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一般交多少钱

2024-05-04 18:45

1. 保证金一般交多少钱

法律分析:合同保证金在法律上来说没有明确规定的,这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决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保证金一般交多少钱

2. 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是多少

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要结合保证金的具体类别进行确定。比如工程合同保证金比例一般是5%-25%,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法律依据:《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申请直销应提交其在指定银行开设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凭证,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为现金。
《直销企业保证金存缴、使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直销企业与指定银行签订的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应包括下述内容:(一)指定银行根据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的书面决定支付保证金; (二)直销企业不得违反《直销管理条例》擅自动用保证金,不得以保证金对外担保或者违反《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用于清偿债务; (三)指定银行应及时向商务部和工商总局通报保证金账户情况,商务部和工商总局可以查询直销企业保证金账户; (四)直销企业和指定银行的权利义务及争议解决方式。 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提交与指定银行签署的开设保证金专门账户协议。

3. 保证金交多少

法律分析:一、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二、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三、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1至3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四、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保证金交多少

4. 工程保证金需要交多少?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是一种在投标人中标之后交给 招标 人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十分普遍,主要是为了防止招标人再中标之后没有再履行自己的职责,而给招标人造成了损失。. 这种保证金的交纳需要在一定的比例之内。.【摘要】
工程保证金需要交多少?【提问】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是一种在投标人中标之后交给 招标 人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十分普遍,主要是为了防止招标人再中标之后没有再履行自己的职责,而给招标人造成了损失。. 这种保证金的交纳需要在一定的比例之内。.【回答】
如果是300万装修工程的保证金一般需交多少钱【提问】
不超过这个2%的比例【回答】
然后最高不超过80万【回答】

5. 那保证金一般交多少钱

你好!法律分析:一、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二、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三、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1至3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四、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你好!以上5万元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摘要】
那保证金一般交多少钱【提问】
你好!法律分析:一、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二、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三、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1至3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四、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你好!以上5万元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回答】

那保证金一般交多少钱

6. 保证金最多交多少?

法律分析:
1000元以上,没有上限! 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

7. 保证金交多少

一、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一千元。二、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三、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1至3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四、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保证金交多少

8. 最高保证金是多少

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对保证金数额的上限都没有作出规定。
公安部《规定》第75条规定:“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起诉指控犯罪的性质、情节、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决定应当收取的保证金数额。”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44条规定:“采取保证金担保方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经济状况和涉嫌犯罪的数额,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1000元以上的保证金。”《取保候审规定》第5条也规定:“采取保证金形式决定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1000元。”这些解释对保证金数额的上限都没有作出规定,使得实践中保证金收取数额失控,某些司法机关以过高的保释金要求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从根本上不利于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权利的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保证金的数额有关规定:
第五条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第六条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一、取保候审的方式
1、保证金
2、保证人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公通字1999(39)号】
第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
第五条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决定机关应当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第六条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第七条
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在其指定的银行设立取保候审保证金专户,委托银行代为收取和保管保证金,并将指定银行的名称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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