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的如何办理?

2024-05-07 03:25

1.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的如何办理?

不需要,你只要把这个签章证明和你的身份证,以及你新单位的劳动合同交给单位的劳资人员,他们就可以办理转移了。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的如何办理?

2.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的办理方式如下:1、需要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2、由参保人申请转入;3、资料齐全并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 养老转移单去哪开

法律分析:养老转移单去当地社保局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养老转移单去哪开

4.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的如何办理?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外地,须携带以下资料:(1)调动职工在我市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2)外地接受该职工的手续(如:录用手续、合同、外地职介所托管协议等);(3)1992年1月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须携带职工档案到我局养老保险处(化龙巷2号608室)开具《企业职工调动工作缴费年限核定证明》,然后凭该证明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开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转移到外省的职工需提供转入外地保险机构的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
1.社会养老保险的具体转移办法是:到原单位开据养老保险转移单,填写清楚现在的工作单位,(最好拿原调动手续)由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会养老管理部门签章,办理养老保险帐户转移手续,原单位做养老帐户减人处理;再到现单位盖章认可,到现单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部门办理接受养老手续,现单位做增人处理;
2.办理了养老保险转移后,现单位也为你参加了养老保险,两者完全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以后办理退休手续,养老待遇不受影响!
3.抓紧时间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以保障自己的养老待遇!!如果不能合并,退休以后的养老保险金会受很大影响!切记!!

5. 养老保险缴费转移单怎么做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的办理方式如下:
1、需要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
2、由参保人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并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一、跨省换工作社保怎么办
'跨省换工作后,为了养老保险关系连续不间断就必须办理转移手续。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操作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转入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据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转入地企业的劳动合同和身份证。2、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据《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通过电子信息平台发送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3、转入地社保机构通过电子信息平台接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的电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自行办理接收个人帐户和资金。'
二、原单位不给转出社保怎么办
原单位不给转出社保的处理方式如下:
1、劳动者可以到劳动部门举报处理。员工离职公司应当及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2、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3、用人单位财务部应及时结清工资办理保险清算。
一、办理社保转移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二、社保转移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的;
2、转出,职工意愿流动到外省就业参保的。转入,职工意愿流动到当地就业参保的;
3、且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4、社保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总之,原单位不给转出社保可以协商或到劳动部门举报处理。想要转移社保的,需要先向当地的社保部门提出转移申请,转移申请通过后就可以在原来的社保部门办理转移手续了。当参保人离开社保的参保地的时候,一定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养老保险缴费转移单怎么做

6. 养老保险转移单怎么开

法律分析: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的办理方式如下:1、需要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2、由参保人申请转入;3、资料齐全并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7.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的如何办理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时,应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转入地社保机构基金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和转入工作单位名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调入的职工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时,由参保单位专管员携带《事业单位增加人员计划指标卡》,职工调动的《行政关系介绍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到社保机构业务部门办理。社保机构业务经办人应对参保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存储额;缴费基数;个人缴费金额;转移金额。审核无误的,报部门负责人在《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上签字后,交转移人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养老保险关系转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时,应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转入地社保机构基金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和转入工作单位名称。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的办理程序如下:审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核算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存储额、个人缴费金额、转移金额;打印《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并由经办人、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保险关系转移专用章;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登记表》,由转移单领取人签字后,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领取人到财务部门办理结算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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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的如何办理

8. 养老保险转移单怎么开?

法律分析: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的办理方式如下:1、需要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2、由参保人申请转入;3、资料齐全并符合转入条件,社保经办机构上传联系函至省内转移平台同时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4、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5、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6、确认完成转移接续。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