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王室开销怎么办

2024-05-06 02:48

1. 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王室开销怎么办

宫殿属于皇室人员,是固定资产,皇室通过投资,创办公司,,出租宫殿获利,政府也要拨款

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王室开销怎么办

2. 哪些国家有王室

日本、泰国、英国等很多这样的国家。

3. 现在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有那些?


现在君主立宪制的国家有那些?

4. 如果废除了君主立宪制皇室会去干什么?

即使是废除了,皇室还是有优待的。除非是通过革命的手段暴力废除的。例证:民国时期清王室退位后,民国政府每年还花大量的金钱供养。
另:皇室累计下来的财富相当可观,有钱随便做点什么不也能活的很滋润。
再:皇室累积下来的人脉也不是平民可比的
所以:担心皇室该怎么办,还不如担心我们这些平头百姓来的实际

5. 君主立宪制的国家

 国名  国家元首  政府首脑  行宪日期  备注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英国)  女王:伊丽莎白二世  首相:戴维·卡梅伦  1688年  英联邦成员国  挪威王国  国王:哈拉尔五世  首相:埃尔娜·索尔贝格  1814年   瑞典王国  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  首相:斯特凡·勒文  1974年   丹麦王国  女王:玛格丽特二世  首相:拉尔斯·勒克·拉斯姆森  1953年   尼德兰王国(荷兰王国)  国王:威廉·亚历山大   首相:马克·吕特  1815年   比利时王国  国王:菲利普国王  首相:夏尔·米歇尔  1831年   卢森堡大公国  大公:亨利大公  首相:泽维尔·贝特  1868年   西班牙王国  国王:费利佩六世  首相:马里亚诺·拉霍伊  1978年   安道尔公国  大公:1. 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弗朗索瓦·奥朗德2. 乌赫尔主教:霍安·恩里克·比韦斯·西西利亚  首相:安东尼·马蒂·珀蒂  1993年   摩纳哥公国  亲王:阿尔贝二世  国务大臣(首相):米歇尔·罗杰  1911年   列支敦士登公国  大公:汉斯·亚当二世  首相:克劳斯·许谢尔  1862年    君主立宪制是现代资产阶级代议制的表现形式之一,其实质是资产阶级通过议会掌握立法权,这是最重要的国家权力。英国的议会制度奠基于中世纪的“自由大宪章”“牛津条例”等封建法律文献。它们所确立的“法律至上”和“有限王权”基本原则,构成了英国立宪政治的政治基础。1688年的“光荣革命”是一场“不流血的革命”,而作为重要成果的《权利法案》是君主立宪制的宪法文本。现代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的特点是,在保留古老的宪政传统和确立资产阶级政治统治的基础上,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三者融为一体。英国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国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和英国圣公会的“最高领袖”,形式上有权任免首相、各部大臣、高级法官、军官、各属地的总督、外交官、主教及英国圣公会的高级神职人员等,并有召集、停止和解散议会,批准法律,宣战媾和等权力,同时代表英国的形象、素质。但实权在内阁。议会是最高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上院(贵族院)包括王室后裔、世袭贵族、新封贵族、上诉法院法官和教会大主教及主教组成。1999年11月,上院改革法案通过,除92名留任外,600多名世袭贵族失去上院议员资格,非政治任命的上院议员将由专门的皇家委员会推荐。下院也叫平民院,议员由普选产生,采取最多票当选的小选区选举制度,任期5年。但政府可决定提前大选。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女王任命在议会选举中获多数席位的政党领袖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英国陪审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至今已经是其刑事法制根深蒂固的组成部分了。从价值选择来看,不难发现,这实际上也是人为地将法理与情理结合在一起的制度设计。