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领导信息

2024-05-07 03:49

1.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领导信息

刘维木 党组书记、振兴办主任 主持全面工作。  吕 强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负责机关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应急处,负责联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大连培训中心。  田 涛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金融、高技术产业、经济贸易工作,分管高技术处、贸易处,负责联系省发展改革委大连培训中心。  任 政 党组成员、副主任、物价局局长 负责价格管理工作,分管物价局。  孙少杰 党组成员、副主任、市 负责能源、社会发展工作,分管能源处、社会处。  万 源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机关党委副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监察室,协助吕强副主任分管机关党委。  赵永勃 党组成员、副主任、振兴办副主任 负责发展规划、交通运输、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分管规划处、交通处、环资处。  张新意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农村经济、重大项目稽察工作,分管投资处、农经处、稽察办,工程咨询中心。  孙德忠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工业经济、服务业、法律法规、振兴发展和地区经济工作,分管工业处、法制处、振兴地区处。  阎大伟 重点项目办主任 负责哈大铁路动迁、重点项目推进、协调工作,分管重点项目办。  徐玉东 市医改办专职副主任 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分管医改处。  王正平 副巡视员 负责经济体制改革、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分管体改处,信用中心。  姜国升 副巡视员 负责国民经济综合管理、政策研究工作,分管综合处,政研室。  郭凤迎 副巡视员 协助赵永勃副主任分管机场发展建设有关工作。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领导信息

2. 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措施和重大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和年度发展计划及其他专项发展规划,组织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总量综合平衡和经济结构等重大关系的协调;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作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二)研究分析全市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和收费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四)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拟订经济体制改革年度计划,并进行督促检查;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实施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改革,协调推进社会事业系统的各项改革。(五)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全市投资体制改革工作;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市拨款的建设项目、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重大项目;承担重大项目稽察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招投标工作。(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提出工业发展的宏观规划,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推动高技术产业、信息产业发展和信息化建设,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园区发展规划,负责指导与协调全市工业园区的建设和管理。(七)指导、促进全市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发展,组织拟定全市性和重点区域性各类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前期工作和调控政策;制定和管理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生产资料的市级储备计划,协调中央和省粮食储备管理工作;做好全市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口配额管理;组织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规划,负责规划落实中的综合协调工作。(八)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区域经济的统筹协调,指导区域经济协作工作。(九)研究提出全市社会发展规划和战略,做好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市环境与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负责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研究拟订资源节约及资源综合利用规划与计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全市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十二)研究制定全市能源等基础产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市水资源平衡规划、城市用水计划及年度供水计划;组织研究、编制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十三)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和年度调控计划,跟踪、监测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的趋势,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提出价格调控建议;根据国家和省颁布的《定价目录》,组织向国家和省申报调定价项目,制定和调整市管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指导并做好全市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认证和重要商品价格的成本调查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管理大连市物价检查所、大连市物价监测中心、大连市价格认证中心、大连市成本调查队、大连市工程咨询中心、大连市农业资源数据库。

3.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辽宁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属 正厅级建制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发展改革委设 18 个职能处室。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秘书事务和政务信息等机关日常政务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行政后勤事务;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和信访工作。政策法规处( 省招标投标协调管理办公室 )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调查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参与、协调综合性经济法规的起草工作;负责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县区发展和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法规和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处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研究提出全省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编制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国民经济综合处分析研究全省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监测、预测和预警,提出宏观调节的对策建议;组织研究并提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包括年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重要商品平衡的目标和政策;提出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和稳定物价等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研究涉及全省经济安全的重大问题,提出应对预案和调控建议;研究分析消费领域中的重要问题,提出调控消费需求总量及结构的政策建议;协调省级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指导全省经济信息工作。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固定资产投资处监测分析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省投融资体制改革具体措施;规范和统筹政府投资资金管理;提出省本级财政性投资的规模和投向,安排省本级财政性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和固定资产贷款的使用方向。国外资金利用处( 外事处 )研究制定全省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规模和投向;负责全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编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国外政府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的中长期计划;提出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的总量和方向,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联合发布省内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负责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工作;协调安排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重大项目;协调全省扩大利用外资有关优惠政策工作;负责机关的外事工作。地区经济与资源环境处组织拟定全省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组织编制全省环境(生态)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安排全省重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规划,协调推进全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行动;协调地区经济发展和协作的重大问题;编制扶助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负责实施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的有关具体工作;协调循环经济促进工作及绿色援助计划项目的实施。农村经济处研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及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全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有关项目;承担农业区划工作。能源处研究和监测全省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拟定全省能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规划大中型能源项目布局和建设,审核下达政府能源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协调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能源节约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协调工作。(十一) 交通运输发展处( 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 )研究全省交通运输协调发展状况,提出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规划和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交通运输各行业发展规划,协调各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审核下达政府性交通基本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拟定促进交通运输技术进步的政策,对交通运输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负责协调全省机场发展建设等重大问题;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十二)工业处( 稀土办公室 )研究全省工业经济及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力布局和重大相关建设项目,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负责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监测分析全省工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状况,提出政策建议;承办省稀土行业发展的有关工作。(十三) 高技术产业处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政策、重点领域和相关建设项目;研究提出并组织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推动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衔接平衡全省高技术产业、科技发展和国民经济信息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安排信息产业基本建设项目;优化配置高技术产业发展资金;协调组织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合作。(十四)社会发展处提出全省社会发展战略,拟定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新闻出版等发展政策;编制社会发展投资计划;研究全省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十五)经济贸易处研究提出全省内外贸发展战略,监测分析国内外和省内外市场状况,负责省内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全省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负责全省再生资源发展规划及重大项目的安排;负责省级粮食、棉花等重要商品储备;指导监督省级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安排物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十六)财政金融处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对全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并提出建议;提出全省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性建议,参与确定有价证券的发行总规模、结构和投向;根据国家下达的企业债券发行计划提出全省企业债券的发行总量和资金投向;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省物价宏观调节的政策建议;综合负责全省社会信用体系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衔接平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划,推动全省民营经济的发展。(十七)服务业发展处研究提出全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服务业主要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组织制定与实施促进全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服务业引导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重大项目;监测、预测全省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趋势;参与研究提出服务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十八)人事教育处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人事教育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置纪检组、监察处合署办公,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4. 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产权管理处、企业领导人管理处(党委组织部)、宣传和群众工作处(党委宣传部)、业绩考核处、规划发展与改组处、政策法规处、财务预算与审计处、监事会工作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信访工作处、纪委(监察室)、离退休干部处、办公室(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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