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产业发展基金?设立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2024-05-08 20:20

1. 什么是产业发展基金?设立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已成为战略投资者以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参与产业投资的主流方式,政策层面积极倡导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政策性产业投资公司和产业发展基金,通过产融结合的创新模式,聚集社会资本,通过基金的专业化和市场化运作,将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有机结合,推动产业现代化进程。产业投资基金一般由政府引导,引进战略投资,拓宽融资渠道,打造金融平台,推动国民经济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的趋势。

什么是产业发展基金?设立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2. 如何申请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

  为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根据武汉市财政局武汉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财农[2014]234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南。

  一、扶持对象

  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扶持对象为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原则上注册成立时间满3年以上,属于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二、扶持范围

  2015年,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扶持重点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农产品加工和循环农业项目,包括蔬菜、畜牧、水产、林果茶、健康杂粮等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循环农业方面主要包括生物有机肥生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食用菌生产等节能环保生产性项目建设。

  三、扶持方式、标准

  (一)扶持方式

  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以借用的方式,支持农业产业化项目发展,项目借用期一般为三年,合同约定期内免收资金占用费。

  (二)扶持标准

  拟扶持项目原则上借用额度不超过项目生产性建设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最高借用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四、立项条件

  (一)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

  2、项目产品科技含量较高,市场潜力较大,资源优势突出,区域特色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预期效益好;有较好的还款能力。

  3、建设方案先进科学,产品技术和工艺路线合理。

  4、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要求,有利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5、土地流转用地或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合法。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2014年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低于70%,银行信用等级A级以上(含A级,未向银行贷款的除外)。

  2、企业资产优良,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建设项目必须在2015年内完工投产。其中,新建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生产性建设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原则上生产性建设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

  3、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企业不欠税、不欠员工工资、不欠社会统筹保险金。

  4、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财务管理规范,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5、与农民以多种形式,形成联结紧密、科学合理的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实施的项目一般应直接带动农户200户以上,加工项目所需原料的以本市农产品为主。

  五、相关要求

  (一)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1、项目单位须向所在区农业局财政局申报,市直企业直接向市农业局申报。

  2、项目于2015年2月15日前申报。各区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真实性初审评估,提出本区申报意见,并在2月15日前联合行文向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申报。

  3、同一项目单位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类扶持项目。被各级财税、审计、监察等部门检查发现存在较大问题或有不良诚信记录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4、越级申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项目申报书(格式附后)和有相关资质单位出具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及下列相关附件等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经营状况相关文件(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3、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文件或已签订的贷款协议或合同;

  4、土地、规划、环境、节能等必要文件;

  5、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6、与本市农民建立利益联结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和各区农业部门要确保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与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将按省纪委、省农业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预防腐败局联合印发的《湖北省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廉政风险防控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农规[2012]4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项目申报指南可在市农业信息网站下载。

  武汉市农业局    武汉市财政局
  2015年2月4日

3. 国家产业发展基金有哪些?谢谢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大类概念,国外通常称为风险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根据目标企业所处阶段不同,可以将产业基金分为种子期或早期基金、成长期基金、重组基金等。产业基金涉及到多个当事人,具体包括:基金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及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服务机构,其中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的机构。

国家产业发展基金有哪些?谢谢

4. 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有哪些政策指导文件?求指教!!

