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论文“打假”

2024-05-10 13:44

1. 如何进行论文“打假”

作为一名基层教育教学研究人员,每年都要对一线教师的文本类教育教学论文进行评选,然而,在网络发展迅猛的今天,要对上缴的论文进行评选,谈何容易?首要的令人头疼的工作便是论文“打假”,就是先要甄别论文是否涉嫌抄袭,是几篇论文的拼凑还是全文下载,因为这关乎评选论文的功能和质量,那么对这些数量巨大、洋洋洒洒的长篇文本类论文,不可能全文输入搜索比对,如何进行“打假”呢?
我通过一年来的论文“打假”工作,觉得要从以下6个方面进行网络搜索进行比对:1、输入论文题目
或题目中的核心词语;
2、对论文题目适当变通,也就是输入相同意思的题目,比如原论文题目为“如何在数学课上进行小组合作学习”,可变为“加强对学生合作方法和技能的培养;3、输入关键词;4、输入文章中你认为非常精彩的语句或理论性非常强的语句;5、输入文章中援引教育名家的名字和话语;6、输入文章开头或结尾段落中的前两句;做好这6个方面,才是对论文进行了比对,那怎样的论文可以界定为涉嫌抄袭呢?
1、全文下载的毫无疑问是假的;2、除过开头和结尾,其余都是下载的,仅仅只做小标题的改动
;3、全文的50%的段落基本上是下载的,或有那么至少两个大段落是下载的;4、题目与文章内容关系不紧密的,或者段落之间的意思有重复、段落间联系有断接的,可以认为是下载后,只做了题目的变动,或是几篇下载论文的拼凑;5、与网络上的论文表达的意思一样,是对网络论文的扩写或缩写;6、语言或理论非常专业的,纯属教育教学理论研究类的;7、文章中地名或学校名与实际不符的。8、文章中有与教师教学实际有出入的。

如何进行论文“打假”

2. 如何打击学术造假?

 3月15日,浙大公开对“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进行了处理:贺海波因8篇论文存在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被开除教师队伍;贺海波所在的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吴理茂被解聘。打击学术造假,需用重典!这样的处理结果,让人拍手称快!

  目前,学术造假、学风不正、粗制滥造,抄袭剽窃的现象,在一些高校、科研院所不同程度地存在,社会影响非常恶劣。15日,教育部负责人表示,要像体育界反对兴奋剂一样,不护短、不姑息、不手软。

  打击学术遭假,“重典”不可或缺。然而,打击学术造假,治标更需治本!亡羊补牢,莫如事前防范,社会监督、法律威慑。

  打击学术造假,当务之急,要彻底清理滋生造假的土壤,改变目前以论文数量为主的考核导向,建立以论文质量为导向的考核体系,从源头上扭转急功近利的学术风气。

  著名华裔数学家丘成桐认为,导致大陆教育、科研质量不高的原因,就是有些高校和主管部门喜欢“亩产万斤”,不考虑教育、科研的使命。

  大多数学科,没有一二十年的积累难以出成果,“板凳坐得十年冷”。但目前各高校考核教师,基本是重论文、论文发表数量和SCI(即美国《科学引文索引》),论文与票子、房子、位子等自身利益挂钩,这些硬性考核指标导致科研人员坐不得“冷板凳”。在无形的压力下,浮躁心态逐渐蔓延,有的教师不是认真搞研究,而是热衷“搞关系”,拉项目,充当“学术包工头”。有的教师一年发表十多篇“核心刊物”论文,而且年底得表彰者,往往是这些学者。

  打击学术不端,应该建立自律与他律相统一、内部治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预防惩治体系。学术造假不光是道德问题,仅靠自律难以铲除,必须制定可操作的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建立独立于行政体系之外的学术道德委员会,对学术道德实行一票否决。目前,教育部已着力构建惩治和预防工作体系,发挥社会力量进行监督。

  打击学术腐败,走出“自己人监督自己人、自己人查处自己人”的模式,也有必要。我国至今没有建立全国性的学术打假机构,对政府资助项目的质量和真伪也缺乏有效检验。对造假事件多是学校单独处理,有的院校、科研机构态度暧昧模糊,甚至姑息迁就——近年来,造假事件不少,得到严肃处理的不多。在该问题上,一些国家的做法值得借鉴,美国在公众与卫生服务部下,设立了“研究诚信办公室”,对政府资助项目真实性进行调查,造假者在一定年限内不能参与任何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

  打击学术造假,也需法律支持。在我国,论文作假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和解除公职,与造假成功获得的巨大名利相比,风险很小。近邻韩国,在“克隆之父”黄禹锡造假事件后,不但首尔大学撤销了其教授职务;韩国检察机关也对黄禹锡及其科研小组进行调查,认定他欺诈挪用“政府科研资金”,对其提起诉讼。相比之下,我国法律在打击学术造假方面明显滞后,无法追究学术造假者的刑事责任。

  道德自律不是万能的。只有改变指挥棒,依靠制度约束,发挥社会监督和法治力量,多管齐下,才能使学者不愿违背、不敢违背、也不能违背学术道德,学术造假这个毒瘤才有可能越来越小、直至最终被铲除。

3. 学术造假也要从娃娃抓起吗,如何严厉打击学术造假的行为?

防范意识要从小抓起。
打击学术造假需要用“重要典型”。刻不容缓。当代社会学术造假,学风不正,还有抄袭,剽窃等一些现象越来越多。在一些名学等学校、科研院都有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存在。对于社会影响造成了十分恶劣效果。大多数科研成果,没有几十年积累,很难出现正经科研成果,俗话说“板凳坐得十年冷”。现在目前各高校考核教师基本都是重论文,关于论文发表,论文自身内容,与自己经济、权利等利益也是有密不可分重要关系,这些硬性考核导致科研人员心浮气躁,不是注重搞科研,而是注重”搞关系”。当代社会的风气越来越偏被世俗、被现实打击越来越重。
要严厉打击学术造假就要做到:自身道德品质规范,建立自律与他律相统一,摆正自己思想和想法,专心研究自己科研成果。建立一套与自己思想正气相统一完整体系。打击学术腐败,要做到”自己人监督自己人,自己人查处自己人”相互监督和管理也是十分有必要。
在我国至今好像还没有很严格学术打假等机构,严厉打击学术造假,从源头抓起,加强学风建设和各种体制完善,所以更需要从娃娃抓起。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是懂法,知法,守法好公民,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不该犯的事情不犯。法律是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生活,为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创造安全,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法律规定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应该履行的义务,法律也为我们批判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提供了准绳指引,教育人向善。 
学术造假也要从娃娃抓起!严厉打击学术造假。

学术造假也要从娃娃抓起吗,如何严厉打击学术造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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