法律固然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但“法有限而情无穷”的固有矛盾从未消失过;法官固然是精通法律的,但存在着机械执法、无视情理的可能性。来自社会的陪审员们虽然不懂法律,却懂社会情理。一个人难以代表复杂的社会心理,但来自方方面面的12个人应当说差不多了。知晓情理的陪审团和精通法理的法官结合在一起,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巧妙的组合。这不等于诟病没有陪审团的诉讼模式,更不等于说不设陪审制度就必然会出现情与法的冲突。那么多大陆法系国家都没有陪审团,定然有别的结合方式,比如制度层面和操作层面。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但理念应是相近的,即刚性之法和柔性之理的统筹兼顾。有一点还需注意,情理是柔性的和不具体的,但吸纳情理的途径和范围应是刚性的和具体的,严防情对法的随意侵蚀。 1994年2月17日,比利时国王阿尔贝二世正式签署了新宪法文本。宪法规定,比利时实行世袭君主立宪的联邦制。国王为国家元首,三军最高统帅。国王和议会共同行使立法权,和政府共同行使行政权,实权在政府,政府对议会负责。议会实行两院制,众议院行使立法权,参议院仅有立法建议和咨询权,只在修宪和国家体制改革方面仍与众议院享受同等权力。同时扩大地区政府的内政和外交权力。议员经普选产生,任期4年。新宪法首次承认女性王室成员的王位继承权。1994年2月17日,比利时众参两院通过比体制改革后的新宪法。这是1831年以来比利时第一次对宪法进行重大修改。新宪法从原来的140条增至198条,保留了原宪法有关基本自由、权力分享和国家民主的2/3条款。宪法规定比实行世袭君主立宪的联邦制。国王为国家元首、三军最高统帅。 法国总统和西班牙塞奥—德乌赫尔地方主教同为国家元首,称为两大公。1993年12月安首次举行议会选举,由里瓦斯·雷格领导的全国民主联盟在选举中获得相对多数并于1994年初组阁。1994年11月政府提出设立增税方案,遭到议会以自由联盟领导人马克·福尔内为首的多数委员的反对并被弹劾下台。12月,议会主要政党经过协商,同意由马克·福尔内担任首相并组建新政府。福尔内政府作为少数党联盟在议会中倍受牵制。1996年末,福尔内政府因提出经济开放和银行改革与反对党争执不下,最大的反对党全国民主联盟也提出弹劾,要求政府下台。在此情况下,福尔内首相决定解散议会,并于1997年2月16日提前举行议会选举。福尔内领导的自由联盟大获全胜,赢得议会28个席位中的16席,最大的反对党全国民主联盟仅获6席。同年4月初,福尔内组成新政府。2001年3月,福尔内领导的自由党在大选中再次获胜蝉联执政。福上台后,积极推动政治稳定和经济多元化,安政局日趋稳定,经济运行良好。新宪法规定,法国总统和西班牙塞奥-德乌赫尔地方主教同为国家元首,国家主权属于人民。实行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分立。 列支敦士登是一个君主立宪国家,且与欧洲其他仅具象征意义却没有政治实权的王室不同,列支敦士登的王族拥有相当程度的实际权力。该国的元首称为大公(Prince,德文里称为Fürst),现任元首汉斯-亚当二世是在1989年时由他逝世的父亲佛兰兹·约瑟夫二世(Franz Josef II of Liechtenstein)手上继承国家的统治权,并已在2004,8,15 他退位,将国家大权转由他的儿子、王储亚洛伊大公(Prince Alois)继承。1862年时首度颁布宪法组成国会(Diet,或德文里称为Landtag),今日的列支登斯敦国会是由25个依照区域人口比例,由人民直选的代表所组成,并由多数党的领袖出任阁揆。除此之外国家的行政体系实际上是由一个五人内阁负责,阁员名单是由国会指定,交由元首批准后正式上任。列支敦士登的王室有个特殊之处,由于当初此公国就是由奥地利的贵族为了要能够拥有一块位在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属地,而另行购买土地设立,长期以来该国的统治者就一直居于国外,如维也纳的列支敦士登宫。现任元首汉斯-亚当二世是第一位居住在国境之内的列支敦士登统治者,在2003年3月16日举行的一场全民公投中,他以投票不通过他就要举家迁移到奥地利居住作为要挟,得到国内大部分人民的同意(通过比例64.3%)通过一项进一步扩张列支敦士登王权的法案。此法案授权赋予统治者必要时得以解散国会,以及拥有国家人事与法案最后通过权的至高力量,相对于大部分只是形式上有王权的君主立宪国家,列支敦士登是非常少见的特例。 日本为君主立宪国,1946年颁布的《日本国宪法》明确“主权在民”,而天皇则作为“日本国及日本国民的整体象征,不再握有政治军事权等统治国家的权力,仅仅作为日本国的虚位元首。日本政治体制三权分立:立法权归两院制国会;司法权归裁判所,即法院;行政权归内阁、地方公共团体及中央省厅。