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标准是什么

2024-05-16 02:16

1. 一般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标准是什么

法律分析:计提的风险准备一般计提比例是10%。一般风险准备,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反资管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者技术故障等给资管产品财产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业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补亏”科目。

法律依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 第十条 金融企业对非信贷资产未实施风险分类的,可按非信贷资产余额的1%—1.5%计提一般准备。标准法潜在风险估计值计算公式:潜在风险估计值=正常类风险资产×1.5%+关注类风险资产×3%+次级类风险资产×30%+可疑类风险资产×60%+损失类风险资产×100%财政部将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参考金融企业不良贷款额、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贷款总拨备率等情况,适时调整计提一般准备的风险资产范围、标准风险系数、一般准备占风险资产的比例要求。

一般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标准是什么

2. 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基金行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应当从基金管理费或者托管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第三条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基金管理人或托管人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操作错误或因技术故障等原因给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用途。风险准备金不足以赔偿上述损失的,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应当使用其他自有财产进行赔偿。第四条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风险准备金提取、投资运作、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二章风险准备金的提取、管理与使用第五条基金管理人应当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得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余额高于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1%的,基金管理人可以申请转出部分资金,但转出后的风险准备金余额不得低于上季末管理基金资产净值的1%。第六条基金托管人应当每月从基金托管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托管费收入的2.5%。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上季末托管基金资产净值的0.25%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余额高于上季末托管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基金托管人可以申请转出部分资金,但转出后的风险准备金余额不得低于上季末托管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第七条中国证监会可根据对基金管理人的综合评价结果,要求综合评价较低、风险较为突出的基金管理人提高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或一次性补足一定金额的风险准备金。第八条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应当选定一家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存管银行)开立专门的风险准备金账户(以下简称风险准备金专户),用于风险准备金的归集、存放与支付。该账户不得与其他类型账户混用,不得存放其他性质资金。商业银行基金托管人不得在本行开立风险准备金专户。第九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将风险准备金专户及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划转等程序告知相关基金托管人。相关基金托管人应当于每月划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用的同时,将计提的风险准备金划入相应的风险准备金专户。基金托管人应当于每月划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用的同时,将计提的风险准备金划入相应的风险准备金专户。第十条基金管理人发生需要使用风险准备金的情形时,应当经相关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交由风险准备金存管银行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使用风险准备金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并在基金管理人监察稽核季度报告中予以说明。基金托管人发生需要使用风险准备金的情形时,应当经相关基金管理人复核后,交由风险准备金存管银行办理。基金托管人应在使用风险准备金后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中国证监会,并在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运营情况季度报告中予以说明。第十一条风险准备金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或强制执行的,风险准备金存管银行以及相关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应当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由此影响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或者风险准备金减少的,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补足。第十二条风险准备金属特定用途资金,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占用、挪用或借用。第三章风险准备金的投资运作第十三条在保证安全性与流动性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可以对已提取的风险准备金进行自主投资管理或开展一定形式的委托投资。风险准备金投资应遵循分散化组合投资原则,事先约定各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等限制。第十四条基金管理人风险准备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中央企业债券、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风险准备金专户应当保持不低于风险准备金总额10%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基金托管人风险准备金的投资管理活动在符合所在行业监管机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参照上述要求执行。第十五条风险准备金投资管理产生的各类投资损益,应纳入风险准备金管理。风险准备金投资运作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和税收,可以由风险准备金承担。担保行业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是50%。法律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差额提取办法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监管部门另行制定。

3. 计提风险准备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风险准备金分为一般准备金和专项准备金,计提风险准备金分录,如下:
 
