行定额补偿,补偿标准为每人600元。
  (6)耐多药肺结核、重度精神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住院医药费,扣除起付线(市级医院500元,省级医院1000),其医药费按70%比例予以补偿。精神病患者在区外定点精神病院住院治疗的按照70%比例补偿,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垫付制度,按床日70元给予定点医疗机构补偿。
  (7)在区、乡两级医疗机构开展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种疾病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补偿比例执行区、乡两级医疗机构分段按比例报销政策。
  第十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参合农民年度内门诊和住院累计报销封顶线15万元。
  第十一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患有特殊慢性病的患者,由区合管办组织专家组统一鉴定后办理《特殊慢性病就诊证》。
  第十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慢性病确认标准。

辽宁省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

4. 沈阳如何办理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程序

  (一)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就诊者持《大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直接在就诊的定点村卫生室、乡(镇)定点医疗机构领取补偿;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县外医疗机构就诊的,由就诊者持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回所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报销。  (二)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合管科(站)工作人员按规定为其核算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将补偿费用先垫付给患者。  (三)参合农民外出务工、暂住、探亲期间因病需住院原则上回本县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因抢救等情况在异地住院的费用或不按规定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在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相当级别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基础上按50%报销。由患者凭住院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复式处方、医疗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发票和《大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县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四)经县合管办批准转到县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患者凭住院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医疗费用清单、医疗费用发票和《大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县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09年新农合补偿标准

   一、门诊补偿标准: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门诊补偿费用按个人缴纳的90%标准划入门诊家庭账户,包干使用。每户年报销门诊医疗费用数额不得超过家庭账户总额,年末有节余可转入下年度使用,但不得抵缴下年度个人应缴费用。  二住院补偿标准: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因病住院治疗,可获得住院期间包括药费、床位费、手术费、处置费、输液费、输血费、输氧费、常规影像检查(B超、心电图、放射)以及常规化验(血、尿、大便常规)费用的补偿。  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设立起付线和封顶线,起付线标准为:乡(镇)定点医疗机构5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五保户、低保户和优抚对象取消起付线;封顶线标准为30000元,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为每个人在1年内累计补偿的住院医疗费总额不超过300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次住院的医疗费用(除去不能报销的费用)在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人负担。起付线以上部分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统筹基金中按比例补偿:  (一)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住院费用50元以上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  (二)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住院费用200元以上部分,按65%的比例报销;  (三)在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为:住院费用600元以上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  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不足25%的按25%保底补偿,县级以上非定点医疗机构诊治的住院费用补偿比例不足15%的按15%保底补偿。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含平产、剖腹产的补偿方法为每例100元,在县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平产每例200元,剖宫产每例100元,对发生产科并发症、合并症的产科住院病人的医药费用,在扣除降消项目补偿费用后,再按一般住院补偿予以补助。  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采用中草药及适宜技术治疗费用的补偿比例在同级的补偿比例的基础上上调10%。  年底根据大病统筹基金结余情况决定是否开展二次补偿。           不能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报销项目     (一)不属于新型农村合作《基本用药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  (二)斗殴致伤、自杀、自残、服毒、公(工)伤、酗酒、整容、美容、矫形、义眼、义肢、视力和齿形矫正、交通肇事、计划生育、职业病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经鉴定属医疗事故或已产生医疗争议尚未经过鉴定的;  (四)自点药品和医学检查的费用;  (五)与疾病无关的检查、治疗费用和不符合处方用药的药品费用;  (六)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流行和群发性中毒事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违反其它有关规定的。希望可以对你有用。

5. 沈阳农合医保就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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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分两种情况:一、就诊医院已经开通即时结报,这时患者入院时出示医疗本、身份证、以及在当地农合办开具的转诊审批表,就可以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二、就诊医院未开通即时结报的,这需要患者回当地报销。1、患者携带在农合办开具的转诊审批表在医院住院,并加盖医院公章;2、患者住院时全额自费,出院时携带以下资料回当地农合办报销:出院证、诊断证明书、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病历等。

沈阳农合医保就诊报销

6. 沈阳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沈阳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如下:1、门诊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2] 。2、住院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3、大病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 沈阳农合医保就诊报销

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报销分两种情况:一、就诊医院已经开通即时结报,这时患者入院时出示医疗本、身份证、以及在当地农合办开具的转诊审批表,就可以在就诊医院直接报销;二、就诊医院未开通即时结报的,这需要患者回当地报销。1、患者携带在农合办开具的转诊审批表在医院住院,并加盖医院公章;2、患者住院时全额自费,出院时携带以下资料回当地农合办报销:出院证、诊断证明书、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病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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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农合医保就诊报销

8. 辽宁省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

一、报销所需资料
  1、 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二、报销流程 :
  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在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账指南
  住院报账程序:
  医院直接报账:
  因疾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向医院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直接参与报账。
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报账:
  报账材料由个人拿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由镇农医办呈报县农医办报账之后,由镇农医办电话通知前来领取报销费用。
  所需材料:出院证、正式发票、费用清单、户口本、身份证、农村合作医疗证。
  外地住院,还需备齐:住院小结、住院首次病程记录、出院记录。
  区外住院,还需备齐:入院记录、出院记录。
  外伤住院,还需备齐:外伤证明、入院记录。
  (外伤证明——由所在村社开具详细证明,并盖村委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