关于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6.14 来源:
  转变财政扶持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就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相关情况做如下介绍:
  一、 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设立背景
  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为创新财政支持金融支农方式,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2011年5月,财政部提出“设立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方案”上报国务院,同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财政部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三家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基金,2012年,财政部牵头完成相关发起工作,同年12月份完成首期出资(财政部代表中央财政出资10亿,其他三家金融机构各出资10亿,基金首期规模40亿),12月18日基金完成工商注册正式设立。
  (二)基金组织结构
  1、决策及执行层:由“财政部+农发行+中信集团+中国信达”成立股东会,实行基金董事会负责制,下设基金董事会秘书处为执行机构;
  2、管理及运作层:由基金聘任农发行担任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监督责任,聘任信达资本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
  (三)基金目标范围
  1、投资目标。实现政策导向与市场经营有机结合,通过市场化经营,重点投资于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农村发展项目,带动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三农”。
  2、投资范围。为体现国家对农业领域的政策扶持,基金坚持“安全、稳健”的投资理念,以价值型投资为主,追求长期增值,采取多轮次组合投资方法,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流通等重点农村服务企业、农业和农村配套服务与建设项目,以及农业保险公司、涉农担保公司等,采取二级市场退出的方式实现短期收益,同时也进行少量非股权投资。
  3、投资方式。主要为四种方式,一是以股权投资形式投资,二是农业保险,三是涉农担保,四是少量非股权投资,且后三种方式均以第一种方式为前提,即基金对投资的企业均需有股权(30%以内的小股权),不控股。
  (四)基金项目申报
  由于基金成立时间较短,目前采取地方(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直接向基金董事会秘书处申报和地方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农业处)向基金董事会秘书处申报两种方式。
  二、基金模式分析
  1、基金设立依据2010年中央1号文件,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相关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因此,完全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2、由政府财政部门联合金融机构,整合各方优势,等比募集首期基金(即扩大了基金规模,同时避免违背政府财政资金控股造成政企不分的原则,也避免政府财政资金占小股份收益减少的投资回报原则),实行市场化运行,因此,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注重对行业成长性的挖掘和企业基本面的把握,通过向被投资企业提供资金、经营管理咨询、资本市场融资等一条龙服务,深化挖掘农业产业化投资价值,获得稳定投资回报实现自身商业性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具有持续发展的动力与生命力。
  4、通过投资推动农业产业化,引导市场和金融资本投入三农,深入挖掘农业产业投资价值,拓宽农业产业融资渠道,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培育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解决农业企业发展资金缺乏的制约瓶颈,因此,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
  三、建议
  (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结合我市农业发展现实,探索发展具有合肥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加强财税杠杆与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为创新发展合肥特色现代农业增添新的引擎。
  (二)改变思路,转变以往财政资金扶持农业发展“以奖代补、重予轻效、事后奖补、各处开花”的传统模式,转而向以:树立多予不如少取的指导思想,发挥金融手段和财税杠杆作用,突出重点行业扶持,把握发展关键阶段,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政策实施绩效评估,夯实合肥农业产业基础、做大做强合肥现代农业产业规模。
  (三)继续关注此次基金考察的丰润公司项目申报进展,跟踪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加强与基金的联系,引入基金业务为我市农业发展服务。 (如果对你有帮助,请设置“好评”,谢谢!)

5. 如何理解《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2006年,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规范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运作与监管,保护基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发起与设立、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投资运作与监督管理、终止与结算、罚则等做出了陈述和规定。《办法》规定:设立产业基金必须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准,产业基金投资者数目不得多于200人,拟募集规模不低于1亿元,存续期限不得短于10年,不得长于15年。

产业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制度,即通过向多数投资者发行基金份额设立基金公司,由基金公里自任基金管理人或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 委托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资产,从事创业投资、企业重组投资和基础设施投资等实业投资。

如何理解《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6. 公司收到财政局拨款500万产业发展基金,不知道如何做会计分录,查过很多资料都模棱两可,希望贵人相助

其实你挂往来也一样的,即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但企业开支时也不可以列支成本费用的。
借:银行存款 500
贷:专项应付款 500
使用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至于可以做挂账多长时间,具体要看地方的税务部门执行口径,一般在2-3年之内应该没有问题,超过期间,税务会让你转入“营业外收入”计缴所得税的。
 
如果你做“递延收益”也是一样的,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分多长时间,还是要和税务部门沟通的。
 
建议:如果企业现金流还可以的话,一次性计入“营业外收入”,计缴税金,以后开支时就可以直接列支成本费用。
 
希望能帮助到您!

7. 关于中小企业提取发展基金的定义及提取比例?引用的是哪号文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由国家发改委,国家工信部和财政部发布,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含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是指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批准用于增加资本的企业发展基金。 

资金支持及额度
  (一)固定资产建设类项目 
  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项目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和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服务环境改造项目资助额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和企业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每个项目最高资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贴息期限不超过两年,每个项目最高贴息额不超过300万元。 
  (二)担保(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对符合条件的业务按业务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担保期不足一年的业务按年折算。 
  1.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补助范围为2010年新发生的,单笔贷款担保额1500万元(含)以下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单笔贷款担保额300万元(含)以下的,补助比例不高于2%;300万元至800万元(含)的,补助比例不高于1%;800万元至1500万元(含)的,补助比例不高于0.3%。 
  2.再担保业务补助项目 
  补助范围为2010年新发生的,单笔贷款担保额1500万元(含)以下的再担保业务。单笔再担保责任金额1500万元(含)以下的再担保业务,一般责任保证再担保业务补助比例不高于贷款担保额的0.1%,比例风险分担再担保业务补助比例不高于贷款担保额的0.5%。 
  3.保费补助项目 
  补助范围为2010年新发生的,单笔贷款担保额1500万元(含)以下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补助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 
  单个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最高补助额按《担保资金办法》规定执行。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收到的补助资金,纳入一般风险准备金管理,用于弥补代偿损失。 
  (三)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 
  1.提升企业管理水平补助项目和提升企业研发能力补助项目。补助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软、硬件)的50%,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2.企业专利申请补助项目。2008年至2010年期间获得的专利(含已受理专利),每个专利补助额不超过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关于中小企业提取发展基金的定义及提取比例?引用的是哪号文件?