宪法规定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为国会,众议院480席,参议院242席。选民为20岁以上的国民。从1955年起,原称保守合同的自由民主党(自民党)一直长期执政,只是曾在1993年至1996年间短暂被对手替代执政,1996年后就一直执政到2009年。其余在野政党包括日本民主党、日本社会民主党、日本共产党等,后于2009年的大选中被日本自由民主党(自民党)击败。现时日本自民党及公民党组成的联合政府执政。 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普密蓬·阿杜德是国家元首、武装部队最高统帅。1946年6月9日继位。二战后,军人集团长期把持政权,局势动荡。上世纪90年代军人淡出政坛后,政坛党派林立,纷争不断,政府更迭频仍。2001年,电讯业巨子塔信创建泰爱泰党,在大选中赢得下议院过半席位,组阁执政。2005年2月,泰爱泰党在大选中赢得下议院500个议的席中377席,塔信蝉联总理。2005年9月起,泰社会掀起“反塔”运动,政局出现动荡。为缓解政治压力,他信于2006年2月解散议会,提前举行下议院选举,政府转为看守内阁。泰爱泰党在4月的大选中再次赢得过半选票,但因三大反对党--民主党、泰国党、大众党抵制大选,导致国会无法在宪法规定时间内成立。5月8日,宪法法院裁定4月大选中存在违宪问题,宣布选举结果无效。9月19日,以陆军司令颂提为首的“行政改革委员会”发动军事政变,废除1997年宪法,解散国会、内阁,接管政权。10月1日,普密蓬国王御准临时宪法,任命原枢密院大臣素拉育·朱拉暖出任新总理,8日御准新内阁,12日御准立法议会,代行国会职责。政变发生后,他信旅居海外,宣布辞去泰爱泰党党首职务,退出政坛。2007年末,由他信亲信沙马·顺达卫领导的人民力量党在泰国大选中胜出,沙马·顺达卫成为泰国新任总理。2008年9月9日下午泰国宪法法院判决沙马在出任泰国总理后主持烹饪电视节目违反宪法,沙马被立即剥夺总理职务。2008年9月17日泰国人民力量党副主席颂猜在国会下议院会议上当选泰国总理。12月15日阿披实当选泰国新总理。现任泰国总理为巴育·占奥差。 2008年3月24日,位于中印之间的不丹迎来其历史上的首次民主选举,直接选举国民议会议员,并在此基础上产生首个民选政府。对于这个面积仅3.8万平方公里、人口73万的小国来说,此次选举意味着国家政治体制将由原来的世袭君主制变为议会民主制。这个转变的推动者正是不丹的老国王吉格梅·辛格·旺楚克本人。此次选举是不丹国王多年来致力于推行政治民主化的结果。100年来,不丹一直实行世袭君主制,没有宪法,也没有政党。1998年6月,辛格老国王对政治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解散了内阁,将政府行政权移交给大臣委员会。2001年9月,国王发布命令,要求政府筹备起草宪法。2005年3月,辛格国王建议在不丹建立两党制度,由在大选中得票最多的政党组阁,另外一个政党则成为反对党。根据宪法草案,不丹将组建两院制议会,由75人组成的国民议会和由25人组成的全国委员会。2006年年底吉格梅国王宣布退位,于2007年4月将王位正式让给27岁的儿子吉格梅·凯萨·旺楚克王储。 1867年,英国国会通过《英属北美法案》,加拿大获得内务自主权,但外交和军事仍由英国控制。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令》将加拿大升格为自治领,拥有外交和军事自主权,但仍归於英王名下(如“皇家加拿大军队”)。1982年版的《加拿大宪法》于1982年获得当时10个省当中的9个(魁北克反对)通过并生效,以1960年《加拿大自由和权利宪章》为序章。宪法规定,加实行联邦议会制,尊英王为加国家元首,总督为英女王在加代表,英、法语均为官方语言。宪法宗旨:和平、秩序和良政。 现行宪法于独立时生效。规定国家元首为英国女王,女王任命总督为代表。议会有权修改宪法。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英国女王为国家元首,由总督代表女王执掌国家行政权,总督由女王根据总理的建议任命。 1927年,澳大利亚首都迁往堪培拉。1931年,英国议会通过《威斯敏斯特法案》,使澳大利亚获得内政外交独立自主权,成为英联邦中的一个独立国家。澳大利亚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是英王(或英女王),女王任命总督为其代表,但澳大利亚总督实际上不干预政府的运作。澳大利亚政府为联邦制,共有六个州及两个领地(北领地和首都领地),各州设有州长,负责州内事务。澳大利亚政府由众议院多数党或党派联盟组成,每届政府任期三年。内阁是政府的最高决策机关,现共有三十名部长。国家最高的行政领导人是总理。 1978年6月8日英国议会通过所罗门群岛新宪法,同年7月7日生效。宪法规定,所为君主立宪制国家,英女王为国家元首,由总督代表。

