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定义

2024-05-07 23:58

1. 公司法的定义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法律地位、调整公司组织关系、规范公司在设立、变更与终止过程中的组织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你可以参考http://baike.baidu.com/view/33348.htm

公司法的定义

2. 公司法的定义是什么

   
     问:公司法的定义。 
     校解析答案: 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它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有形式意义上的公司法和实质意义上的公司法之分。
    形式意义上的公司法,就是指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实质意义上的公司法,是包括一切有关公司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即除了前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外,还包括关于《公司法》的配套法律、法规,如《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关于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法规;关于调整各种特种公司的法律法规,如《商业银行法》等;以及其它相关法中关于公司的法律规定,如《证券法》、《反垄断法》等。
   
      
    我是河北考生,十月份考了三门,《线性代数(经管类)》75分,《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75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61分,非常感谢高端老师、陈刚老师,讲得真好,我会继续努力。
    刚刚查询了10月份的自考成绩,《房地产法》83分,《票据法》62分,《外国法制史》67.5分,皆大欢喜!历时数年,终于将要毕业了。感谢站的老师,谢谢!

3. 中国公司法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1、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广义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
一、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1、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1、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2、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3、有限责任公司
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
(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
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4、股份有限公司
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发起人有人数限制,2~200人
(2)公司资本分成等额单位,称之为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在设立程序上也比较复杂。
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中国公司法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4. 公司法的定义和法律特征

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内部、外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1、公司法规范的对象是公司企业
2、公司法是组织法,同时兼具活动法的特性。公司法调整对象的特性决定的公司法首先是组织法,但也正因为如此,公司法又同时具有活动法的特点。
3、公司法主要由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组成,体现了国家对微观经济生活的干预。公司法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的一切活动,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利润的分配、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都必须严格依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章程不能改变公司法律规范。(2)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时,将依公司法规定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4、公司法具有一定的国际性。作为国内法的公司法之所以具有国际性,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公司法在历史上与商法具有极为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随着各国经济的发展,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公司作为商事活动的主体,其活动范围必然涉及国内、国际两个方面。公司法的国际性使其在一国与国际社会的经济交往中具有其他企业法律所无法替代的作用。

5. 公司法中的公司概念是什么

法律分析: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第一款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中的公司概念是什么

6. 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癸酉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广义的公司法是指 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

7. 中国公司法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1、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癸酉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广义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
一、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1、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1、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2、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3、有限责任公司
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
(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
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4、股份有限公司
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发起人有人数限制,2~200人
(2)公司资本分成等额单位,称之为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在设立程序上也比较复杂。
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在我国公司法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含义就是我们理解的法律条例,广义的就是指规定意义上的公司成立、组织以及后续的日常经营和最后的解散流程。我国相关法律条例针对公司法的适用范围也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一样的。

中国公司法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8. 中国公司法的具体定义是什么?

1、公司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癸酉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广义的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除包括《公司法》外,还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公司的规定。
一、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1、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1、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2、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3、有限责任公司
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
(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
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4、股份有限公司
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发起人有人数限制,2~200人
(2)公司资本分成等额单位,称之为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在设立程序上也比较复杂。
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在我国公司法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含义就是我们理解的法律条例,广义的就是指规定意义上的公司成立、组织以及后续的日常经营和最后的解散流程。我国相关法律条例针对公司法的适用范围也是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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