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支出的抵扣限额

2024-05-13 21:08

1. 捐赠支出的抵扣限额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可抵扣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分为按3%限额抵扣(非金融企业)、按10%限额抵扣及按全额抵扣三项,由于是由不同的法律法规先后陆续规定的,对其扣除限额的计算也没有统一规定,使纳税人在实务操作中遇到困难,现对如何正确计算扣除限额分析说明如下:捐赠支出的计算与申报主要是依据申报表附表八《公益救济性捐赠明细表》进行填列申报的,在计算时也必须依据该表的规定进行,它的填报说明如下:1、本附表填报本期发生的通过非营利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进行的所有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2、“用途”栏填报公益救济性捐赠用途,可以按用途归类填报;3、“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限额”=(主表第43行“纳税人调整前所得”+捐赠支出总额±纳税调整项目)×法定扣除率4、“捐赠支出总额”填报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全部捐赠支出;5、“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捐赠支出总额”-实际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目前在实务中对捐赠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不明确:一是可以全额扣除的捐赠支出是否应当在上述步骤3中的纳税调整项目中扣除;二是对按3%与按10%计算的扣除限额是不分项按3%计算扣除限额,不分项按10%计算扣除限额,不分项按13%计算扣除限额,还是应当分项计算扣除限额。目前的税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说明是否应当将全额抵扣的捐赠出支进行扣除,假设不进行扣除,那么对于可全额抵扣的捐赠支出既可以在后面的计算中全额扣除,又在这里可以对它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扣除,这样就对同一支出抵扣了两遍,明显不符合税法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因此,笔者认为在此应当将可全额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进行扣除。企业所得税 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四)项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六条第三款规定: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其他项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扣除。”企业所得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规定扣除项目,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有关税收的规章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调整的规定中规定的有关税收扣除项目。”因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法规中规定对文化事业捐赠支出按照10%限额扣除的,所以它应视作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的扣除项目。因此在计算时应当分项计算,但其计算基数是相同的。【例】某非金融企业按税法有关规定2002年除捐赠支出之外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2002年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捐赠10万元,通过中华文化事业发展基金会向某国家重点交响乐团捐赠5万元,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捐赠30万元。则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的计算过程为:1、一般性捐赠扣除限额=(100+10+5+30-30)×3%=3.45万元,实际捐赠额大于扣除限额,按扣除限额3.45万元扣除。2、向宣传文化事业捐赠扣除限额=(100+10+5+30-30)×10%=11.5万元,实际捐赠额小于扣除限额,按实际捐赠额5万元扣除。3、向红十字事业捐赠30万元全额扣除。4、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10+5+30)-(3.45+5+30)=6.55万元。

捐赠支出的抵扣限额

2. 捐赠支出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怎么算

亲亲,您好!现在为来您解答哦~[心],捐赠支出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的计算是调整所得额,即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将调整后的所得额乘以3%,计算出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将调整后的所得额减去法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摘要】
捐赠支出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怎么算【提问】
亲亲,您好!现在为来您解答哦~[心],捐赠支出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的计算是调整所得额,即将企业已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捐赠额剔除,计入企业的所得额;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将调整后的所得额乘以3%,计算出法定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将调整后的所得额减去法定的公益性、救济性捐赠扣除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回答】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回答】

3. 捐赠支出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怎么算

亲,您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摘要】
捐赠支出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怎么算【提问】
亲,您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回答】
亲,企业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根据上述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者公益性群众团体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超过部分除另有规定外不得税前扣除,另有规定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明确文件规定的事项,比如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上海世博会等特殊事项时,有专门文件在此期间向灾区或者世博会的捐赠可以全额税前扣除,但是目前上述文件已过期不再执行。会计核算的年度利润总额为负数的企业,即使纳税调整后有应税所得,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除上述特殊规定外,不得税前扣除。【回答】

捐赠支出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按税收规定计算的扣除限额怎么算

4. 捐赠支出的扣除比例是多少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向地震灾区捐款和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款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5. 个人捐赠扣除限额

法律分析: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第二项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所称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
 

个人捐赠扣除限额

6. 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进行全额扣除。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7. 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百分之十二的部分准予扣除。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8. 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是什么

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的标准一般为: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可以予以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以在结转后的三年内扣除,而不是在当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