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征缴局负责什么

2024-05-11 12:53

1. 市社保征缴局负责什么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职能一、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以及监督基金的储存、增值工作。二、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会基础性工作建设,搞好财务电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财务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检查。三、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会计核算工作,搞好各项基金的收支平衡与调度,确保基金支付需要;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汇总各种财务报表,并按时向省劳动保障厅和其他有关部门报送。四、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的管理办法和指导性意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业务操作规程、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以及全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的工作。五、负责全省企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工作。六、负责全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工伤、生育保险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七、负责全省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组织实施中直行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八、负责对申请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的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并依据考察情况提出使用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的具体意见。九、负责全省养老保险费征缴和养老金发放计划的制定及省级调剂金的催缴和使用。十、负责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各项业务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负责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及资源数据库建设,制定全省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实施社会保险信息标准化建设。十一、负责中直行业养老保险费征缴基数核定和职工退休待遇以及养老保险登记证的审核工作。十二、负责对中直行业参加社会保险统筹企业申报的工资总额、缴费情况和应拨付养老金的基础数据进行定期审核工作。十三、负责中直行业参加社会保险统筹企业职工调动工作时,个人帐户的转移、接续、终止等工作。十四、负责中直行业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管理和规范等工作。十五、负责全省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中的政策咨询和来信来访工作。十六、负责全省失业保险调剂金的归集、管理和拨付工作。十七、负责落实失业保险发展规划和全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建设规划工作。十八、负责全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单位)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申报、登记和基础数据建立工作。十九、负责指导全省失业保险扩大覆盖面、保险费征缴基数的核定管理和拨付工作。二十、负责指导和实施对失业人员享受待遇和保险金发放工作。二十一、负责开展失业保险政策宣传和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工作。二十二、负责指导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工作。二十三、负责统一经办在哈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管理、支付等具体经办工作。二十四、负责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管理工作。二十五、负责对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在校大学生的医疗经费等有关事宜的管理工作。二十六、负责统一经办中省直企业职工的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支付等工作。二十七、负责制定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的有关配套文件和规章制度工作。二十八、负责组织实施中省直企业单位工伤、生育待遇审核工作,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执行行业差别费率和企业浮动费率制度的经办和监测分析工作。二十九、负责在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资格后与省直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协议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三十、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归集、调剂和使用工作。三十一、负责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三十二、负责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驻黑龙江省军队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以及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审核工作。三十三、负责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驻黑龙江省军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的收缴、管理及养老金的拨付和社会化发放工作。三十四、负责对中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及驻黑龙江省军队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审核工作。三十五、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网络化管理工作。三十六、负责承担全省各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运营管理工作。三十七、负责搞好全省各级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单位的财务、档案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三十八、负责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和基金征缴工作。三十九、负责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审查、养老金支付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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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社保征缴局负责什么

2. 社保征缴工作是什么

为完成全年社保扩面任务和征缴目标,多地开启了“运动式”的征缴扩面。不过,随着参保人数增长拐点来临,扩面空间缩小,“运动式”征缴扩面已难再大比例地提高覆盖人数。社会保险是保障民生的好制度,尤其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然而,国家虽然三令五申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并年年呼吁民众积极参保,但仍然有不少企业为了逃避社会责任,减少企业经营成本,拒绝为劳动者购买社保,还有一些民众出于顾虑,不愿意购买社保,乃至选择退保,导致社保制度没有实现全覆盖,社会上仍然有不少民众没有参加社保。为了让社保制度的好政策覆盖负面,推动社保征缴扩面工作显然很有必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必须谨防社保征缴扩面的好经念歪,避免社保由惠民生沦为“坑百姓”,引起老百姓的不满。一方面,谨防保障民生的社保征缴扩面沦为弥补社保基金缺口的救命稻草。目前各地社保基金存在不小缺口,扩大征缴面,可以多收一点社保资金,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目前的缺口,继续维持当下社保的寅吃卯粮格局,这恐怕是多数地方积极推进社保征缴扩面的主要目的。所以,一定要谨防这种局面出现,不能把弥补资金缺口作为社保征缴扩面的主要目的。另一方面,谨防社保征缴扩面沦为强制民众参保,应当尊重民众的意愿和选择权。从目前各地推进社保征缴扩面的工作安排来看,还是延续过去的老路子,层层摊派任务,而地方基层政府要完成社保征缴扩面任务,很容易采取强制的办法,逼迫民众参保,剥夺了民众的选择权。从社保制度的设计上说,除了城镇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依法实行强制参保之外,其他群体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实行的自愿原则,居民可以参保,也有权不参保。换言之,推动社保征缴扩面工作,政府部门职能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保,而不能强制要求普通民众参保,必须尊重社老百姓的自愿性和选择权,尤其是新农保、新农合征缴扩面一定要尊重老百姓的意愿,既不能强制农民参加新农保、新农合,也不能强制农民必须购买最高档次的新农保。事实上推动社保征缴扩面工作顺利开展,引导民众积极参加社保,关键在于政府自身。首先,减轻企业税负,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让企业有足够的利润空间为职工购买社保。其次,政府加大社保的政策宣传,赢得民众信任,很多人不愿意参加社保,主要是政府公信力不够,不相信社保是好政策。最后,各级财政加大社保投入力度,改善社保制度,特别是让民众在社保的异地互认、转移中便捷、不吃亏,让社保制度真正惠及百姓,保障百姓的养老、医疗等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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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单位地税局缴社保需要什么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2、没有办理二代身份证或二代身份证丢失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本人户口页复印件;3、特殊人群需要提供特殊证件复印件(如:伤残证、工伤证、低保证等)。办社保卡的流程:1、确保个人基本信息正确。用人单位(学校)可通过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申报系统或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窗口核对个人基本信息;非在职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辖区街道(乡镇)核对个人基本信息。2、领取社会保障卡。在职人员(学生)可通过单位(学校)统一领取;非在职人员可到本辖区街道(乡镇)领取。3、开通社会保障卡。参保人领取社会保障卡后,本人须持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对应银行窗口开通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需由监护人持社会保障卡、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户口薄原件办理。
一、社会保险费的计算标准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二、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单位地税局缴社保需要什么

