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采集信息就是立案了吗

2024-05-13 05:01

1. 派出所采集信息就是立案了吗

不能一概而论。一、派出所的同志做了询问笔录,这只是代表受理了你的报案;  二、受理后,派出所还要进行分析,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是否应当立案。1、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的,就报到局里,按法定程序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2、如果涉及行政违法的,也要报到局里,按法定程序以治安管理案件立案侦查;3、如果不是公安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告知报案人以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或向其他相关的部门移送案件材料

派出所采集信息就是立案了吗

2. 派出所采集信息就是立案了吗

【法律分析】:派出所传唤不一定是立案了。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受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传唤是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的工作,如果不是公安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告知报案人以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或向其他相关的部门移送案件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3. 派出所采集信息就是立案了吗

法律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一、派出所的同志做了询问笔录,这只是代表受理了你的报案;
二、受理后,派出所还要进行分析,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是否应当立案。
1、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的,就报到局里,按法定程序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2、如果涉及行政违法的,也要报到局里,按法定程序以治安管理案件立案侦查;
3、如果不是公安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告知报案人以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或向其他相关的部门移送案件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派出所采集信息就是立案了吗

4. 派出所采集信息就是立案了吗

不一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1、派出所的同志做了询问笔录,这只是代表受理了你的报案; 2、受理后,派出所还要进行分析,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是否应当立案。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的,就报到局里,按法定程序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如果涉及行政违法的,也要报到局里,按法定程序以治安管理案件立案侦查;如果不是公安管辖范围内的,应当告知报案人以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或向其他相关的部门移送案件材料。报案笔录是立案前的一个程序,还不是正式立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报警人反映的情况,依法审查、如果符合刑事立案的标准,才会立案处理。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很多人以为报警了就可以立刻立案,但其实不是的,想要立案还需要满足立案的条件,公安机关也会对案件进行一系列的审查,确定其具有立案资格之后才会进行立案,所以说在报警立案的时候,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5. 如果派出所手机采集到案件怎么办

手机被派出所拿去采集信息了,还能用吗
红妆对镜残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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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信
手机被派出所拿去采集信息,还能用。出所采集手机里的有用信息,不会损坏手机硬件,也不会把当事人的手机中的个人隐私进行泄露,所以,可以放心使用。派出所是公检法机构,是有公信力的,其次,派出所采集信息的时候一定会提前告知当事人采集哪些信息。如果手机是涉案物品,则派出所要进行扣押,自然要收手机;如果手机不是涉案物品,则不能收手机,但仍应交给派出所保管,并开具暂扣单,等传唤结束后,将手机等物品领回即可。根据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经法庭查证属实,且收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证据材料,视为行政机关收集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的范围】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回答于2022-09-22

如果派出所手机采集到案件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