君主立宪制的国家

6. 现在哪些国家还存在着王室制度?

世界上现有30个君主国。它们的分布是,亚洲、欧洲、非洲、大洋州分别有13、13、3、1个,即:日本国、马来西亚、柬埔寨王国、泰王国、文莱达鲁萨兰国、尼泊尔王国、不丹王国、科威特国、沙特阿拉伯王国、巴林国、卡达尔国、阿曼苏丹国、约旦哈希姆王国,丹麦王国、挪威王国、瑞典王国、列支敦士登公国、荷兰王国、比利时王国、卢森堡大公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摩纳哥公国、安道尔公国、西班牙王国、梵蒂冈城国、马耳他骑士团,摩洛哥王国、斯威士兰王国、莱索托王国,汤加王国。  其中,日本国、马来西亚、柬埔寨王国、泰王国、丹麦王国、挪威王国、瑞典王国、列支敦士登公国、荷兰王国、比利时王国、卢森堡大公国、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摩纳哥公国、安道尔公国、西班牙王国采用君主立宪制。  此外,马来西亚、安道尔公国、梵蒂冈城国、马耳他骑士团君主不采用世袭制。  说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总统哈利法·本·扎耶德·阿勒纳哈扬,政府总理马克图姆·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所罗门群岛总督纳森埃尔·瓦埃纳,内阁总理艾伦·凯马凯扎爵士。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在酋长中选举总统,是实行总统制的国家。英联邦国家设有总督的,由总督代表英国国王,如所罗门群岛、加拿大等。一般不把这些国家与君主制国家一起列出。 君主国的历史非常悠久,迄今已有数千年。但随着时代的发展,18世纪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以前遍布世界的君主制国家,到现在只剩下几十个,其中亚洲有科威特、约旦、阿曼、卡塔尔、巴林、沙特阿拉伯、柬埔寨、不丹、尼泊尔、日本、泰国、文莱等;欧洲有英国、卢森堡、挪威、瑞典、西班牙、丹麦、荷兰、比利时、摩纳哥、列支敦士登等;非洲有摩洛哥、莱索托、斯威士兰;大洋洲和美洲还有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等十几个英联邦成员国也实行君主制。 君主制在历史上有过不同的类型,如西欧封建社会早期,由于地方割据势力强大而出现了国王的行政权力有限的贵族君主制;后来,在反对封建割据的斗争过程中,欧洲出现了等级君主制,其特征是国王通过召开等级代表会议来寻求民众的支持。当然,无论东方还是西方的封建制国家,最典型、最主要的政体仍是专制君主制。虽然在不同国家,专制君主制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其核心思想却是相同的,即认为君权神授,国王或皇帝的权力至高无上。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君主专制制度日益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人们要求推翻或变革专制君主制。1688年英国的“光荣革命”,标志着君主制的历史命运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此后,在大多数国家里,人民民主取代了君主专制,平等自由战胜了阶级特权。只有少数国家仍然保持着君主立宪制。 在君主立宪政体下,君主的权力不是无限的,而是受到了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但在不同情况下君主的权力仍有很大的不同。所以,按照君主掌握权力的大小,当代世界的君主立宪制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二元君主制与议会君主制。 二元君主制的主要特征是,君主的权力虽然受到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但国家实际权力并不掌握在议会手中,而是由君主以及君主亲近的少数人控制。政府内阁是君主行使行政权的机构,内阁首相的任命、内阁的去留由君主决定。此外,为了有效地控制议会,君主可以任命或者指定部分议员。目前还保留这种制度的只有极少数国家,例如约旦、尼泊尔、不丹、文莱、汤加、摩洛哥、斯威士兰等。 今天大多数君主制国家实行的是议会君主制。议会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是礼仪性的。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议会拥有最高立法权,政府向议会负责。政府内阁如果得不到议会多数的信任,就会出现政府总辞职或解散议会、重新进行大选的情况。君主一般只承担礼仪性的职责,比如签署法律、主持集会、出席公众仪式、作为国家元首出访等。在有的国家,君主甚至没有这种形式上的权力,而仅仅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像瑞典和荷兰的国王,不仅不能挑选政府首脑,而且完全不能干预政府的工作,他们甚至要与普通公民一样纳税。 英国是最早实行议会君主制的国家。从法律上看,英王可以说是英国权力的最大统治者。但是,实际上英王早已成为“临朝而不理政”的人物。法律赋予英王的权力,都必须经由内阁和议会行使。这种制度后来逐渐扩展到欧洲大陆。到19世纪末,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瑞典、挪威等也先后采用议会君主制。二战后迄今,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毛里求斯、牙买加等大多数英联邦成员国,以及日本、泰国、西萨摩亚、莱索托等国都实行了这种政体。 客观地说,君主制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推动了文明的发展和民族国家的形成。在今天,君主及其王室成员们虽然因为享有的特权、奢华的生活、庞大的财富而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有时甚至成为人们抨击的对象,但在另一些人看来,君主是民族团结的象征和维系社会的力量,这是直到今天它们还未被彻底送进历史博物馆的原因。

7. 现在哪些国家虽不实行君主立宪制,但是仍存在王室或由王室统治?

英国,丹麦,摩洛哥

现在哪些国家虽不实行君主立宪制,但是仍存在王室或由王室统治?

8. 当今的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国家,比如英国,王室的经济来源是什么?

西方君主立宪国家封建王室和资产阶级革命派妥协的产物,以英国最为典型,其经济来源主要是来源于政府的财政拨款,也就是纳税人的钱,如英国人每人每年交7英镑的钱给皇室(政府从税收中拨给王室)。当然,有些国家的王室他本身就有实体经济,如投资商业、金融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