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2024-05-18 07:18

1. 苏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快速了解生育保险是什么 报销条件

苏州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2. 苏州生育险报销流程

一、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
1、男女双方到公司开具职工婚育证明,样本可从网上查询下载使用。
2、携带着上述资料,到所在的街道或社区开具生育状况证明联系单和生育保险联系单;
3、在定点医疗机构生孩子时,带好医保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由医生填写手续费用告知单,本人必须要签字确认的。生产分娩费用自费的部分由现金支付,其它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社保中心与医院结付。
4、产后6个月内,持医保卡、身份证、出院小结、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到社保局办理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领取报销费用。
流程中所需要使用的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婚育证明、女方外地的话需要回户籍地街道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二、满足哪些要求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3. 苏州生育保险在哪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 所需资料:   1、 身份证 ;   2、 结婚证 ;   3、计划生育证明,例如 准生证 ;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例如出生证;   5、 医疗费用 收据;   6、其它相关资料。   【注】:因各省市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具体办理资料根据本地 生育保险 政策执行。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 社保 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部分城市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代为报销。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根据本地政策执行,例如东莞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顺产为270%   难产为320%   剖腹产为420%   【注】: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 女职工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 产假 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 失业保险金 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 女职工产假 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办法   一、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手术证明、费用凭据。   二、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三、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凭办理凭证即可到银行领钱。

苏州生育保险在哪报销

4. 苏州生育保险报销问题

我是市区人事,5月底才经手过一个平江的,异地生育回苏报销。
需要的材料:一:到暂住地所在街道开生育保险联系单(这个按理说是生之前就办的,不过生完也可以)。办联系单需要材料: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单位开的职工婚育证明(此三个材料都要双方的)、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这个是需要到老家的计生办开的),是一个蓝颜色的小本本。
二、拿生育保险联系单原件、出院记录、发票、清单到社保关系所在社保局办理。营养费和围产保健费可以当场拿到,生育津贴是次月随社保结算单到公司账户。
如有不明白,可以再问我
三、顺产的话,营养费和围产保健费共1700,生育津贴是3个月的社保基数(最低5400),剖腹产多半个月,营养费也会多一点。如果是今年4.1之后生的,也会多一点(因为4月之后又调整了)
苏州生育保险的享受跟缴纳年限没关系了现在,参加即可享受。
有不明白的可以在私我

5. 苏州生育保险报销含哪些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具体的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
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收款收据。

苏州生育保险报销含哪些费用?

6. 苏州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 夫妻双方 身份证 、 结婚证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3 单位职工婚育证明(由单位开具,说明其职工在职期间的婚育情况) 4 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 医疗费用 明细清单原件;(必选) 5 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6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7 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 8 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9.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 10 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如未领取或未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卡号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11 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 社保 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12.苏州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按照《 生育保险 联系单》(可到现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办理)

7. 苏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比例

 苏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比例
                         缴纳生育保险超过1年的时间,且仍在持续缴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那么, 生育保险是可以报销的,下面我就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苏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比例,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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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苏州市社保中心提醒,女职工妊娠后或拟行计划生育手术前,应凭用人单位开具的证明、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流动人口须同时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到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由社区、村(居)委会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或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然后,女职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育保险联系单或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到自主选择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计划生育,所产生的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苏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在苏州职女职工妊娠后,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享受生育保险有关待遇:
         ⑴开具联系单。女职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用人单位开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流动人口须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配偶居民身份证),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计生部门审核确认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出具《生育保险联系单》,并录入计生信息系统。
         “所在街道或社区”是指:户籍在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参保职工,为户籍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在上述范围以外、但居住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职工,为居住地所在街道或社区;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参保职工,为单位所在街道或社区。其中,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社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的办理地点为所在街道(镇)。
         ⑵围产保健检查。女职工持本人《职工医疗保险证》、《职工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以下统称就医证卡),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围产保健检查,并在首诊医院建立《围产保健卡》。围产保健检查费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直接划卡结付。
         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
         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女职工持本人就医证卡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经医院审核,并通过医保系统与参保缴费数据、计生部门登记备案数据核对,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女职工,其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结付:
         生育医疗待遇:经治医生填写《参保职工生育与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告知单》,并经女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女职工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结账时,由定点医疗机构打印其生育费用明细结算单。女职工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现金支付自费费用,其余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于次月结算后按规定结付。参保职工因疾病、宫外孕、葡萄胎终止妊娠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按医疗保险规定划卡结付。
         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符合享受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条件的女职工,应在产后费用结付6个月内,持本人就医证卡、居民身份证、出院小结、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到单位社保关系所在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部门(以下简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结付表》,女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生育津贴:市社保中心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结付生育医疗费的次月,经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审核确认,生育津贴在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结算表》中列支,并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
         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女职工到外地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医疗费用,先由女职工现金结付,然后持本人就医证卡、居民身份证、出院小结、《生育保险联系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费用明细清单、原始发票等,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结付手续。
         生育医疗待遇及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生育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结付表》,女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相关生育保险待遇金额。其中:生育医疗费用高于本市同类医院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付,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付;符合规定的生育并发症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结付;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同时申领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
          苏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基金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1)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2)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入
         (3)按照规定收取的滞纳金
         (4)政府补贴资金
         (5)其他依法应当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资金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参保职工在妊娠和分娩住院期间,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其中,产前检查的医疗费用按定额标准一次性补贴给职工个人,一次性产前检查补贴标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因住院分娩或者因生育而引起的流产、引产的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定额标准结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职工分娩住院期间并发羊水栓塞、难治型产后大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弥漫性微血管内凝血(DIC)、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重度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合并心力衰竭、妊娠合并脑血管意外、妊娠合并重度血小板减少、重症产科感染、产科多器官功能衰竭等疾病,治疗并发症产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基金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因疾病、宫外孕、葡萄胎终止妊娠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国家和省规定的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皮埋(取皮埋)术、人工流产术、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实施上述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定额标准结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职工因实施前款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引起并发症的,在手术和住院期间,发生超过定额标准的医疗费用,按生育保险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手术或者出院之后产生的上述费用,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苏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的生育并发症病种包括:
         羊水栓塞、难治型产后大出血、妊娠期急性脂肪肝、弥漫性微血管内凝血(DIC)、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重度妊娠合并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合并心力衰竭、妊娠合并脑血管意外、妊娠合并重度血小板减少、重症产科感染、产科多器官功能衰竭。
         下列费用不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违反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2)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以及支付标准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按照规定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5)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
         (6)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8)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的除外);
         (9 )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

苏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比例

8. 苏州个人怎么办理生育保险?

和
1、苏州市户籍的园区公积金参保女职工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凭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位《职工婚育证明》 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到女方单位所在的园区各镇(社区),经审核确认后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
2、非苏州市户籍的园区公积金参保女职工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凭男女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单位《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到女方单位所在的园区各镇(社区),经审核确认后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
3、园区公积金参保女职工凭《生育保险联系单》,到园区公积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报销生育费用,享受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期保健补贴。(详见园区公积金网站)
4、夫妻为婴儿申报户口时,应向公安部门出示《生育状况证明》。
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镇(社区) 办证地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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