4. 社保在税务局缴纳还是社保局

法律分析:社保的缴费将由税务局统一征收。税务局掌握着企业的收入数额,税务局征收的是国家的税费,和交的各种保险没有关系,而社保局是政府为大众人民而设立的一种政府机构,为人民服务的,他可以缴纳生活中的五险一金,和办理各种房屋过户手续的政府机关,所以缴纳个人保险还是在社保局缴费。但是如果是社保的话,应该去税务局交。现在社保中心已经归税务局所管。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可以实现统一征收的功能,税务机关相对地方政府也有相对独立的职责,有利于资金管理。所以如果我们是交社保的话,需要去税务局,但是交其他保险的话,照样去社保局交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5. 社保稽查科什么意思

社会保险稽查的内容包括:(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和登记验证情况;(二)社会保险费申报和代扣代缴情况;(三)职工人数、工资基数、财务状况和缴费能力等情况;(四)社会保险费缴纳和缴费费率执行情况;(五)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其补缴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六)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者的资格条件和领取的待遇项目、标准情况;(七)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管理、运营等情况;(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稽查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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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稽查科什么意思

6. 社保科是什么科?

法律分析:
1、登记科:负责单位和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核定、征缴等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参保人员个人权益维护及权益记录单的综合管理及发放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工作;负责居民医疗、养老登记指导工作;负责待转金的对账调整处理工作;负责办理各类参保人群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手续、咨询回复;负责保管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档案资料等。
2、养老保险科:负责离退休人员和遗属待遇核发,负责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及其待遇调整的审核,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发、调整工作,负责死亡人员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等待遇的审核;负责非定期待遇审核支付;负责保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总体经办业务档案资料等。
3、医疗保险科: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急救、重症、住院医疗费用和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的初审,负责对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人员的门诊、急救、重症、住院医疗费用进行初审,按照有关规定及服务协议负责对两定机构实施监管;负责易地安置、长驻外地人员的管理,办理易地安置人员个人帐户金额随本人退休费发放及长驻外地人员个人帐户抵扣费用的初审,负责门诊治疗重症疾病申报审批,负责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转院备案管理,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享受公务员补助费用,负责重症疾病申报审批等工作;负责保管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经办业务档案资料等。
4、工伤生育保险科:负责工伤保险享受对象资格认定、待遇审核;按照有关规定与辖区协议管理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康复器械配置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对其工伤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对协议管理医疗机构门诊、急救、住院医疗费用和协议管理服务康复机构、康复器械配置费用进行初审;对长驻外地、易地安置工伤人员的门诊、急诊、住院医疗费用进行初审;负责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及相关待遇初审;负责保管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档案资料等。
5、失业保险科:负责失业保险享受对象资格认定、单位备案、待遇审核等相关工作;协调落实企业预防失业及促进失业人员就业的相关政策,指导督促失业人员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等;负责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负责保管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相关档案资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七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7. 社保局有稽查科吗

法律分析:社保局有稽查科。稽查科的工作内容包括:
(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和登记验证情况;
(二)社会保险费申报和代扣代缴情况;
(三)职工人数、工资基数、财务状况和缴费能力等情况;
(四)社会保险费缴纳和缴费费率执行情况;
(五)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其补缴计划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六)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者的资格条件和领取的待遇项目、标准情况;
(七)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管理、运营等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稽查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社保局有稽查科吗

8. 税务局收入的医保和社保资金要上缴哪个部门?

从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局征收社保。





国务院、人社部印发了《国家税务和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社会保障征缴工作由税务部门统一进行。





政策原文节选:





改革方案还对完成新税务机关挂牌督办、制定新税务机关“三个明确”、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关税转移支付、促进税收一体化和优化征管等重点改革任务作出具体部署。收费业务和信息系统,加强资金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和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相关保障措施。





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计划分步完成集中办公工作,挂牌新设机构,以新设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严格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级税务组织体系和税收征管责任,完善结构布局和权力配置,使机构设置科学化、职能明确化,合理配置资源。





同时,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机关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要按照方便、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责任转移到税务部门的范围,转移一批依法保留、适合转移的成熟非税收入项目,并逐步推进。要把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结合起来,优化完善纳税管理信息系统,更好地为纳税人和出资人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