 1、计提一般准备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一般准备金。
 
 2、计提专项准备金和特种准备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支出户,
 
 贷: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金户,
 
 —特种准备金户。

计提风险准备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4. 计提的风险准备一般计提比例是多少

计提的风险准备一般计提比例是10%。
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的通知(财金[2007]23号)
十一、关于金融企业利润分配的规定《规则》第44条规定:“金融企业本年实现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关于一般准备金的提取。……主营担保业务的企业,应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亏损,不得用于分红、转增资本。
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指导意见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产品余额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主要用于弥补因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反资管产品协议、操作错误或者技术故障等给资管产品财产或者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扩展资料:
一般风险准备(General Risk Preparation),是指从事证券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 净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的风险准备。“一般风险准备”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
二、企业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借记“利润分配——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损,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一般风险准备补亏”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的一般风险准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般风险准备

5. 什么是风险准备金?怎样提取风险准备金?

风险准备金提取方法
(一)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二)从高管工资和控股股东分配股利中提取
(三)从发行或配股所获资金中提取
(四)从风险准备金投资收益中提取
(五)从营业收入中提取
风险准备金的局限性
首先,计提比例有欠科学。职业风险基金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收入10%的比例提取且上不封顶,导致其账面滚存金额越来越高,既不利于事务所的资金运用,也严重影响了股东分红。
其次,由于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管手段难以顾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存在着职业风险基金虚提,漏提,不提或移作他用,转分利润的现象,基金的管理实际处于名存实亡状态。
此外,在是否将职业风险基金作为成本扣除的问题上,存在着地区性税收差异,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区间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在这些制度缺陷的限制下,职业风险基金实际上已难以构成会计师事务所风险防范的主干。
因而,实施职业风险基金应该和责任险的计提等其他筹资方式相结合。
风险准备金的规定
以交易所为例,其风险准备金制度的规定如下:
风险准备金的来源包括:①交易所按向会员收取交易手续费收入(含向会员优惠减收部分)20%的比例,从管理费用中提取;②符合国家财政政策规定的其他收入。
当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交易所注册资本10倍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可不再提取。
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不得挪作他用。

什么是风险准备金?怎样提取风险准备金?

6. 企业计提风险准备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新准则的会计科目表中,含有“准备金”的科目包括资产类中的“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科目,负债类中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损益类中的“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和“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科目等。
 
 一般准备金指从事存贷款活动的金融企业按一定比例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一般风险准备,该项准备金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并作为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
 
 因此,对于计提风险准备金分录怎么做,如下:
 
 1.计提一般准备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一般准备金,
 
 2.计提专项准备金和特种准备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支出户,
 
 贷: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金户,
 
 特种准备金户,
 
 计提一般准备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一般准备金。

7. 计提一般准备金的会计分录

  计提一般准备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一般准备金

  计提贷款准备金的核算

  银行应当在期末分析各项贷款的可收回性,并预计可能产生的贷款损失,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贷款本息的偿还情况、抵押晶的市价、担保人的支持力度和本行信贷管理等因素,分析其风险程度和回收的可能性,合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时,会计部门根据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通知书,填制借、贷方记账凭证各一联,通知书作贷方记账凭证附件,办理转账。

  计提专项准备金和特种准备金,其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费用——××支出户
  贷:贷款损失准备——专项准备金户
  ——特种准备金户

计提一般准备金的会计分录

8. 担保公司的风险准备金应如何计提?

担保机构应当按照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目前据对省内政策性担保机构的了解和掌握,上述机构在风险准备金提取上均未达到规定要求,原因之一是目前的担保企业还处在发展初期,经营范围窄,业务量少,收益低,由于是政策性的资金,各公司都极谨慎,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很少涉及;原因之二是有些担保企业对此不够重视,觉得目前风险代偿业务发生的少,提取了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果;第三点原因是监督指导部门没有强制执行上述规定,管理部门也没有将此重要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内,对企业的约束性不强。 
    担保企业执行的是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恰恰是因为其经营的高风险,国家才设立了此项规定。因而,担保企业立足于长远健康发展,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同时上级监督管理部门也应进一步加强监督,维护国有资金安全完整,使担保公司在改善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环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担保难问题等方面发挥更大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