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和商务管理

2024-05-12 23:53

1. 企业管理和商务管理

商务管理是中国加入WTO后,国内外企业对人才的新的要求,基本掌握商务管理专业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具备参与商贸企业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培养能熟练掌握商务管理业务流程,熟悉国际商务管理惯例和国际贸易惯例,了解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动态,了解当代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发展现状、趋势;掌握现代财务管理方法,熟悉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国际惯例;要求较强商务沟通和谈判技巧,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并具有娴熟的商务英语应用能力和电子商务操作能力的面向国内国际市场、适应国内国际竞争、富于开拓精神的复合型、外向型管理人才。
       商务管理专业学生毕业后适合在外资企业、跨国公司、国际金融机构、工贸公司、商贸公司、科贸公司、货物进出口公司、国际国内融资企业、银行、保险公司、财务公司等单位就职。
       企业管理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组织、计划、指挥、监督和调节等一系列职能的总称,是通过计划、组织、控制、激励和领导等环节来协调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期更好地达成组织目标的过程。
       企业管理可以划为几个分支: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采购管理、营销管理等。通常的公司会按照这些专门的业务分支设置职能部门。
       其实,通过简单的了解,你就能够明白,企业管理为的是达到整个组织(即我们说的公司,企业,集团)的目标而进行的管理,赢取利润,发展。它针对的是整个组织。更倾向于战略层面。
而商务管理,具体针对双方的商务活动和贸易,更倾向于战术层面上具体的贸易活动,从而成功为企业的达成商务交易,获取交易盈利。

企业管理和商务管理

2. 商业保险 应计入什么科目

员工的商业保险费应计入管理费用-商业保险科目。
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商业保险,
贷:银行存款。
商业保险关系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所谓社会保险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扩展资料
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目的固然在于营利,不过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商业保险业务经营主体的社会职能是对减低风险进行组织、管理、计算、研究、赔付和监督的一种服务。由于保险业务直接经营着货币资本,所以它又是一种金融服务。
同时,保险业务涉及众多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如果商业保险业务经营主体经营不当,不能赔付应承担的保险金,不仅会使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出现的损害得不到补偿,而且会引发社会矛盾和不安定。
因此法律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对商业保险业务经营主体的成立、管理、投资和终止经营等各个方面予以规范,以保障这种社会财富再分配的顺利进行。长期的保险活动实践也要求商业保险业务经营主体应当实行专业经营原则,也就是说商业保险业务只能由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特定商业组织进行经营。
从世界各国保险法律规范来看,专业经营是各国对保险业依法实施监管的一项重要原则,例如日本、德国、韩国和中国台湾省的保险法或保险业监督法都规定,从事商业保险的主体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是依法成立的相互保险公司。

3. 工商管理专业与保险行业有什么联系

我觉得保险做到后来,就上升到一定层次,即管理人员应该就需要工商管理的知识了,现阶段保险应该和工商管理没啥关系吧。

工商管理专业与保险行业有什么联系

4. 失业保险能否由商业公司经营为什么?

  失业保险不能由商业公司经营,商业公司主要的经营目的是为了盈利,如果失业保险作为以盈利为目的,最终损害就是广大劳动人民的基本利益,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本身就属于经济较为困难的时期,如果仅有的微薄生活费都不能保证,会给社会增加很多不稳定因素。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5. 财产保险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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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条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应当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第九十六条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可以经营本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的保险业务的下列再保险业务:(一)分出保险;(二)分入保险。第九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除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第九十八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障被保险人利益、保证偿付能力的原则,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保险公司提取和结转责任准备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制定。第九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提取公积金。第一百条保险公司应当缴纳保险保障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应当集中管理,并在下列情形下统筹使用:(一)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救济;(二)在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时,向依法接受其人寿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提供救济;(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保险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第一百零一条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和风险程度相适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认可资产减去认可负债的差额不得低于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达到规定的数额。第一百零二条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四倍。第一百零三条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第一百零四条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方法和巨灾风险安排方案,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第一百零五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再保险,并审慎选择再保险接受人。第一百零六条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一)银行存款;(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三)投资不动产;(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制定。第一百零七条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可以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第一百零八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建立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第一百零九条保险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的利益。第一百一十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保险产品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第一百一十一条保险公司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品行良好,具有保险销售所需的专业能力。保险销售人员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保险代理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的培训和管理,不得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第一百一十三条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法使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第一百一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公平、合理拟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本法规定,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第一百一十五条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第一百一十六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二)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六)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虚构保险合同或者故意夸大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损失程度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七)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八)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九)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十)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十一)以捏造、散布虚假事实等方式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者以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保险市场秩序;(十二)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十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行为。

财产保险公司管理办法

6. 经济及商业管理、企业管理、金融管理三个专业区别是什么?

这三个都是研究生的专业吧。
注重的深度不一样吧,
企业管理的课程肯定有经济及商业管理、金融管理的内容,企业管理注重培养的是企业管理的人才,注重人才综合素质的提升,比如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生产管理,包括经济及商业管理、金融管理都有所涉及,但涉及内容程度达不到专业化的要求,是未来企业CEO的接班人。
而经济及商业管理、金融管理更注重的是行业内的专业化,经济及商业管理注重的是经济领域内商业的经济模式等,金融管理更倾向于金融行业,包括银行、保险、证券这些行业的研究与管理。
从就业前景来看,企业管理、金融管理的就业水平相当,企业略胜一筹,而经济及商业管理不怎样,近几年经济学的就业状况很不乐观。具体还得看您的兴趣及就业方向了~

7.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可给商业保险公司管理吗

可以的
看一下所购买的这份保单是否有保单豁免功能,即投保人万一身故,那保单保费不用交纳,保单继续有效。如果有那就不必退保了,保费由保险公司来为你交纳;如果没有可以按照你原先的想法去办理。
其次,办理退保只能是投保人去办理,由于投保人已经身故,所以需要变更投保人,比如说把投保人变更为被保险人,然后被保险人再办理退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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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青岛慧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怎么样?

青岛慧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是2011-05-03在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67号金帝山庄18号楼1单元301户。
青岛慧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702125720831472,企业法人苏慧文,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青岛慧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企业管理咨询(不含商业秘密、金融、保险、证券)、教育信息咨询(不含学历教育)、市场调研、企业形象设计,会议服务(不含食宿),软件开发及维护,市场营销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山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481390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100-1000万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4186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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