8. 生物产业发展的问题所在

我国生物产业在技术研发阶段与国际差距较小,但产业化阶段差距在不断拉大。据专家估计,前者大约相差5年左右,后者相差15—20年。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国生物产业在发展中受到一些重大制约因素的影响。 
1、资金制约,企业融资难。 一是由于我国生物技术企业大多数为中小企业,且为高技术行业,无形资产远大于固定资产,没有过多的固定资产作抵押或担保,很难得到银行贷款;二是没有创业板市场,中小型生物企业不能直接从资本市场上募集资金;三是风险投资不发达,真正投资于生物企业,特别是投资处于种子期或早期阶段的生物技术企业的风险投资机构很少,生物企业得到风险投资的支持较少。
2、税收政策制约,企业负担重。我国目前生物企业不仅享受不到优惠,税负反而高于传统产业和一般大企业。首先,增值税率偏高。生物技术产品附加值较高,但物料投入价值低,导致进项税额扣除少,现行增值税税制下生物技术企业的实际税负明显偏高。目前生物技术企业增值税率实际在13—14%,大大高于传统产业。其次,难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这是由于生物技术产品开发不仅耗资巨大,而且技术转化为产品的过程往往长达10年左右,因而等产品开发出来上市已过了税收优惠期。因而这一优惠政策不适应生物企业。最后,生物技术产业属智力密集型产业,人工成本所占比重较高,个人所得税不能进行税收抵免,企业负担较重。
3、“工程化”瓶颈制约,科研成果转化机制不畅。生物科研成果转化难、转化率低是目前科研院所和企业反映最普遍的问题。生物科研成果产业化率普遍不到15%。除科研体制制约因素外,一是“工程化”环节薄弱,形成产业链条的中游——“中试、放大、集成”等的瓶颈制约严重。目前一些科研成果在实验室里的产品都达到标准,但一旦进行中试、放大和规模化生产,就不成功。从企业角度来说,这一成果仍然不能满足生产和商品化需要。而对科研机构或科研人员来说,由于无中试基地或无资金进行中试、放大,其科研产品不能直接延伸到下游,从而造成产业上、下游链条的衔接不够,大大影响了科研成果的产业化。二是科技中介机构不发达,缺乏科技成果经纪人和有较高信誉的科技成果评估机构。在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由于缺乏公正的评估市场,企业与科研成果持有人因信息不对称而互不信任,严重影响了科研成果的转化。比如,有的企业认为与专家合作困难,专家有好成果不愿出让(想自己搞产业化)或报价太高;而科研成果持有人则认为,企业往往不守信,导致自己被骗或吃亏上当。
4、医疗体制制约,企业发展后劲不足 。在目前医院“以药养医”及其垄断性医疗体制下,国家对医药产品降价、实现招投标等办法,在药品价格大幅下降的同时,销售费用也在不断上升,从而大幅度地挤掉了企业的利润,致使企业研发投入下降,严重影响企业发展后劲。医药企业普遍反映,在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前,企业需要“公关”的对象主要是医院;而实行该制度后,“公关”对象又加进了其他环节,不仅没有减轻企业成本,反而加大了销售费用。
5、管理体制制约,有限资源被分散分割。由于生物产业涵盖的产业领域较广,包括化学药、中医中药、生物制药、生物农业、生物工业及生物安全等,涉及的产业发展的主管部门较多,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卫生部、农业部、国家药监局、国家工商局等15个部门,致使在管理体制上形成多头管理的格局,相互之间缺乏高效协调和沟通。这种多头管理而又缺乏协调、沟通的体制,不可避免地产生各部门从自己的管理职能出发来制定相关政策法规的现象,而各部门因职能的分割所制定的政策,要平衡和统一协调的难度也相当大,甚至还会出现相互冲突、相互矛盾的地方。这种体制性制约,不仅造成管理效率低下,而且造成有限的资金和资源被分散、分割,不能有效地集中力量办大事,不能很好地体现国家战略和国家意志,严重影响了我国生物产业的快速发展。www.boraid.com/article/42/42457_1.asp 39K 2007-12-9 - 百度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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