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规定的耕地红线是

2024-05-06 15:00

1. 我们国家规定的耕地红线是

耕地红线,是指经常进行耕种的土地面积最低值。这是一个具有低限含义的数字,分为国家耕地红线和地方耕地红线两种。我国划定了18亿亩的耕地红线。
根据2006年公布的中国国土资源公报,全国有耕地18.31亿亩,离18亿亩的红线仅有3100万亩的空间。而2005年的土地变更调查表明,仅一年时间又减少了460.2万亩耕地,我国的耕地面积已降至18.27亿亩。

坚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耕地保护的红线不能碰。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原国土资源部会同原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对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原国土资源部与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了《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规定每年违规违法占用耕地超过建设占用耕地总量的15%。
就要对这个地方的主要政府负责人进行问责。2009年2月,国土资源部部署了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对北京市等172个城市(包括140个50万人口以上城市和32个重点城市)2008年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卫片执法检查。初步汇总结果表明,与上年度检查相比,土地执法形势总体趋好,违法用地宗数、面积和耕地面积比例均下降15%~20%。

我们国家规定的耕地红线是

2. 我国耕地的红线是

法律分析:耕地红线,简单理解就是给进行耕种的土地面积设定了一个最低值,这是一个具有低限含义的数字,分为国家耕地红线和地方耕地红线两种。 我国划定了18亿亩的耕地红线,最重要的原因是确保粮食安全,如果没有足够面积的耕地,就无法生产足够数量的粮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3. 我国的耕地红线是

法律分析:我国的耕地红线是十八亿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我国的耕地红线是

4. 我国政府规定的耕地红线是

法律分析:我国目前的耕地红线是18亿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质量降低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
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易地开垦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

5. 我国确定的耕地红线是

法律分析:我国确定耕地红线是18亿亩。
法律依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对未来15年土地利用的目标和任务提出6项约束性指标和9大预期性指标。6项约束性指标集中在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义务量、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主要调控指标中。其核心是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中国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和2020年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确保15.60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我国确定的耕地红线是

6. 我国划定的耕地红线是

一、耕地红线是18亿亩二、扩展资料耕地红线的重要性有以下:(1)保护耕地红线是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根基和命脉,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2)耕地保护红线是根据我国一定时期内耕地保有量、人口数量、城乡建设用地数量、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粮食需求等因素;(3)严格划定,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是增强现代农业发展的物质基础;(4)是强化城市发展边界约束,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有效之举。三、如何保护耕地红线1、强化宣传引导,深入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积极解答群众关心的耕地保护问题;2、加强执法监管,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耕地的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做好及时制止、逐级报告、动员自拆、组织帮拆等工作;3、开展专项监督,重点督察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土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耕地找回工作进展情况和卫片执法发现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改情况。土地的红线,是借用建筑方面红线的含义,标明需要保护,使用途径不能改变的土地范围和可以商业等开发利用的土地范围,现在主要用于保护有限的种植粮食的耕地不被用于商业、工业、建路等开发利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三条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7. 我国耕地的红线是

耕地红线,简单理解就是给进行耕种的土地面积设定了一个最低值,这是一个具有低限含义的数字,分为国家耕地红线和地方耕地红线两种。我国划定了18亿亩的耕地红线,最重要的原因是确保粮食安全,如果没有足够面积的耕地,就无法生产足够数量的粮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四条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

我国耕地的红线是

8. 我们国家规定的耕地红线是多少

法律分析:我国目前的耕地红线是18亿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质量降低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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